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小說講的是美國西部拓荒時代的故事,小說分成兩條線進行,一條線是在亞歷桑那州,一個缺水小鎮上的女人諾拉,她的丈夫出門買水,遲遲未歸,留下她與孩子苦苦守著家,另一條線則是孤兒盧里,他與爸爸從歐洲逃亡到美國來,但爸爸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於是盧里開始流浪,兩條線看似無關,一直到小說的結尾,兩人才以一種魔幻的方式相遇。
盧里看得到鬼魂,陪伴盧里最久的鬼魂是他在流浪時結交的兄弟檔,他們組成了幫派,一起生活,一起結夥搶劫,弟弟喜歡偷東西,旅途中因為感染傷寒死亡,即使成了鬼魂,還是時常慫恿盧里幫他偷東西,哥哥比盧里先被警察抓到,被吊死之後留給了盧里一個水壺,盧里踏上逃亡之路後,習慣每看到一條溪,就為哥哥的水壺裝一點溪水,人變成鬼魂之後還會口渴嗎?盧里不知道,有時候他分不清楚那些慾望是鬼魂的慾望,還是他自己的慾望。
因為偷竊的關係,盧里認識了喬利,一個土耳其人,他幫美國人引進了駱駝,駱駝可以一個禮拜不喝水,還能負重500公斤,很適合西部惡劣的氣候。因為喬利,盧里翻開了塵封的回憶,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父親曾跟他描述過遙遠的家鄉,原來他與喬利一樣都是土耳其人,這讓盧里多了一點親近的感覺。盧里也讓喬利想起自己的過去,喬利流浪過好幾個地方,改過好幾次名字,他看得出來盧里在躲避著什麼,但這裡的每個人,誰沒有一點不可告人的過去呢?於是他邀請盧里加入了他的駱駝騎隊。
駱駝騎隊裡每個人都負責一隻駱駝,盧里的駱駝叫柏克,他們一起經歷西部的每一場旅行。駱駝比馬高,每一次柏克起身,盧里都感覺要從背上被甩下來,駱駝脾氣暴躁且力大無窮,騎駱駝不能像騎碼一樣用馬刺控制方向,只能好聲好氣的跟他說話,盧里最喜歡柏克的睫毛,他覺得那是上帝編織出來最細緻的傑作,駱駝毛也是這世上最柔軟的東西,盧里時常挨著柏克一起睡,他擔心隨時有人會來偷駱駝。在過去,盧里覺得自己誰也不是,無處可去,但現在騎在柏克上,他的身高足以讓前方一覽無遺,盧里可以看得很遠,他打算騎著柏克一直往西邊走去,這次他很清楚這是出於自己的渴望,不是鬼魂驅使他前進。
盧里與駱駝柏克讓我想到唐吉訶德與他的老馬,唐吉訶德的一生都在與想像的對象戰鬥,那麼盧里又為什麼無法停下來呢?盧里在逃避警察通緝的同時,他也想找一個知道他並記得他的人,西部拓荒史上,遍地是默默死去的無名人士,他們沒有機會被好好安藏,他們可能死於野狼的圍補,可能死於搶匪的槍下,可能誤入印地安人的領地,可能死於缺水,他們就這樣死在路上,無人知曉,盧里持續的跟兄弟鬼魂講話,他想自己可能是最後一個認識兄弟倆的人了,當他也死去之後,又有誰會知道他們曾經存在過呢?盧里最後死在柏克的背上,而柏克沒有停下來,他繼續前行,直到用盡最後一分力氣,直到遇到諾拉。
諾拉原是愛荷華州人,結婚以後,她跟著老公一路向西遷移,最近這幾年才定居在這個名為「阿馬戈」的小鎮上。老公把每一個地方都視為一場冒險,如果失敗了就再換一個地方重新再來,然而諾拉費了很大的力氣才能適應這種嫁雞隨機的生活。好不容易他們在阿馬戈蓋了第一間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以後,諾拉打算好好在這片炙熱的土地上待下來, 他們耕田種菜,養雞養羊,做以前根本不會做的事,每生一個孩子,他們就再擴建一間房間,讓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房間,她希望他們能夠長成獨立自主的大人。諾拉自己花了很大的力氣才足夠堅強到可以在這樣的環境生存下來,這個環境不需要溫柔的淑女,諾拉曾經失去過一個女兒,那天只有諾拉一個人在家,一個陌生男人來拜訪,諾拉以為是傳聞中兇狠的印第安人,急急忙忙抱著女兒跑出家躲避,室外酷熱,雖然諾拉用身體護著女兒,但在高溫下待了一下午的嬰兒還是受不了,隔天就因為中暑死亡,女兒還未滿週歲,諾拉覺得都是自己的錯,是自己的大驚小怪害死了她,如果她再強悍一點就好了,下次再有陌生人來,她一定會拿起槍枝把他轟出家門,而不是倉皇躲避。
然而她聽到老公與別人的閒聊,老公談起有個女孩中暑暈倒在路上,他抱著她走了半哩的山路,他想炫耀自己的力氣與英勇,旁人聽了都微笑鼓掌,但諾拉沒有笑,別人以為她在吃醋,但不是的,諾拉沒有吃一個暈倒女孩的醋,她只是明白了一件事,結婚這二十年,她的一切努力沒有讓兩人感情更深,反而是讓老公再也沒有把她當成淑女看待,她成了西部常見的那種強悍,四肢瘦長,耐操但不美麗的驢子,她聽到老公跟兒子說,希望他們以後找個淑女結婚,搬到氣候更宜人的地方去。諾拉沒有跟老公去說,自從女兒過世以後,她就開始在家中看到女兒的鬼魂,她一個人的時候時常跟女兒講話,她有些驚訝的發現鬼魂原來也會長大。她不會也不能離開阿馬戈,如果她搬走的話,女兒的鬼魂留在原地怎麼辦?如果她走了,再也聽不到女兒的聲音怎麼辦?
老公已經晚了三天回家,兩個大兒子等不及,也出門去找爸爸,諾拉與小兒子留在家裡等待,小兒子一直跟她說他最近看到了怪獸,怪獸比馬還高,背上收著一對很大的翅膀,諾拉肯定的跟兒子說,荒地沒有什麼怪獸,在這片荒地裡會殺死人的是空蕩蕩的水桶,貪心的人與沒有盡頭的孤單。然而這天清晨,她也看到了怪獸了,那是一隻駱駝,過去諾拉只有在書本上看過駱駝的照片,真實的駱駝光是體型就讓人震驚,駱駝一步一步朝諾拉的家園走近,這次諾拉並不害怕,她穩穩的拿起了槍,她發現兒子口中那對很大的翅膀其實是個人,他被綁在馬鞍上,很明顯的,那個騎士已經死去很久了,諾拉看得出來駱駝也已經很老了,他那雙漂亮的大眼睛其實已經看不太到,所以她必須開槍,如果不開槍,駱駝可能會讓她的兒子受傷,這次她不會再猶豫。
小說中的兩條線,一男一女,一個遠渡重洋,一個在美國州內遷移,一個竭盡所能的四處探索,一個費盡力氣定點向下扎根,雖然講的都是西部拓荒故事,卻展現了兩種面貌,也都非常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