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電影《灣生回家》般,當我們試圖理解我們上一輩、上上一輩的經歷與生活時,對我們這些從未經歷過那些年、這些事的年輕人,甚至是一旁觀者而言,既非當事人,也非與當事人有共同利益時,我們為何會會想要理解眼前這位祖父母輩、父母輩等長輩的過往呢?是單純為了填補來不及參與的過去?還是在當事人還活著,甚至剛離世不久,與我們還有著記憶上的牽連時,能夠透過更深的認識,來試圖改變過去的理解以放眼預測可能的未來呢?
我們之所以會想要更認識我們的過去;與我們有過共同生命參與的長輩們的過去,其原因除了讓我們藉由他們的故事有向過去拓展經驗的可能外,以此將故事串聯(更新)至今,更重要的是藉由我們的理解,讓故事得以繼續流傳下去,讓此精神、歷史能夠繼續活在未來子孫們的心中。
法國哲學家呂格爾(Ricœur)認為:「歷史(History)就是故事(Story)。」其目的皆在於幫助我們理解,提升我們的理解能力,當社會集體擁有相似的理解(文化)基礎,才有對話及擴大理解的可能。相較於歷史性的理解,去理解與我們有過共同生命經驗的長輩,其不同之處在於,當事人還活著,讓我們還有參與和改變的可能。而非如同面對歷史時,我們已成為絕對的旁觀者。
這樣的理解,有什麼意義呢?不理解過去難道就無法放眼未來嗎?那麼是否從小就失親的小孩人生相較之下便覺無意義呢?這些意義又是否能夠透過其他種管道獲得呢?歷史與尋根之間,除了與我們更切身經驗之外,其本質的差異為何?
會踏上尋根之旅、會意識到尋根的意義的人,我認為其在人生中必然遭逢某種挫折,唯有當我們遭遇挫折、痛苦,有可能是至親已逝、或家庭事業遇到瓶頸,我們才有可能反思自我。若是一帆風順、沒有挫折的人生,便容易安於現狀、汲汲營營於追尋目標,而不會停下腳步檢視人生至此的意義與未來的方向。如同當我們意識到健康的重要時,代表我們已不那麼健康了。這麼說來,尋根總是帶點苦澀的,也許永遠也找不到真相,但在尋根的過程中,我們有一段時間沉浸在「過去經驗(歷史)」的情境之中,這就有了暫時離開原本生活的道路,找尋新道路的可能。
相較於歷史作為鑑往知來、拓展理解的價值,尋根之旅作為一行動實踐的方式,除了檢視整個大歷史的時代背景,更重要的是回到歷史中的個體─人,去理解歷史下個人作為的「自由」以及「必然性」。當我們開始對長輩那些年、這些事有了點、線、面的理解後,讓做為過去結果的我們,有一探知所以如此原因的可能,而在逐漸理解歷史的因果後,才有解消過去怨懟與當今不滿、痛苦,而獲得真正正義的可能。
當今社會對於正義的理解,多半是站在讓加害人受到法律制裁與社會道德的譴責。但這樣的正義頂多是消極的正義,避免重蹈覆轍、眼不見為淨、以怨報怨的正義。若說正義是加害者與受害者皆獲得的,那麼正義除了之於加害者,也必須之於受害者。但我們現今對受害者的正義,多半建立在法律及受加害者主動的道歉之上,這樣的正義並無法超越仇恨,無法讓受害者脫離受害者的命運。寬恕與正義並非被動的,唯有受害者主動的以德報怨、以善勝惡,社會才有超脫仇恨輪迴的可能,而受害者才有擺脫受害者的命運,重拾自我的可能。
踏上尋根之旅,其實不是為了要找到什麼真相,我能夠活在當下就是最好的真相,我們都是幸運的一群。在尋根的過程中,除了讓我們有拓展理解的可能之外,更重要的是讓我們在理解過去與現在的因果關係後,能夠獲得更高的自由、更掌握自我的命運。我們還不是歷史,因此還有改變歷史的可能,過去不管多大的怨懟、遺憾、痛苦,我們期待的不應該只是對方的一聲道歉或賠償,而是期待未來的子孫如何想起我們,我們能以何種樣貌繼續活在他人的心中。蒐藏家蒐藏的不是物件,而是物件象徵的故事,重要的不是蒐藏的故事,而是故事得以乘載在物之上受未來他者的詮釋。
201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