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女孩》談先成為有愛的人而非有用的人

2024/03/16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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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片為導演阮鳳儀的自傳式電影,描述主角芳儀(方郁婷 飾)1997年隨母親(林嘉欣 飾)與妹妹(林品彤 飾)移居美國生活,2003年因母親罹患乳癌而搬回台灣,父親(莊凱勛 飾)則常出差往返大陸與台灣。回到台灣的兩位姊妹須重新習慣既熟悉又陌生的台灣(體罰教育、交新朋友等),及只聽得懂中文、忙於工作、不了解子女(如討厭番茄醬)的父親。


  老師:「妳到底在氣妳媽什麼?」


  芳儀:「我只是覺得她可以做得更好。」


  老師:「但如果這已經是她的最好了的呢?」


  芳儀對母親的氣,一方面氣因為母親罹癌而必須離開美國、離開可騎馬、有好友、被稱作資優生的美國,回到不再是同一隻馬、以考試成績代表一切(成績好=品德好=模範生=可以當朋友)、少一分打一下的台灣;二方面氣母親罹癌後情緒不穩、動不動有想死的念頭。然而,芳儀所謂的「更好」會不會已經是母親的「最好」?愛,是愛她的優點也愛她的缺點,愛她「如其所是」,讓她成為她自己。若母親已成為自己想成為的樣子,那就是「最好」;若還沒,則還有「更好」的可能,在罹癌後更有限的人生中,追求更「好」死的可能。


  「每一個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一種辜負。」─尼采


  相較於國中生的芳儀,母親更像女孩。出國開了眼界,並不表示能夠開人生的眼界;母親宛如女孩般只看到「自己討厭」的世界,而忽視了「自己滿意」的世界。成熟的人生,是「我自風情萬種,與世無爭」;不給別人添麻煩、也不必在意別人的意見,活出自然、自由、自知(作最壞的打算,勇敢選擇並無悔的承擔結果)的自己。惟有喜歡自己、認識自己(透過他人與自我評價)、懂得與自己的煩惱悲傷共處,才會有相信自己並創造幸福的可能。如同結尾處,芳儀看著因肺炎被隔離的妹妹平安回家,知道幸福不在美國、不在未來,而就在「現在」。


  「他人是我,是另一個我,是不是我的我,是我所不是的人。」─沙特


  家人就是另一個我,接觸、接住、接受我的情緒,與反映、反饋、反彈我情緒的我。片中芳儀的演講有沒有講出來、有沒有被母親聽見都是其次,因為母親早已感受到芳儀對她的情緒,在敵對的關係中,只剩「溝」而沒有「通」。反而是後來越來越了解女兒的父親,在看了講稿後,不管自己過得好不好,都希望幫助女兒過得好、無條件地幫女兒過得好(即便窮到只剩一條內褲)。「家人」是一部份的自己;在愛中的自己。「家」則是培養愛的地方,先成為有愛的人而非有用的人。惟有在愛中(家人、親友),才有「如其所是」、成為自己的可能,沒有愛則無法包容不完美的好。


  在來台大去美國的年代,美國曾經是許多人夢想的天堂。國中時,班上也有一位喝過洋墨水的同學,但可能是他國小高年級就回台灣了,沒有適應不良的感覺。常聽說國外的學生比較勇於表達自己的意見,然而,當台灣學生在跟老師頂嘴時也是很勇於表達意見的。我想對於一個不管是「美國」女孩還是什麼國的小孩,只要離開曾經熟悉的環境(人、事、物),都會有適應的問題。然而,之所以讓我們克服適應、克服未知,在於家人、朋友的愛,即便不常見面,依然能夠保有愛;保有不離不棄、一路同行、同甘共苦的感覺。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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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博士生/建築系畢/證照:高考公務員、工地主任、古蹟工地負責人/前地方文資薦任公務員(建築工程職系)/研究領域:建築哲學、文化資產哲學。由「哲學性」、「反思性」角度,評論文學、建築、哲學、時事、影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音樂藝術、文化資產、公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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