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裡胎兒的花費,以及孩子上大學的費用,父母都需要買單嗎?▌洪宗暉律師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raw-image

▇ 案例:

段正淳與秦紅棉離婚時,秦紅棉肚內已懷有女兒木婉清,秦紅棉本想自行撫育木婉清長大成人,以免女兒與生性風流的父親接觸而受到不良影響,但在木婉清出生後,秦紅棉發現扶養女兒所需費用遠超乎其想像。因此在與家人商議後,向轄區法院起訴請求段正淳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試問■■


  1. 秦紅棉為使胎兒木婉清順利生產,而在木婉清出生前所墊付之費用,可否請求段正淳分擔?
  2. 又秦紅棉向段正淳請求給付木婉清未來扶養費時,可否請求段正淳給付至木婉清大學或研究所畢業為止?



▇ 法律小觀點:


👉民法怎麼說?
未成年子女向離婚父母之一方請求給付扶養費之依據,規定於民法第1084條第2項:「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第1114條第1款:「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與同法第1116條之2:「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等條文之中。

👉學說有討論嗎?
未成年子女「出生前」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是否可請求離婚父母之一方負擔?
我國民法並無明文規定,學說上對此議題亦鮮有討論。

👉那司法實務判決呢?
阿洪搜尋司法實務判決後,發現: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親字第25號判決對於此一問題,係援引民法第7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規定,而採取肯定見解[1]

raw-image

▇ 小結:


  1. 秦紅棉為使女兒木婉清順利生產,而墊付之必要費用,是可以請求段正淳分擔的。
  2. 至於前揭案例的第二個問題,由於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的規定,已於民國(下同)112年1月1日施行,因此除非段正淳與秦紅棉在此時點前已離婚確定[2],否則未成年子女木婉清至多僅能請求生父段正淳給付扶養義務至18歲為止[3],在大學或研究所求學時段則不包含在內[4]


▇ 相關註腳:


[1]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親字第25號判決:「原告丙主張其支出生產相關費用共計524,009元(包含陳澤彥婦產科醫院生產費用69,315元、婞芙產後護理之家護理費147,300元、乙於臺南市私立興儀托嬰中心托嬰費148,087元、生活用品134,095元【『麗兒采家』購買乙生活用品共計11,857元、『大樹藥局』購買乙生活用品共計65,494元、『樂兒屋』購買乙生活用品共計21,719元、『丁丁藥局』購買乙生活用品共計628元、『蝦皮購物』購買乙生活用品共計24,369元、『Lativ』購買乙生活用品共計10,028元】、醫療費用25,212元【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共計9,912元、醫療院所掛號費共計3,600元、自費疫苗費共計9,950元、公費疫苗掛號費共計1,750元】),係為使乙順利生產,維持乙生活所需之醫療費用,且有利於乙,性質上為扶養費之一環,應按兩造扶養費之分擔比例分擔之等語,並提出陳澤彥婦產科醫院醫療收據…等為證。本院認原告丙在醫院生產、產後護理之家等之支出均為產婦在生產過後休息調養身心之習慣,亦屬必要,則原告丙既已提出上開支出之收據,則其支出該部分費用,應屬可信。且查前開費用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是否屬於家庭生活費用一環,法律並無明文,本院參酌行政院主計處所為家庭收支調查報告表,對於家庭收支之細項分類可資為家庭生活費用之參考,將醫療保健列為家庭支出之一環,係為本院審判職務上所已知,足認醫療支出,屬家庭生活費用之一部分,亦為子女扶養費中醫療費用一環。參酌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民法第7條定有明文。原告丙為使乙順利生產及嬰幼兒之妥善照顧,支出前開費用,應認係維持乙生活所需之醫療、照護費用,且有利於乙,性質上為乙之扶養費用一環,如上所述,被告既應分擔乙之扶養費用,則原告支出前開生產有關費用,自亦應由被告分擔。從而,依前揭所定應負擔之子女扶養費用比例計算,原告丙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返還代墊之生產相關費用、醫療費用等262,005元(計算式:524,009元÷2=262,005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暨其法定利息,應予准許」意旨參照。

[2]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親聲抗字第32號裁定:「按110年1月13日修正公布民法第12條關於『滿18歲為成年』之規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於112年1月1日前滿18歲而於同日未滿20歲者,自同日起為成年;於112年1月1日未滿20歲者,於同日前依法令、行政處分、法院裁判或契約已得享有至20歲或成年之權利或利益,自同日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仍得繼續享有該權利或利益至20歲;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條之1第2項、第3項亦有明定。兩造於109年8月10日協議離婚,依上開規定,聲請人得請求相對人按月給付關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至20歲止」意旨參照。

