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獻資料:包括劇本,以及記載歷代名家之戲曲理論,乃至於戲曲活動的記錄。
2.考古文物資料:包括戲臺遺址、戲曲繪畫、雕塑、碑刻、出土古代劇本、演出抄本等。
3.田野調查:指對戲曲各方面的實際調查,觀察演出實況。
4.訪問資料:對戲曲從業人員的訪談。
5.戲曲觀賞評論資料:戲曲之真正意義,必須經由演出被觀賞,然後才算完成。因此,今人、古人記錄觀賞戲曲的資料也屬於戲曲學資料範疇。
- 五種資料不是孤獨的,而是可以互補有無。
- 文獻資料內容的雅言容易解讀,俚語和當時的市井口語則較難解讀。
- 「煞」是尾聲的意思,北曲的尾聲特別長。
- 「襯字」是板眼還沒有敲響之時,在第一句的句末第二句的句首,有很大的空間,於是在這空隙中加入襯字。
- 話本就是說故事的人的底本,院本就是行院演出戲的文本。
- 「末」是北曲雜劇的主角。
- 北曲雜劇成為元代的代表劇種,因為宋金雜劇在前朝已經成為主流劇種。
- 說唱文學就是「詞說」,「詞」指的是韻文,「說」指的是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