欠文不要欠過(新曆)年,不過是不是又要評圖了
如前篇所述,本文是為了闡述在第一次評圖與第二次評圖(初評)之間我又產出了什麼,以及一些對於初評的心得與回饋,當然不免俗地還有混雜於其中的汗水與淚水。
在這近一個月的時間,我的進度大致分為:基地模、圖面質化與量化、議題深化與調整、空間定性定量以及分區規劃圖幾個面向。經討論後基地模採A0大小,比例則為1:300進行製作(感恩槍手),預計會在第三次評圖前完工;圖面相關者由於仍在進行調整故僅對過程做說明,簡單的來說即是開始考慮空間給誰用?給多少人用?用途是什麼?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結論而言只能說出一份給自己的課題單是真的難,何況出完還要依此進行設計;不可避免的,下一步便是發現問題,再回去修正這份課題單。
此外,隨著另一位指導老師(藍)的加入,我的議題也經歷了一定的調整,以下先就討論方向與過程書寫,最後的成果則會在下段詳述。
法院只是理解法的一種機能,因此應為「當代司法空間再詮釋」或是教育佐法院的方式進行。
從基地來談,基地本身即有社會規範(法律),週遭校園則有校規,球場則有規則等等,都提醒著人們法其實早已存在。
由參審者的心境進行動線與空間轉化,以及歷史角度的演變進行教育體驗。
提出我所認為的呈現方式為何,如對現況的批判/質疑等等。難道有法的空間本應/只能如此?
也因此最後議題定調如下:
「當代法院建築再詮釋」->「當代司法空間再詮釋」->『以「法」為教』
人們對法的不了解導致了對其的不信任,進而使司法建築與生活產生隔閡,但「法」早已存在於日常。
論述(節錄自筆者議題展文案)
在曾經歷戰地政務時期的金門,當時軍事審判從重判刑與交通不便導致無律師與公設辯護人的設置等更強化了不信任與隔閡。直至今日,金門當地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共危險、詐欺與毒品構成;同時查賄、廉政肅貪等類型案件仍較臺灣其他地區比例為高。
因此,本設計嘗試在議題上採用以「法」為教的角度切入,先定義出何為「法」,再到體現「法」的空間以及「法」之於金門的特殊性,並揉合「法」與人權的探討。最後定調為以週遭與其本身皆與「法」息息相關的福建省政府作為基地,設置含有部分現有法院機能的金門司法教育場域。
我本次評圖的場地為系中庭,合評老師除本組(郭)以外,另有曾及陳。首先,三位老師們的評圖意見整理後如下:
曾:
陳:
郭:
在心得與回饋上,雖然早有耳聞另外兩位老師較為注重實務面所以顯得相較可怕(?),但實際評圖下來卻也不難理解這些建議確實是必須考慮進去的。不過這似乎也代表我所提出的其他部分沒什麼問題?無論如何,我想如同曾老師曾講過的:「不管如何,到了11、12月,做就對了。」,為了畢業也為了過一個舒服的年假。
雖然原本預計在上上週即完稿,但就這樣被我拖到了年末,總歸還是產出了,也讓我在即將期末評的現在再次審視自己是否能達到上次未能達到的目標。附帶一提,接下來這週的特餐是設計佐「追追追」,即便不想吃但我也沒得選了。
最後說聲再見2023,哈囉2024(再戰研究所與剩下的評圖),願現在經歷的痛苦都能在明年得到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