[3]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108號裁定:「至於聲請人主張陳婉琪扶養費之部分,因民法第12條業於109年12月25日修正為滿18歲為成年,並公告於112年1月1日施行,而陳婉琪業於112年10月21日滿18歲而成年,因此相對人對陳婉琪所應負擔之扶養義務原則上應至陳婉琪成年之前1日,佐以陳婉琪業已成年,聲請人並非陳婉琪之法定代理人,雖聲請人有提出陳婉琪在學證明書,惟未證明陳婉琪有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而有受扶養之必要,自難代理為請求陳婉琪於成年後之扶養費,合先敘明。從而,聲請人所得向相對人請求代墊之扶養費,自僅限於陳婉琪成年之前1日即112年10月20日甚明」意旨參照。

[4]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親聲字第75號裁定:「再按修正後民法第12條規定『滿18歲為成年』,而此法依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條之1第1項『自112年1月1日施行』,是聲請人乙於年滿18歲之日(即119年12月18日)起即已成年,相對人自斯時起對聲請人乙僅負一般之扶養義務,依民法第1117條第1項規定,以聲請人乙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相對人對聲請人乙之扶養義務始發生。故聲請人乙雖請求給付扶養費之末日以未成年子女碩士畢業之日為止,惟查,未成年子女是否就讀大學、研究所,又若有就讀大學、研究所,是否或何時得完成學業順利畢業,均屬不能確定之情況,且未成年子女於成年後至研究所畢業期間,是否具備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之要件亦屬不確定,故聲請人乙請求相對人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成年後至碩士畢業之日止之扶養費部分,為無理由,不予准許」意旨參照。


