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孫生性騷判決出爐的事情在社群平台上鬧得沸沸揚揚。
大家針對這個議題應該都有很多的討論跟發想。
我認為一個社會事件的產生,引起一些人共鳴,引起大家站在不同的立場下彼此激盪回饋,始終是件好事。
但看著看著,總會發現一些怪怪的言論。
如果你把加害者逼到自殺,是你想要的嗎?
這類的人在社群平台上的一貫說法是:「他已經受到懲罰了,在網路上霸凌他,把他霸凌到死,難道就是你們這些SJW想要的嗎?」
是的,我們並不想要,我們並不想要這些本來就不是我的過錯,最後卻要因為他的自殺而承擔一些罪孽的可能性。
我們也不想要別人的犯罪事實,變成我們被批判的理由。
這類的癥結點點在於,難道犯罪者與大眾的心理認知有差異,他就不用被檢討,能被赦嗎?
這次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孫生說他知道他與別人的想法不同,他的想法就是這樣,很抱歉。難道他的想法與大家不同且無法改變時,他不用去檢視自己是否哪裡出了問題嗎?
我也理解他可能因為這次事件要輕生,走不過去,很困擾。但是,你對他人過去造成的傷害,不正代表著你需要身體力行改變這些想法,試著真正的贖罪嗎?
還是說,你連瞭解正確的做法都不想,只想死皮賴臉的說你跟別人不同?
這一個事件還有一個很關鍵的點,那就是酷炫在其中的角色。
酷炫本人表示,他沒盡到一個好老闆的角色。但重點其實是,他沒盡到他好朋友的義務,沒告訴孫生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的,縱容這些錯誤持續發生。他不配作為他的朋友,放任自己的朋友越往犯罪行為的方向走去,叫做友誼嗎?
為什麼被孫生騷擾的人現在才跳出來,當初不出來講?
這樣的論調也常出現這類性騷的事件當中。
這類人的想法是,阿你還不是自己也喜歡、有點樂在其中。你要是討厭,當初就提告啊!等等之類的說法。
看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就能了解,有些時候,一開始對於這些人是基於崇拜、魅力的吸引,接著是一種自己無法理解的迷戀。這其中可能隱含自己未曾拜訪過的世界、沒探索過的人生閱歷、走不到的高度。而這樣身分、地位差異的關係會讓下位者難以察覺他們對上位者的想法是,打從心裡喜歡,對地位的迷戀、還是新鮮感。
這就更不用說,在現今網路這麼發達的時代,每個人都想靠著一些實力、運氣獲得更好的機會跟投資。要是遇上這種很大咖的網紅,被騷擾就該該叫,網紅一定能用他自己的勢力打壓你、抹黑你,讓你在這個圈子混不下去。
這個案例同樣也發生在這次事件,一開始網路的風向還因為孫生親身的說法、道歉影片帶風向,讓大家以為他沒有錯。
真相越辯越明,越來越多受害者都出面表示曾被反骨或是孫生騷擾過。
我們當然不該過度擔任正義魔人,讓加害者最終也走上絕路。
但我們也不該姑息罪犯,總用著自己的想法與大眾不同就能被饒恕,而不受任何懲罰。
否則為什麼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做了會被判刑,那就是因為多數會被判刑的行為,通常帶有傷害到別人的可能性。
我這邊都還沒放的大絕招是,如果你性騷擾受害者,讓受害者自殺,你怎麼說?難道又要說,我的想法就是這樣,沒辦法嗎?
最終還是回到最簡單的問題,你犯了罪,就要受罰,並且要付出代價。
任何犯罪行為並不會因為你像個小孩、像個精神病患者、像個脫節的人士,就能抹去傷痛。
重點是做錯了事,反省、改進、試著了解相對正確的道路是什麼,那才是應該要做的事吧?而不是厚臉皮的說著自己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