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遊樂場看到一個有趣的畫西,場裡有一個互動式螢幕,得分的方式是丢球打怪獸。一開始坐在前方的雨個小孩用球認真的丢著,後來他們不丢球了,貼在螢幕前直接用手拍打畫西裡的怪歡。這樣的成功率當然是百分之百,但我納悶:玩遊戲的意義還剩下什麼?
就像大富翁,直接把所有籌碼都規劃成我的,那我開始即勝利:或打籃球,直接把球框設成我伸手可觸的高度,那進球率是百分百。遊戲有趣的地方就在於「不確定性」跟「挑戰性」,必須是比自己能力再困難一點。少一分則無趣,多一分又讓人挫敗。
曾看過一部影片,講的是那些「生來有錢」的人,有錢程度是無法想像,甚至無法計算家族財產的有錢。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完全不知道家裡是有錢的,一直到長大成年準備「幹點什麼」的時候,突然來了一個人,讓他們簽署了一堆文件,然後他們發現不用做任何事,每年就有花不完的金錢。
他們突然失去人生的目標跟動力,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要幹嘛。因為他們不論怎麼做,都基本不可能贏過他們的父輩跟祖輩。別人講到他們,記得的永遠是他們的家族,或是某人的兒子、孫子。
他們自己的名宇被扼殺了,而名字代表一個人的自我。於是他們有的寄託於典趣上,不問世事:有的選擇走完全不同的道路,並在此獲得成就。
遊戲,或者說人生,最重要的該是過程,而宇宙跟靈魂是最佳的遊戲設計師,祂們知道該設下什麼關卡,到最後才發現,最大的敵人永遠是自己:自我設限、慾望、無謂的執著、對自己的不夠理解。
如果人生是一場遊戲,該做的永速是與自我對話,了解自己後才知道如何向外。當完整了自己,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剩下的一切都是錦上添花。
-撰寫於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