raw-image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預約法律諮詢~


做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已經有10多年的時間,看過各種人生百態。 主要由:法諮日常、法庭日常、阿洪碎碎念、今晚想來點、每月免費法諮及其他,這六大類文章構成 而文章都是真人真事,分享法律諮詢有(ㄏㄠˇ )趣(ㄒㄧㄠ ˇ)人事物。 一來自娛(苦中作樂)、二來娛人 (有人說看我的廢文,覺得很紓壓) 。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本文探討出租人洪太太透過法院程序取得房地所有權後,對承租人豆哥間的租賃關係,所面臨的法律問題。 民法第425條規定,租賃契約在所有權轉讓後仍然有效,但承租人是否需承擔前屋主的債務?卻存在爭議。 讓阿洪律師分析學界與實務見解,告訴你,洪太太應該可按月向豆哥要求租金,且豆哥無法要求她償還赫先生的欠款喔。
0/5法律常識
老李於民國110年9月5日因病過世,其兩子三女即甲、乙、丙、丁、戊為遺產之第一順位繼承人。在老李之喪葬事宜告一段落後....
0/5法律常識
在虛擬貨幣借貸交易中,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成為許多投資者關心的問題。本文透過黑悟空與白熊精的借貸案例,分析在借貸契約成立後發生的意外情況,如何透過法律途徑向繼承人或交易平臺的管理者追討虛擬貨幣的權利。同時也探討強制執行程序中可能面臨的法律挑戰,幫助讀者瞭解在虛擬貨幣交易中的法律風險及防範措施。
蘇先生因家中漏水須全面整修,而在外另行租屋居住,雙方簽約時蘇先生除向房東陳小姐繳納相當於2個月租金數額的押金外,同時蘇先生也依陳小姐要求預繳了1年份的租金,以上內容均記載於租賃契約中。但在蘇先生承租房屋後的第3個月,陳小姐就以財務規劃為由將房屋賣給了簡先生。
0/5法律常識
當刑案的被害人不想提告了,要怎麼做呢? 今天讓阿洪(洪宗暉律師)來跟各位讀者分享刑事撤回告訴時,包括什麼罪可以撤回告訴、撤回告訴的效力、法律效果、最晚的時間點、程序等需注意的問題。有撤告相關需求的你,一定要看喔!
0/5法律常識
上個月阿洪在臉書及部落格跟大家談了「民事認領無效及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法律問題,本以為這個議題比較冷僻不會獲得太多關注,沒想到發文後不久電子郵件信箱裡突然收到了一封讀者回饋信件。究竟跟父親沒有血緣關係卻被認領了,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撤銷登記嗎?
本文探討出租人洪太太透過法院程序取得房地所有權後,對承租人豆哥間的租賃關係,所面臨的法律問題。 民法第425條規定,租賃契約在所有權轉讓後仍然有效,但承租人是否需承擔前屋主的債務?卻存在爭議。 讓阿洪律師分析學界與實務見解,告訴你,洪太太應該可按月向豆哥要求租金,且豆哥無法要求她償還赫先生的欠款喔。
0/5法律常識
老李於民國110年9月5日因病過世,其兩子三女即甲、乙、丙、丁、戊為遺產之第一順位繼承人。在老李之喪葬事宜告一段落後....
0/5法律常識
在虛擬貨幣借貸交易中,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成為許多投資者關心的問題。本文透過黑悟空與白熊精的借貸案例,分析在借貸契約成立後發生的意外情況,如何透過法律途徑向繼承人或交易平臺的管理者追討虛擬貨幣的權利。同時也探討強制執行程序中可能面臨的法律挑戰,幫助讀者瞭解在虛擬貨幣交易中的法律風險及防範措施。
蘇先生因家中漏水須全面整修,而在外另行租屋居住,雙方簽約時蘇先生除向房東陳小姐繳納相當於2個月租金數額的押金外,同時蘇先生也依陳小姐要求預繳了1年份的租金,以上內容均記載於租賃契約中。但在蘇先生承租房屋後的第3個月,陳小姐就以財務規劃為由將房屋賣給了簡先生。
0/5法律常識
當刑案的被害人不想提告了,要怎麼做呢? 今天讓阿洪(洪宗暉律師)來跟各位讀者分享刑事撤回告訴時,包括什麼罪可以撤回告訴、撤回告訴的效力、法律效果、最晚的時間點、程序等需注意的問題。有撤告相關需求的你,一定要看喔!
0/5法律常識
上個月阿洪在臉書及部落格跟大家談了「民事認領無效及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法律問題,本以為這個議題比較冷僻不會獲得太多關注,沒想到發文後不久電子郵件信箱裡突然收到了一封讀者回饋信件。究竟跟父親沒有血緣關係卻被認領了,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撤銷登記嗎?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母子兩相依為命,已經流浪好久好久,直到有一天的下午,媽媽才乞討到兩顆茶葉蛋,建豪開心的要開動時,一位很漂亮的女性經過,看見建豪一直喊著「以泉」,建豪還以為對方也是肚子餓,於是分一半給對方,直到媽媽出現,媽媽喊了一聲「宜靜姐」,這下真相大白,原來母子兩根本沒有血緣關係。
Thumbnail
