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是剛達成里程碑51轟-51盜,美國大聯盟神級人物大谷翔平
另一位是我國大法官詹森林老師,
為甚麼我會把他們相提並論呢?因為他們都「富有勇氣」,對抗主流
大谷從剛到美國時,媒體口中那名「高中生」,到真正用二刀流震驚MLB,歷經的無非是冷眼看輕,但即使大眾不相信二刀流能再次重現,現代棒球怎麼可能又能投又能打?
大谷還是做到了。
頂著所有的不相信和冷言冷語,大谷已經兩度獲選美聯MVP,今天更是在專心擔任打者的球季,打出連專職打者都做不到的51轟51盜。
這便是大谷的勇氣。
詹森林大法官的勇氣呢?
就是在全國8成以上都反對廢除死刑時,詹森林老師依然站出來以《不同意見書》表達他對死刑的立場。
並在不同意見書說:「應被當成威力強大的魔鬼,永遠封印起來」
這篇文,我不打算討論究竟該不該廢死,但我想說一個跟詹老師有關的小故事。
筆者大一時,曾修過詹森林老師的《民法總則》課程,
有次詹老師課堂抽問,問:「如果一台車被車主賣了兩次,這樣已經付了錢的買家要怎麼辦呀?」
我被點到,但卻完全不會,只好回答:「沒辦法嘛,木已成舟」
語畢,哄堂大笑,詹老師被我逗樂,很溫柔的說:「也是,那也沒辦法」,之後便繼續講解案例
從此,我對法律就燃起了極高的興趣,因為我發現,法律的學習,並不是一定要有標準答案,而是每個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想法,儘管再離譜、再荒謬,也都是那個人的想法,我們就該尊重啊!
再把時間拉回來今天,看到詹老師的不同法律意見書,我想老師正在用他溫柔而堅定的態度,努力撐著台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