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2024/01/1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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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分享本分之前,幕風要再先提一下佛法的主張。

    佛法認為諸法皆空,諸相皆空,諸法無我。之所以會有我們眾生所在的娑婆世界,以及所衍生出的恩愛情仇,貪、噌、癡、慢、疑,攀緣心、比較心、依他性,還有我們所受的八苦等等,完全都是因為我們塵緣未了。

    因為我們塵緣未了,還懷著許多的愛恨情仇跟執著,所以我們必須在六道之中輪迴,一直要到我們證得涅槃,才可以脫離輪迴離苦得樂,遠離娑婆世界。

    如同我佛在究竟無我分第十七,開頭時與須菩提對答所說:

   「…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一眾生實滅度者。」

    等到所有眾生都滅度了,都證得涅槃到彼岸去,不再在娑婆世界六道之中輪迴。這世界終將歸於寂滅,不再有愛恨情仇、痛苦煩惱、戰爭殺戮……。

    也許,這世界其實是由我們共業所造。到時候,就連這世界也沒了。

    所以,為了出脫輪迴煩惱,不再在輪迴之中受苦。我們最應該努力的,就是發大願力勤修佛法,將一切的執著放下。既無我相,也無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既不貪戀情欲噌癡,也不迷戀金錢財富、豪宅名車、地位名利。

    只要證得諸法無我,一切唯識所造的真相,就可以自然而然地,不再貪戀這世間一切虛無的表相,可以輕鬆忍受這娑婆世界一切的痛苦與煩惱,這豈是任何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所能夠帶來的法喜?

    就算排名世界首富的人,也會有愛情親情的煩惱,也會生病痛苦死亡吧?

    如果真的可以證得諸法無我的實相,知道我們所知所感,都是因為這個因緣塵合的肉體裡,所有器官神經所產生的物理化學反應,它一下子開心一下子又傷心,昨天愛這個今天愛那個三心兩意,全部都是受到體內物質變化控制。

    那麼,哪裡還有一個所謂的”我”存在?不就只是一副不受控的軀體而已嗎?

    等到確實體悟到這樣的實相,知道連”我”都不存在了,那就連生死都能了脫了。所有的金銀財寶、豪宅名車、名利地位,對”我”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我佛說:「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

    真正證到這樣果位的菩薩,就會再精進修行尋求徹底解脫,往成佛的自在如來道路上走,又豈會再貪著當下所獲得的福德?

    是不是呢?

    以上,是在下拜讀本分的心得。

    敬請各位先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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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從東部鄉下來到繁華的台北,從好奇新鮮到奮鬥打拼...。一轉眼,人生就這麼走到艱苦燦爛的盡頭。一路上有悲傷,有心酸,有歡笑,也有風光。儘管終究一身滄桑,但是埋藏在靈魂深處的,卻一直是那一個,奔跑在東部田野間的,單純小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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