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工作時,偶爾會收到自傳,十份有九份就像拷貝自一個相同的原件,開頭是「我的家庭有幾人」,接著交代學經歷、興趣與嗜好。這樣的自傳不管看上幾份,每個人都面目模糊。其實,在幾百字的自傳要呈現自己的特色,是高難度的寫作。與其躲在共有的學經歷與興趣背後,不如抓出生命曲線中,什麼事情影響自己,採取行動,造就如今的面貌。
同樣的,我常常遇到一些創作者想寫回憶錄,卻不知怎麼裁減與挑選生命經驗與特殊事件,大小事一率寫成流水帳。我總是建議他們從自序寫起,設想在書付梓前夕,回顧起心動念寫書的原因、哪些事件非放入不可。
序寫完之後,別從頭開始寫,試試看從轉折點寫起,像是「生命中關鍵的一刻」、「做出重要決定的下午」。這題目也可能是「最快樂(或悲傷)的一天」、「童年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或者是一封給特定之人的信。
準備一本好攜帶的筆記本,將最觸動自己的那一題寫上去。為什麼會被這一行字觸動?腦海中是否立即浮現了什麼景象、人、事件或情緒?就是這個了,將想到的先寫下來,是幾歲時的事情,是白天還是黑夜?天氣如何?是發生在何處?在場的還有哪些人?還記得誰說了什麼話嗎?自己對於那些話語有什麼感受呢?這一天發生的事情與之前的人生有何關聯,又如何牽動隨後的決定?
回憶一但落實成文字,就像黑暗中憑空出現了手電筒,在光的邊緣,是模糊的記憶碎片,一個已經到嘴邊卻怎麼也喊不出來的人名、某個昏黃巷子中的熟悉攤子、一段夏日初啟的友誼……能隨身攜帶的筆記本很重要,或寫或畫,就算只是一個名字、隨筆塗鴉也無妨。某個神秘的日子,迷霧散去,所有以為遺忘的清清朗朗,俱在原處。
回溯記憶的書寫既耗精神與體力,通常也會牽動情緒。也許剛開始描寫的是喜悅,隨著書寫,進入更深的體會,快樂中埋藏失望的種子,悲傷的事件卻閃耀光輝,人生向來是各種滋味參雜。
透過書寫,跟過去的自已、家人或朋友對話,通常會得到意想不到的禮物:可能是事實與自己認定的不一樣,或者別人的記憶補足了遺落的碎片,鬆動了已知的侷限......
這當中的魔法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領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