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預計於本島規劃興建 7 座海水淡化廠以增加水源,由於商機龐大,各家水資源公司可望因此受惠,以即將招標的台南廠和新竹廠為例,預算金額分別為 210 億和 180 億,預計 2027~2028 完工。我相信國內任一家水資源公司都無法獨吞海淡廠商機,透過策略聯盟共同投標承攬、賺取各自專業的利益,會是比較合理的選項,何況海淡廠將分 3 階段興建,台南和新竹之後各廠都是 10 萬 CMD 以上,估計建廠預算每座怎麼也得 150 億以上
本文專講國統在爭奪海淡廠時與其他廠商間的策略聯盟,包含:
對台南和新竹海淡廠的介紹、國統的商業模式、國統在海淡廠的優勢以及水資源政策利多整理等等,可以回看過去兩篇文章,這期間得到 20 幾位讀者夥伴的訂閱(每月 80 元)支持,非常地感謝,也可見大家對國統相當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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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 2/2 週報有提過,在國統拿下台南廠統包案的假設下,海事和土建工程可以自己做、以及交由皇昌(2543)和根基(2546)承攬的可能性,「取決於公司認為自己做還是給其他公司哪個比較好」?舉皇昌和根基這兩家為例純屬我私心,因為我都有持股
因為台南和新竹廠即將招標、之後還有第 2 第 3 階段規畫中的嘉義及北高雄等海淡廠,假設國統單獨投標拿下台南廠,那 2024~2028 興建期間必須投注履約保證金等大量資金和人力,不利於承接新案。我認為國統與其他廠商籌組聯盟共同投標、在統包案中發揮自己最擅長的部份賺毛利最好的營收,會是最棒的模式
所以接下來問題會是:「國統會找誰組成聯盟共同投標?」
廠商間的策略聯盟因素很多,要找能互補的、彼此對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滿意的、同業或異業結盟、或是過去曾有成功合作經驗等等,重點是:「這個組合的優勢要能拿下統包案」
台南廠統包案是採最有利標,透過評選選出最優廠商(或組合)然後決標。評選有 8 個項目和各自的配分,我們在國統(2)已經提過,而其中最簡單的是「廠商獲獎情形」,當時統計如下
以單一公司來看國統在這個項目表現普通,本文會更新上表,把跟國統聯盟的公司的獲獎也統計在一起。當然廠商獲獎情形只是其中的一項,總之廠商間的策略聯盟必須在「最有利標服務建議書」裡面以及向評選委員簡報時,必須呈現對各評選項目的設計構想以及能力、實績和證明等等相關佐證,然後最優者勝出,本文會再簡單談談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