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辛苦教學了一年,每年暑假都有機會可以申請敘獎。主旨:有關本校112學年度教師敘獎一案,簽請核示。說明:一、依臺北市教育局96年6月28日北市教人字第0963513990號函略以;為獎勵導師經營班級之辛勞並提昇教師兼任導師之意願,修正敘獎標準為:各校可自行衡酌導師貢獻度,酌增敘獎人數,核實給予獎勵(每人每學年度以嘉獎1次為限)。二、經查本校導師OOO、OOO,教學盡心盡力,建議每位敘獎乙次。擬辦:經查本校導師OOO、OOO,教學盡心盡力,建議每位敘獎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