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散文的啟蒙,是林奕含的〈石頭之愛〉與〈在好久好久以前〉。高中初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尤其被書裡刻意誤用而精確的字詞、細節到掐出血色的描述、表面無關但並置精準的比喻等手法所折服,與其他我還沒能力說明的元素。
成癮的原因後來才從她專訪中解答,故意用過細了的工筆,是希望讀者與角色的痛苦共感。告訴讀者如果在閱讀中感受到痛苦,都是真實的;同樣地在透過修辭、文字建構出來的細節中感受到美,那也都是真實的。過程是既痛且快的,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痛但還是忍不住看下去,所迸發出的審美快感。
上癮的程度,包括她臉書上的貼文與未出版的文章,甚至因為看不慣唯二出版的散文只有網路轉貼的簡體字版,特地訂了印刻文學一七年六月的雜誌,一本近兩百頁只為了那兩頁紙。也開始涉略其他作者的作品,但藥效總是差點。若遇到曖昧不清、不明所以、以廉價的比喻與形容去裝飾言之無物的廢話,便趕緊拿起雜誌翻兩頁。為的就是能隨時捧在手上的踏實感。
近期讀到能滿足病態快感的作品,有郝妮爾的散文集〈去,你媽的世界〉、吳浩瑋〈下賤的獅子〉等文。不知道他們這些作者是哪來的力量,在無從控制他人會如何看待的前提下,願意自己刨開這些傷疤。
然後碰上了周芬伶的〈散文課〉。內容是關於作者自身對散文的定義、美學標準、歷史脈絡、類型分析等。書中某些詞會在幾個章節重複提到,但定義又略有不同,很像長期累積的隨筆的彙整,沒有剔除掉重複或矛盾的部分。但還是想整理書中自己認同的、關於「好散文」的幾個特質,結合自身理解放在這裡。
作者說:散文最迷人的是,聽一個我們喜歡的作家傾訴自己的人事物。談到散文的定義,說他取朱自清的說法——散行自由的文字。
散行之意作者無多解釋,只說與詩行相對,上網查資料,有隨意閒走之意,也有指詩歌中不對偶的句子。在此應指在形式上不如詩歌或駢文受拘束。自由則分三說,題材自由,大小事皆可入文;又提形式自由,不受押韻與格律拘束;精神自由,可嚴肅可輕鬆。
加上作者對散文的美學標準,好的散文包含對理想的追求,理想的文字與品格,作者最後給出的結論是——散文是理想的散行自由文字。
這些詞語的定義過於模糊,模糊是試著跨越語言的局限,更接近事物的本質,但不是議題討論上可以的做法。我想到當時跟齊討論如何定義劇情片或紀錄片或任何類型的片子,他給的結論是:宣稱問題,你說它是什麼它就是什麼。
如光譜,類型討論到最後都不可一而二的,重點不是像勾選檢查表,檢查一部作品是否符合某類型的所有特徵(甚至無從完善所有特徵),全部打勾後給出一個答案就結案了。而是當作者宣稱他要做的是A,但作品可能是ABCD⋯⋯或混砸在一起,兩者之間所撐開的討論空間,所引發的各種猜測、問題⋯⋯
所以在這我想取「散文最迷人的是,聽一個我們喜歡的作家傾訴自己的人事物」,結合自身閱讀與創作的經驗,給出的定義是:散文是作者為以文字、文學?為媒介,與讀者溝通自身經驗,讓讀者有所感(任何感受)的作品。
書中提到的幾個特質,理想、真實、透明、選題等,雖然作者沒有明說,個人認為在文章上的體現,就是文字描述的具體程度。
日常的文字使用是為了溝通,為了效率常使用簡便且直達結論的描述,但這樣的使用在文學創作上很難引起讀者共鳴,而且完全捨棄了讀者可以參與的部分。描述具體細節的原理,是不說結論,組合形象,讓讀者主動去推導形象組合所要表達的意思,騰出讀者閱讀作品時的參與空間,進而增進共鳴。其實跟劇作理論的”Show don’t tell. ” ”Don’t give them 2, give 1+1. ”是一樣的概念。
像小時候原本今天心情好想主動完成功課,或做家事什麼的,但突然父母叫你去做的時候,就突然不想做了,還多了一股悶氣。
心理抗拒理論是這樣解釋:自由與自主性對人類有重大意義,因此,當人感到自由受到威脅或限制,便會產生一股抵抗限制的動機,要馬拒絕配合,要馬做出相反行為,來為自己爭取自由。應用在閱讀上,當作者直接描述角色「非常開心」,觀眾沒有具體細節可以參考角色是多開心而無法代入,也因為缺乏主動性而抽離情境。其實都是在閱讀中缺乏自主性的抵抗。
具體的作法為何?舉〈在好久好久以前〉的一段句子為例,「那天她跟他說她上台北補習SAT的時候去找你了。為什麼?她聽見他的聲音裡有釘子、壁癌,和一整棟廢棄的鬼屋。」他的情緒是什麼?失望?失落?空虛?重點不是得到正確答案,而是閱讀的你已開始主動聯想、參與。「不要陷入所指的慣性思維,而是享受能指的狂歡。」——陳小姐的十五樓。
人渴望自主性、主動做選擇、參與、獲得,而「具體描述細節來組合形象」,就是「引導讀者主動參與、引發共鳴」的手段。所以好散文的特質,即是具體的運用與否,精準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