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巴勒斯坦之殤》後,寫一下目前對以巴衝突的一些看法。
瀏覽了一下臺灣在這次以巴衝突中看法,或許可能我看到的會有一些偏差,畢竟沒有數據去佐證,但似乎支持以色列的佔了很大的比例。一些比較激進的KOL會塑造成不支持以色列的人似乎就是沒什麼道德底線、沒有良心的人,亦有不少側翼會拿以巴衝突比擬臺海現狀。在電視臺的觀眾留言中,有些留言支持以色列的,原因是哈瑪斯先出手就是不對,也有人覺得以色列給了巴勒斯坦人這麼多工作機會,為什麼巴勒斯坦人這麼不懂得感恩?要不是以色列保護巴勒斯坦人,約旦河西岸早就是約旦的、加薩走廊早就是埃及的了。
從開學到現在陸陸續續看了一些書,大概是阿拉伯、伊朗、希臘、土耳其、黎凡特、印度、東南亞相關的歷史書,或許看事情的角度會跟不少不一樣,在這裡簡單寫一下。
相信目前主流民意臺灣人並不想被中共統一,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原因應該不是因為我們跟他們是不同的ethnicity,除了原住民跟新住民。我猜想許多人的答案應該是,臺灣跟中國在不同的政治體制之下,可能統一後一些消極自由權的保障沒有這麼完善,又或者是社會權的剝奪。
其實這是很近代的想法,攤開臺灣的民族運動史,自日治時期以降,有許許多的臺灣人用不同的立場、理論在推行各種民族運動,企圖塑造出臺灣是一個新興民族,進而區隔自己與日本人,或是自己與中國人的差別。
為什麼呢?這跟現代國家發展的歷史有關。在被捲入現代國家的政治體系當中,要成為一個國家,多半必須是民族國家。有讀過安德森的《想像的共同體》就知道所謂「民族」多半是統治者刻意塑造的產物,為了方便統治的產物。大概可以區分成四波,有興趣可以去讀讀看這本書。總之,儘管這只是一個統治者的技倆,卻在不知不覺間形成一個國際慣例:國家必須是民族國家。
在這個框架下,主張臺灣獨立的進程就會變得十分複雜,史明的方式是強調臺灣民族運動自荷治時期就有(儘管並不是),彭明敏的自救宣言則強調外省人、閩南人、客家人、原住民,四民要去形塑一個新興民族。然而困難點在於,一個民族必須要有它們的語言、共同文化、服飾、符號……但這四個族群要找到這些根本不可能,怎麼找都是在企圖弭平族群差異,塑造族群霸權,故臺灣民族運動史始終脫離不了「福佬沙文主義」的罵名。
讀到這裡,你或許會覺得,這些行為完全沒有意義,為什麼我們不能僅僅為了自由民主而追求獨立?可是就是不行。若能了解這中間的矛盾,就能理解以巴衝突到底是怎麼回事。
《巴勒斯坦之殤》的作者哈利迪生於巴勒斯坦望族,自鄂圖曼帝國到英國託管時期,家族先後有不少人做過耶路撒冷的市長。在1910年代,巴勒斯坦這塊地上主要的族群是阿拉伯人(不是巴勒斯坦人),他們沒有民族認同,只有家族認同。如果覺得抽象的話,大概就像清領時期的臺灣人,並沒有「清國認同」,更不會有「臺灣認同」,只有「宗族認同」以及「祖籍認同」,也是械鬥頻繁的原因之一。換言之,清領時期臺灣島上的居民不會說自己是臺灣人或特別強調自己是清國人,同理,當時巴勒斯坦上的阿拉伯人不會說自己是巴勒斯坦人(頂多地名?),也不會說自己是鄂圖曼帝國人或是英國人。(雖然「阿拉伯人」還四個字本身就有點問題,但礙於篇幅不在這裡討論。)
當時巴勒斯坦也有猶太人,他們不太會跟阿拉伯人打架。巴勒斯坦地區好歹也算是黎凡特地區,自古充斥土耳其人、阿拉伯人、猶太人、希臘人、亞美尼亞人、英國人、法國人、義大利人……族群相當多元。不過這也是偏海邊的地區,沙漠地帶還是以阿拉伯人為主。
前面說過,要成立一個國家,必須要是民族國家。十九世紀歐美反猶意識形態高漲,同時也促進「猶太復國主義」的發展。猶太人強烈地想要選一個地方建立起僅屬於猶太人的國家。就在此時,他們發現他們的發源地巴勒斯坦竟然是塊「無主地」。
