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表決並通過的,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此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席位。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案稱做「排我納匪案」,現今的中華民國政府則以「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將此事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重返聯合國」。
中華民國政府認為:「聯合國提出並通過以毛共匪幫代替中華民國的席位的議案,是不符合《聯合國憲章》的非法行為,標誌著聯合國自身的墮落與變質。中華民國政府與全中國人民,決不承認其有任何效力。」1971年10月26日下午總統蔣中正發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告全國同胞書》,稱:「以臺澎金馬為基地的中華民國政府,乃是大陸七億中國人民真正代表。恢復大陸七億同胞的人權自由,乃整個中華民族的共同意願,乃是我們決不改變的國家目標和必須完成的神聖責任。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對於主權的行使,決不受任何外來的干擾,無論國際形勢發生任何變化,我們將不惜任何犧牲,從事不屈不撓的奮鬥,絕對不動搖不妥協。」
據美國國務院「台北5869」號解密電文,當時的駐華大使馬康衛曾應中華民國外交部次長楊西崑的要求,召開秘密會議。楊西崑向總統蔣中正提議,中華民國改名為「中華台灣共和國」(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以行政命令通令全島進行公投決定台灣前途,並由台灣人民選出制憲會議。楊西崑表示此方案需要美國表態支持並說服蔣中正。美國總統尼克森及其高級顧問季辛吉因為正在籌劃北京之行,未理會這個方案。
在此之後,隨著時間以及政權轉移,中華民國政府對該決議文開始有不同的解讀。決議文要求「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並未提及中華民國政府及其所轄之台灣地區政治地位,而數年後蔣中正或當時代表均已過世,但中華民國政府依然實際存在,其空白因而為日後中華民國「返聯」或「入聯」留下相關爭議。亦有主張參考朝鮮半島或兩德模式。
很多人以為當時依美國的建議以台灣的名義留在聯合國就好,但其實以當時的氛圍就算如此可能不久後也極有可能會被蘇聯陣營當中的成員以其他理由將台灣逐出,因為當時美國要聯中制俄,在國際外交場合上都會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相當的利益,以換取中國與蘇聯保持距離,同時國家數最多的非洲地區普遍立場親中,屆時真要表決台灣在聯合國也不甚樂觀。
不過退出聯合國也降低中華民國政府的正當性,加上此時老蔣年事已高,政治權力逐漸流向蔣經國手中,也為台灣將來民主化打開一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