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809條(有學術價值埋藏物之發現及歸屬)(18.11.30制定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民法第809條(有學術價值埋藏物之發現及歸屬)(18.11.30制定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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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三節 動產所有權(§801~816)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09條(有學術價值埋藏物之發現及歸屬)(18.11.30制定公布)

發見之埋藏物足供學術、藝術、考古或歷史之資料者,其所有權之歸屬,依特別法之規定。

理由:

謹按發見之埋藏物,如係足以供學術、藝術、考古或歷史之資料者,此種物品,於社會文化之進步,至有關係,是否應為所有人與發見人所共有,抑應依特別法之規定,而定其所有權之歸屬,不可不設明文規定,以杜無益之爭論。此本條所由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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