這裡先提一下,一戰結束後,鄂圖曼帝國瓦解,土耳其共和國建立。剩下的地方由國際聯盟委託英、法託管,如法國託管敘利亞,英國託管伊拉克與巴勒斯坦(含外約旦)。這裡的託管是代為管理的意思,故嚴格來說,英、法兩國並沒有這些地方的主權,只有治權。這對猶太復國主義分子來說無疑是個「建國」的大好機會。
看到這裡,具有同理心的你不難發現,猶太復國主義者的眼中只有「無主地」,沒有「人」,就像日本人治理花東只看到「番地」沒看到「番人」一般。於是猶太人透過跟英國的一些關係,包含貝爾福宣言的推波助瀾,在巴勒斯坦大似囤墾,難以想像的話就是漢人大肆渡海來臺開墾侵佔原住民土地那種感覺。
這時候英國已在比較沒有主權爭議的外約旦地區扶植了約旦王國,由於約旦王國可能是個親英政權(其實大部分中東國家都是親西方國家的,包含伊朗,包含巴解。驚不驚喜?!),故巴勒斯坦雖向約旦尋求幫助,但也表明巴勒斯坦希望獨立,而不是併入約旦,這讓約旦對巴勒斯坦有芥蒂。
聯合國的兩國方案與綠線大家應該就比較熟悉了就不再贅述。這裡想講的是,在以色列不斷的囤墾殖民主義下,漸漸地形塑了巴勒斯坦的民族主義,尤其其他阿拉伯國家可能不會幫你的情況下,更要自立自強。許多親以色列的側翼會說,巴勒斯坦人根本不存在。沒錯,就像臺灣人根本不存在一樣。如果沒有日本人的殖民、國民政府的統治與中共的威嚇,臺灣人這個概念根本不需要存在,各個族群可以自己找到適合的生存模式。要是沒有猶太復國主義,根本不需要巴勒斯坦民族主義。他們天生就是逍遙的游牧民族,現在卻被強迫拉入現代國家體系,只能在以色列打零工苟活,還要被許多側翼消遺要不是以色列人養你們,根本活不下去。
常常在臉書上看到一些另人無言的言論。許多側翼認為國民政府的白色恐怖是在迫害人權,但當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做出一樣的事情,甚至更過分的事,他們卻覺得以色列是正義的一方,以色列消滅巴勒斯坦的「恐怖分子」是合情合理的。儘管以色列口中的恐怖分子,包含許多的醫生、護士、平民、嬰兒、老人。
作者也提到研究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殖民的困難。以往英、美、法對其他國家的殖民,目的是榨取該地的經濟資源,故至少會把被殖民者當奴隸看,而我們都同意奴隸是廣義的人。但以色列卻是希望巴勒斯坦人消失在這個世界上,根本不把他們當人看。這是前所未有的,也使得做這方面的研究更為坎坷。
當然,還有巴解在掌權後的懦弱,以及過於相信美國。奧斯陸協議的第二號文件,將西岸切成A、B、C三區,其中佔超過6成的C區基本上就是以色列的,而A區約佔18%,巴解有行政與安全控制權,而B區約佔22%,巴解僅有行政權。這份條約故意將A區分割得十分破碎,使得巴勒斯坦居民事實上無法從一個巴勒斯坦村莊前往另一個村莊。水、電也被以色列受制。而不受這些限制的「特權」就是巴解。
作者在最後給出他的理想,他認為以巴雙方都要認知到,過了100年,雙方以經沒有誰是外來者的問題了,大部分生活在巴勒斯坦地區的人,都是土生土長於斯。是故,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就是雙方互相承認彼此的存在。再者,巴解跟哈瑪斯都很廢,他們不能再內鬨了,而且巴解不要再無腦的相信美國了,也不要再相信任何阿拉伯國家會幫巴勒斯坦(前面說過阿拉伯國家普遍親美)。又,即便巴解與哈現斯和解,也只是止損,並沒有什麼新戰略,是故世界各地BDS運動(抵制、撒資、制裁)要持續下去,也希望各地的學生運動能繼續遍地開花。作者認為這比較實際。
原文書於2023/11/05,發表於個人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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