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七月發生車禍,我騎機車要左轉時,被後方的一台機車撞到,對方撞到我後,飛出去,撞到旁邊的橋墩,腳開放性骨折,而我則是左邊的鎖骨閉鎖性骨折。
初判表上,我的肇事原因是左轉彎未注意其他車輛,而對方的肇事原因是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上個月車禍鑑定委員會開會,還不知道何時會收到結果,說不定這個月月底會收到,也可能要等更久。在車禍鑑定委員會開會的幾天後,對方提告我過失傷害,我去做筆錄時,也提告了對方過失傷害。
今天去調解委員會調解,沒調解成功,因為對方還要再請醫生開診斷證明書,還不確定要請多少天看護,還有對方想等車禍鑑定委員會的結果出來再談,今天只有先了解對方的車損費用、目前的看護天數,還有醫療費用。我是請律師陪我談的,主要是讓律師講話,沒講什麼話,我覺得律師費很值得,我是真的不會談。
希望車禍鑑定的結果對我有利。目前對方提供的單據看來,假設我肇責七成,律師有說如果對方要我賠二十幾萬,就接受,請求金額太高,就給法院判賠,我也是這樣覺得,二十幾萬是我能負擔的極限。
雙方立場不同,我和我爸就覺得對方肇責比較大,對方大概覺得我肇責比較大,因此只能等鑑定結果出來,真的很希望結果對我有利。
對方本人沒到場,代理人是他媳婦,還有一個人陪同,那位陪同的人,是說我不主動聯絡對方,是他主動聯絡我的,我那時還說我在忙,我是有這樣說沒錯,但我當下有問可不可以隔天再打給他,他同意了,我也隔天打了,就互相稍微關心一下傷勢,沒講太多話。
他覺得對方年紀大,又傷得重,我還都不打電話關心,也沒去看對方,其實車禍發生的當天還是隔天,我有想打電話關心對方,又不太敢,詢問家人和朋友後,他們覺得我不用打,而且對方也沒打電話關心我,雖然對方傷得比較重,但我也有受傷。
我爸是覺得我是被撞的,我是受害者,卻還要賠錢。雖然我確實是被撞的人,但還不知道誰肇責比較大,真的很怕鑑定結果對我不利。
發生車禍真的超麻煩,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想到我要賠不少錢就很不開心。有可能我的團險、意外險和醫療險的理賠金,扣除掉我的醫療費後,剩下的都用來賠對方。強制險的理賠我還沒申請。
發生車禍後,唯一的好處,就是我變成安全駕駛了,之前騎車有一些危險的壞習慣,現在騎車超注意,超小心,而且我現在不穿防摔衣和護膝就不敢騎車,別人都會覺得我那些裝備是用來騎重機或是飆車的,不過我騎的機車是115的,而且都不騎超過60,大部分的情況下時速是騎50左右,或是更慢。
我自己的機車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但車禍發生的前一天送修了,車禍發生時,騎的是車行借我的機車,只有保強制險。我之後真的不敢騎別人的機車了,如果要去的地方不是很遠,寧願搭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