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的社會問題,源自體制的每一個角落
因為公司獲得建築獎,很榮幸的得到人生第一次進入總統府受獎的機會,得以近距離見到賴清德總統,感到既榮幸又新鮮,而賴總統除了發表一下頒獎的勉勵例外,也額外撥了不少時間,想要聽聽在場建設同業,對於都市更新、社會住宅、老齡住宅等議題的建言。
其中總統最掛念的,應該屬於都市更新,因為目前全台灣30年以上老屋應該已經有大約500萬戶,屬於921以前,制震能力較弱的建築,有非常多國人其實是住在不安全的老屋中,照理來說,建商應該不需要買這麼多地,只要跟這些老屋屋主合作談都市更新,應該是雙方互蒙其利的美事。
然而事與願違,都市更新總是進行的牛步,多數建商往往不願意嘗試曠日廢時、繁瑣的都市更新程序,不管政府如何給予容積獎勵、銀行給予支持,或是承諾在程序上加速辦理,或許是因為這樣,總統才會希望在這個第一線建商齊聚的場合,聽聽看是否有人能夠提出有力的建議。
雖然在場有建商就自身經驗提出看法,但多半也是老生常談的那幾樣因素,譬如說地主難搞、地方政府拆遷不力、政府審查程序繁瑣等等...對於改善建議,現場更是乏善可陳。
為何都市更新難以推動?就筆者觀察而言,問題絕非只有都市更新法規這麼簡單,而是整個建築業問題,導致一個都市更新案所需時間,動輒十年起跳,自然沒有多少人願意承擔這個滄海桑田的風險。
1.公部門人才荒:營建業這幾年是大發利市,又碰上缺工危機,各大廠紛紛不惜血本挖角所需人力,相較之下,公部門的建管相關部門,工時高、責任大、薪資低,流動率大造成工作條件大幅惡化,碰上都市更新這種曠日費時的大案,搞不好承辦都換好幾個,每個都要重新整理,速度如何提升,國家要有競爭力的建設行業,自然要先從有競爭力的公部門開始著手。
2.進入門檻高:都市更新範圍大,而且要取得屋主們同意比率的門檻相當高,能進入的人少,自然難以吸引資源流入。
3.社會風向對建商不利:任何行業就是將本求利,建設業亦是如此,就經濟學理論而言,供給者眾,價格才會有效壓抑,因此建商原本就是實體經濟不可或缺的一環,但目前社會風向好像被帶成沒有建商會更好,十分弔詭,而且對於建商更是有暴利的刻板印象,更不利於建商在都更案中與屋主們的交涉。
4.公共利益的退讓:民眾總是喜歡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橋段,縱使多數決對於整體社會有利,總是會有覺青會站在釘子戶的那一邊,但政府必須懂得用透明制度加上對市民據理力爭,而不是上修同意門檻,導致都更推行更加窒礙難行,更不用說多數地方政府對於釘子戶的忍氣吞聲。
5.缺工缺料:程序冗長已經夠糟糕了,缺工缺料又來嘎一腳,試想,一個大樓案光是規畫可能就要年餘,以目前缺工的狀況大樓興建起碼都四年起跳,再加上都更的冗長程序,一個都更案從開始到銷售結案,10年可能都是非常樂觀的數字,如何能有人敢碰?
6.缺乏整體規劃的管制手法:每逢重大公共意外,建管的做法通常就是直覺式的加重管制,而不從較長遠的工法更新去檢討,使得土木營建的管銷成本越來越高,進一步惡化市場效率。
以上種種問題,也僅是冰山一角,都市更新為何難以推動是一個難以三言兩語言喻的大議題,若真要解決,真的是需要考驗國家的決心,願意花多少心力,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