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有時候人好像會發現自己對一些人有種說不清的不順眼;原初在上一秒只是路人的,下一秒便在內心狠批成了仇人。可以說,這背後是中了比較競爭的局,心生了羨慕嫉妒恨嗎?如果是的話,那麼我們在比的究竟是什麼?是誰的妝最自然?誰最會享受生活?誰的文字最深刻?誰最得小動物親近?還是誰最有孩童長輩緣?
回想過往又或許假設一番,是否,嫉妒或困擾於嫉妒,果真會在我們贏過一次次競爭後,便根本地不再起作用?抑或那僅只是為下一回的競爭埋下伏筆呢?這不禁令人思考,究竟,那個致使我們生起嫉妒心的背後動力是什麼?有沒有可能,其實我們想要的是「被看見」?因為被看見我們才能「向他們證明」我也是有價值的,我也很棒!我也配得稱讚、配得愛。但是,「這樣想又感覺好不道德」、「這樣想感覺好驕傲」、「感覺在邀功」、「感覺好自以為」、「感覺好做作」、「啊不過說真的,我確實還是想被愛…」。
沒錯,想被喜歡的心沒有錯,我們每個人也都值得被愛和喜歡,這件事情本身沒過錯,也毋需自責。只是,這項需求本身並不能確保需求的填實,也不預防需求的再起。缺只是缺,但缺至少挖開了表層,讓我們看見內在匱乏的自己。直面內心的需求是可以的,並且是重要的第一步;但我們也永遠要記得:確實沒有人應該為自己的需求負責。不過我們卻可以透過做真實自信的自己來打開經驗愛的旅程;同時切記,這並非一時半刻能消解的匱乏,也不該以單一事件來看待每一次偶發的需求,而只設法立即性地填補它。
「經驗愛」是必須從長計議,它是一生的課題、生命的本質;它也是每一項需求的深入探勘,它甚至是讓缺口就那麼開著,而讓陽光隨緣地供養起一株穴底的靈花。這難道不比單純填滿匱乏來得更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