「爹娘也想你⋯⋯冰兒長高了!都快比娘高了呢!」景瑜緊緊地回抱,眼眶隱隱約約開始有一絲絲的酸疼,因為她知道又要跟她的寶貝女兒分開了:「這是娘親手為你做的杏仁餅餅,雙倍糖霜⋯⋯
Thumbnail
前情提要: 何小姐的道士老公自稱自己是二妻命,故而帶著私生子回來逼懷孕中何小姐答應,何小姐一氣之下帶著兒子出走,卻沒想道士老公不顧血脈關係竟對兒子下咒。 不想肚子裡的孩子,跟著自己受苦,含淚墮胎後,引得老玄憤而出手解開毒父之咒,進而引發鬥法⋯⋯。 —————— (工作室中) 「混混沌沌,天
Thumbnail
【文案】 【孩子是穿越的/爸爸是搞暗戀的/媽媽是搞養成系的】    1. 某天,向南枝接到警局打來的電話,告知她兒子走丟了,讓她趕快去接。 笑話,她一個花季少女,怎麼可能有兒子? 「……」向南枝在警局看著五官跟她復刻一般的小屁孩,再次陷入沉思。
Thumbnail
竹君在得知母親的狂言後,是氣得不清。冬貴比任何人都知道她們姊妹的身世,聽到張琴自私的言論,也不由得一直搖頭。 竹音冷靜下來,她很快的找了一個律師,向他諮詢她們目前遇到的情況。 在得知可以向法院申請“拒絕扶養義務”後,竹音便開始與張琴對簿公堂。 因張琴每次匯款都是打給外婆,還有當初離婚她拿
Thumbnail
【本文文案】 林秒聽從病床上奶奶囑咐,嫁了個素未謀面的陌生男人,是娃娃親。 她從網上搜過,靳修雲是北城豪門爭相攀附的靳家掌權人, 傳聞心狠手辣說一不二,而她僅是一個剛進入社會的實習生。 對方領證即出國,她一個人過得舒服。 直到公司重組後第
Thumbnail
這是一名母親以遺族的身份,與在十二歲選擇自我了結的兒子,漫長並讓人心痛的無盡對話。
Thumbnail
「妳們站好,都是那個賤女人生的賠錢貨。」繼母將晚餐放在桌上,幫爸爸倒了一杯酒後繼續數落道。 「要不是妳們媽媽要了妳爸大半財產,就連房子也要走了,我們家會是現在這樣?還有臉哭,我沒讓妳們跪著吃飯就很不錯了。 看什麼看啊!林竹君,妳眼睛瞪這麽大怎麼回事? 看看妳姊姊,林竹音,過來拿菜。 妳帶著妹妹去廁所
Thumbnail
含煙回到台灣養身體,臉色愈來愈紅潤,體重也逐漸增加,但卻發現該來的月事卻沒來,難不成懷孕了?她驚慌地告訴阿成,兩人還沒結婚,含煙沒有工作,一旦回美國,恐怕得自費負擔醫療費用,阿成說:「要不你就留在台灣待產,等孩子出生再回來美國?」 含煙驚慌地找母親商量,家裡還有古板的老奶奶掌家,爸爸是德高望重的文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母子兩相依為命,已經流浪好久好久,直到有一天的下午,媽媽才乞討到兩顆茶葉蛋,建豪開心的要開動時,一位很漂亮的女性經過,看見建豪一直喊著「以泉」,建豪還以為對方也是肚子餓,於是分一半給對方,直到媽媽出現,媽媽喊了一聲「宜靜姐」,這下真相大白,原來母子兩根本沒有血緣關係。
Thumbnail
「爹娘也想你⋯⋯冰兒長高了!都快比娘高了呢!」景瑜緊緊地回抱,眼眶隱隱約約開始有一絲絲的酸疼,因為她知道又要跟她的寶貝女兒分開了:「這是娘親手為你做的杏仁餅餅,雙倍糖霜⋯⋯
Thumbnail
前情提要: 何小姐的道士老公自稱自己是二妻命,故而帶著私生子回來逼懷孕中何小姐答應,何小姐一氣之下帶著兒子出走,卻沒想道士老公不顧血脈關係竟對兒子下咒。 不想肚子裡的孩子,跟著自己受苦,含淚墮胎後,引得老玄憤而出手解開毒父之咒,進而引發鬥法⋯⋯。 —————— (工作室中) 「混混沌沌,天
Thumbnail
【文案】 【孩子是穿越的/爸爸是搞暗戀的/媽媽是搞養成系的】    1. 某天,向南枝接到警局打來的電話,告知她兒子走丟了,讓她趕快去接。 笑話,她一個花季少女,怎麼可能有兒子? 「……」向南枝在警局看著五官跟她復刻一般的小屁孩,再次陷入沉思。
Thumbnail
竹君在得知母親的狂言後,是氣得不清。冬貴比任何人都知道她們姊妹的身世,聽到張琴自私的言論,也不由得一直搖頭。 竹音冷靜下來,她很快的找了一個律師,向他諮詢她們目前遇到的情況。 在得知可以向法院申請“拒絕扶養義務”後,竹音便開始與張琴對簿公堂。 因張琴每次匯款都是打給外婆,還有當初離婚她拿
Thumbnail
【本文文案】 林秒聽從病床上奶奶囑咐,嫁了個素未謀面的陌生男人,是娃娃親。 她從網上搜過,靳修雲是北城豪門爭相攀附的靳家掌權人, 傳聞心狠手辣說一不二,而她僅是一個剛進入社會的實習生。 對方領證即出國,她一個人過得舒服。 直到公司重組後第
Thumbnail
這是一名母親以遺族的身份,與在十二歲選擇自我了結的兒子,漫長並讓人心痛的無盡對話。
Thumbnail
「妳們站好,都是那個賤女人生的賠錢貨。」繼母將晚餐放在桌上,幫爸爸倒了一杯酒後繼續數落道。 「要不是妳們媽媽要了妳爸大半財產,就連房子也要走了,我們家會是現在這樣?還有臉哭,我沒讓妳們跪著吃飯就很不錯了。 看什麼看啊!林竹君,妳眼睛瞪這麽大怎麼回事? 看看妳姊姊,林竹音,過來拿菜。 妳帶著妹妹去廁所
Thumbnail
含煙回到台灣養身體,臉色愈來愈紅潤,體重也逐漸增加,但卻發現該來的月事卻沒來,難不成懷孕了?她驚慌地告訴阿成,兩人還沒結婚,含煙沒有工作,一旦回美國,恐怕得自費負擔醫療費用,阿成說:「要不你就留在台灣待產,等孩子出生再回來美國?」 含煙驚慌地找母親商量,家裡還有古板的老奶奶掌家,爸爸是德高望重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