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依莉時候,都沒辦法像這種隨心所欲地發廢文(燦笑),昨天無聊研究方格子的功能,日後文章重新更新完到大阪行(下)以後,這個子版可能變成小額贊助區,畢竟大家主要還是在追快樂夥伴的肉戲部分。
目前已排程自動發文已到第13話,接下來就是清明連假部分,一邊要揪錯字跟語意不順暢的地方真難,沒意外到原本連載22話,應該一個禮拜就完成,順利的話國慶日前就能恢復到原本進度。
有時候跟朋友聊天的各種內容政治不正確,也想找個小角落記錄下來,以前穿插在色文內總感覺不和諧,心想把這邊留給想贊助跟看牢騷的朋友。
禮拜天時候,三人組這學期都挑了一門類似社會科學的通識課,我看了課程大綱有點硬,雖然不用期中跟期末考,但要分組還有每個禮拜要交約500~1000字左右的心得報告,然後推舉一人上台講五分鐘報告內容。
吃著早餐煎餃看著萱萱跟晴晴兩個正在整理資料,我順手看了下這周課程是刑罰學相關社會議題,上禮拜給的報告題目,是解釋這次死刑釋憲案大概的內容。目前三人組是由小瑩跟晴晴收集資料,最後交給萱萱上台講,看到法學門外漢晴晴搔著頭,跟一臉茫然的萱萱看著憲法法庭的判決理由書,然後各家媒體報導,不知道重點在哪裡。
我看了下113憲判字第8號的理由書內容,其實也還蠻簡單明瞭,主要內容也只是形式上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死刑的法律效果,原本我想畫個心智圖給三人組,想到一起讀判決應該有文章,沒想到他們連心智圖也附上,我就拿了文章內容跟這兩個還在狀況外的講解核心的【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有時候就覺得大法官在脫褲子放屁,哪個刑事判決無須嚴格正當法律程序?
首先偵查中、第三審都要辯護人協助,也只重申強制辯護的立法意旨,了無新意。
其次,第三審須經言詞辯論程序,記得去年12月底司法院就刑事第三審金字塔架構草案裡面,就有關於應行第三審言詞辯論程序,包括死刑與具有原則重要法律爭議的案件。
最末,爭議性更大的應該就是【科處死刑的職業法官應該一致決】,當初看到職業法官就想起可能行國民法官案件,刻意排除國民法官的因素,但轉念想想,你們15位大法官意見都不一致了,還要下面的小法官砲管一致,這是大法官強人所難,對死刑的法律效果根本無期待可能性,保留了形式上死刑的法律效果,實質剝奪實動用死刑的機會。
後來CPU燒壞的晴晴直接脫離戰場,直接擺爛躺去床上,萱萱吐槽這次憲法判決好像是在逃避【死刑存廢】的真正問題,我自己看法是,司法本來就是消極、被動,明顯大法官想把死刑存廢的問題甩鍋回立法者,讓這個國家的其他遊戲玩家來自行決定,亦即人民與立法委員,也算是變相的討好死刑存廢兩方面陣營,給支持論者,我們依舊保留死刑恫嚇的法律效果,神主牌依舊高掛在上;給廢除論者,現在死刑只是備而無用的漢獻帝,早已名存實亡。
看了下有不同意見書的大法官在無病聲吟,抱怨多數意見的大法官,放棄了對死刑在制度上的道德的核心問題。
看完不經莞爾,道德本來就會隨著時代進步而有所變化,道德問題的朔本清源,也是應該這個國家的全體玩家的共識決,而不應該是區區15人的大法官逾越立法權來蓋棺定論。
犯罪學對於處罰行為人圍繞在應報理論跟預防理論兩大目的,如果有人想把死刑的法律效果從應報理論裡面剝奪,某種程度就是放棄法律在正義面的實現,也把法律最基本的倫理價值變成討好特定族群的工具罷了,司改會就是一門好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