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我思索了 一段時間的課題,預計分四篇,來討論「日常使用」的詞語意義從何而來,以及我們如何使用這些語詞概念。
期間做過一些功課,但基本上只是個人的思考整理,其他不多廢話了。
最早從一次旁觀別人的討論開始,一句「什麼是O呢⋯⋯」打開了我的注意。
O是什麼不重要,而是這句話出現在話題走了數十個回合後,所以前面所有圍繞這個概念的討論到底是?
當然這只是普通的聊天,而不是認真的專業辯論,不過不管專業與否,要針對一些概念開始深入討論時,「定義」往往都是相當好用的起手式。
話是這樣說,有時當別人的定義我不完全認同,立論基礎出問題時,後面的討論也是怎麼怪。
說到底,「定義」是怎樣的一回事?
對一個概念或者詞或者詞組的定義是描寫其內涵,即描寫其所有和僅有的元素的共有特徵。其外延是所有這個概念、詞或者詞組包含的事物。
這是其中一種定義,「定義」是人為制定的,也就不會只有一種版本,人人都能建立自己的版本,但基本上不應過於獨特,不然也是不能用的,以下是我的版本。
我認為定義一件事至少要做到兩點。
1盡量描寫概念的所有特徵,以及舉例描寫出可能的使用情境。
這是對前面定義的換句話說,應該注意的是,許多討論時所下的定義並不是針對概念,而是受限於當下的事件,直接說出現況「應該」如何,我不認為這是有效的定義。
試著舉例的話,一直以來都有對於死刑的討論,但往往在有事件發生時特別激烈,這樣的討論就會聚焦在懲罰這該死的人,而偏離罰則本身的用意。
2針對當前的情境,限定使用的定義。
這部分則是我認為在推進討論進行中,格外重要的一環。
討論之所以需要定義,往往是先確認彼此之間講的是同一件事,詞語是有歧義的,越是複雜的概念越是如此。
指出討論的是哪個意思,先把那個意思的定義整理清楚,忽略這點的討論,往往到最後才發現彼此講的O不是同一個0,而浪費掉整段討論的功夫。
假設你不反對我前面的定義,下面就來進一步探討前面兩點,下了定義就是有用的嗎?
延續1的部分,可以想想自己對於事物的定義是從何而來?
最早習得明確定義的經驗,我想會是來自課本或字典上的解釋吧,明確的告訴你OO是什麼,在通常的使用情境下,基本不會超出解釋範圍。
但問題是有多少生字是看著字典習得的?
遇到冷僻字或許會問一下股哥翻譯,日常使用的語詞有多少是確認過定義的?更別提在識字之前所認識的詞語。
詞語的意義是使用出來的,日常使用的詞語並不見得與字面定義完全掛勾,更多是別人怎麼用就跟著使用了,這時的定義是建立在經驗之上的,而既然是源自經驗,也就難以囊括所有情境了。
那麼經過檢視的文字定義,與平常就在使用的個人經驗,到底怎樣的定義更好用?
這部分到這邊先打住,在之後的文章會持續這個問題的探討。
延續2的部分,定義在討論中的重要性並不只是建立共識。
我認為選擇用哪種內涵來理解狀況,會是討論的根本所在。
某種程度上可以用「正向思考」的方式來理解......,不是那種雞湯式的自我催眠,我是說自主選擇詮釋方式的部分。
這邊使用「正向思考」來解釋定義的重要性,很大一部分是,有著負面思考習慣的人並沒有檢視自己對事物的定義,而是慣性的使用自己經驗來解釋。
同樣一件事並不只有一種詮釋,很多時候這種不合適的定義才是癥結所在,像是CBT(認知行為治療)的方式,就是讓人重新檢視自己的定義,找出新的詮釋。
而我這邊的用字換成了「詮釋」,這是另一專門的學問,同樣用作解釋意義,相比定義而言還多了主觀的成分。
定義的部分說得差不多,下面提的兩個不是我主要的探討,但是延伸定義的討論。
「定義」是一種人為制定的規則,但我前面打的一整串,能強制任何人認同嗎?
怎麼可能,甚至我都可能在哪些例外狀況改變想法,「定義」沒有任何強制力,通常也沒有標準答案。
這樣的結果是,很難動搖那些有著既定認知的人,定義反而只是麻煩的行為。
但如果期待進一步理解事物,沒有理由不去接受更「好」的詮釋。
一種說法是解釋力更高的說法更好*,這就回到前面的定義,雖然以日常經驗為出發點更加地實用,但卻受限不如經過檢視的版本全面,特別是不希望討論只侷限在當前的個案時,先確認要討論的內容是必要的。
前面說了很多我認知的「定義」,但說到底,文字只是表達方式之一,也無法完美表達所有的思想細節,有些事物從一開始就是難以定義與呈現的。
當我在構思文章時,看到的一部影片【純文學」到底是什麼?】*就點到我。
雖然影片一開始說純文學沒有固定的定義,旦其實內容就很清楚地說明了何謂「純文學」,只是這個只能說明生產過程,並不能直接放到作品本身來分辨,這中間牽涉太多難以直接定義的成分,真要明確寫下,所需要的文字量會多到毫無意義。
定義說的是能夠確定的意義,而一些會因應現況變化的事物,如藝術、顏色,這些則已經超出語言能夠精準敘述的範圍,最多只能概括一些範圍,但一定有包含不到的例外。
但你依然能找到一些人給出描述,試圖捕捉出明確的樣貌。
我在這邊討論的並不是專業學術上的定義,而是當在操作一個概念時,到底是不是了解那是什麼,就算無法用語言明說,改以圖像、實物或是任何能夠讓人理解的方式表達,而不僅僅停留在空泛的信念感覺,這些是難以被討論的。
*關於解釋力的說明
文學是很主觀的,所以怎麼解讀都可以⋯⋯才怪:什麼是「文本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