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當熱愛變成職業,設計師的掙扎
還記得你第一次開始創作,是為了什麼嗎?
也許是塗鴉在課本角落的漫畫人物、是想像中的角色、或是單純想把腦海裡的畫面畫出來。那時候的創作,沒有客戶,沒有規則,只有一個念頭:「我想畫這個。」但現在呢?
當興趣變成工作,設計變成接案,畫圖變成修改十次、收款也難追的職業——你是不是也曾懷疑過:
「這還是我熱愛的嗎?」
1. 商業與藝術的定義:你到底在為誰設計?
現實是殘酷的。商業設計最常聽到的話不是「好棒!」而是——
「這個風格太重了,能不能保守一點?」
「我覺得紅色比較有『氣場』,你幫我全改紅。」
你做設計,是希望別人喜歡你的作品;但商業世界,只問一件事:「這能不能賣?」
說真的,很多時候,我們根本不是在創作,而是在「解題。」客戶想要點擊率、銷售量、品牌印象——我們只是幫他們把這些目標包裝成「好看」的樣子而已。
那藝術創作又是什麼?
對我來說,藝術是寫給自己的情書。
它不需要市場數據,也不需要修改版本。
你可以任性、可以怪、可以只為自己感動就好。
但藝術不能養活你,商業卻能。
所以問題來了:我們該怎麼在「自己想畫的」和「別人想看的」之間找到平衡?
一個簡單的做法:分清楚兩個自己
我後來學會了把自己分成兩個人:
白天那個我,是設計師。
目標很單純——幫客戶解決問題、讓品牌變好看、讓提案通過。
晚上那個我,是創作者。畫想畫的圖、寫想寫的故事、不為了交差、不為了業績。
這兩個我互不打擾,但都很重要。
因為如果我只當設計師,我會累垮;如果我只當創作者,我會因為急於逼奔尋找客戶、而無法好好分清楚上班與下班時間。
當我們學會區分兩者,創作不會變成消耗,而是能夠真正發光。
2. 專案不是你的孩子,放下才不會痛
我們總是投入太多情感
不知道你有沒有這種經驗?
一個案子你超用心、超投入,從分鏡、色調到情感節奏,每一格都力求完美,結果交出去被大改、被駁回,還被說:「這樣不對,觀眾看不懂。」
你心裡可能會想:「到底是哪裡不對?我不是已經畫到爆肝了嗎?」
我懂,真的很傷。
尤其是設計師、動畫師這種工作,情感跟勞力綁在一起,每個作品都像我們的孩子。但現實是,這些「孩子」不是我們的,它們是交給市場的。客戶要的是能用、觀眾能懂,不是你的心血寫照。
一場讓人清醒的分鏡災難
還記得我有同事接動畫分鏡。
導演要同事畫一場主角和敵人對決的戲,同事卯足全力弄了個超誇張視角、快速剪接、氣勢滿點的戰鬥場面,我看到時也覺得十分讚嘆。
結果導演沉默了三秒,開口說:「這樣不行,節奏亂掉,觀眾會錯意。」
當下同事與我超震驚:那麼精彩的畫面,為什麼被打槍?
他說:「這場戲不是重點在戰鬥,是心理對峙。觀眾要看到兩人之間的情感拉扯,而不是誰出招比較快。」那一刻我與同事真的被敲醒。
我學到一件事:炫技再厲害,如果不能幫助故事被「看懂」,就只是空洞的秀場。
動畫的重點不是好看,是「有感。」
是要讓人明白角色的痛苦、掙扎和選擇。
如何不被情緒綁架?
說白了,我們要學會切換角色。
當你在做商業案,請記得——這不是你的個展,不用證明你多有才華。
那是一場合作,你的角色,是讓對方的故事成立。
幾個小建議給你:
- 每次做案子前,問問自己:「這是為誰設計的?」
- 改稿時,不要覺得是能力被否定,而是理解還沒對上。
- 把風格發洩在個人創作,那才是你真正能自由揮灑的地方。
做設計很像談戀愛:你不能要求每一個對象都愛上你的全部。
但你可以學著放下那些「一定要怎樣」的執念,才不會每次都被傷透心。
3.設計不是炫技,是溝通
設計師最大的誤解
我們常把「設計」當成一種藝術表現,但其實更準確的說法是——它是一種「翻譯」。
你要翻譯客戶的語言,讓觀眾能懂;翻譯一個抽象的概念,變成具體的圖像;翻譯一段故事,讓人有感、有畫面、有記憶點。
你可以喜歡複雜、獨特、有性格的設計,但客戶可能只想要「簡單明瞭、看得懂。」
不是他們沒品味,而是我們有時太習慣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事情了。
一場風格「翻車」事件
我曾聽過一個故事。
某個動畫導演說他要「日式可愛風」,結果某公司的概念設計提案時,忽然硬改成「美式漫畫風。」設計師覺得:「這樣比較有張力、比較酷、比較有設計感!」
但導演直接打槍,換掉整個團隊。
因為他要的從頭到尾就是「可愛」,不是酷炫。這不是風格哪個比較好,而是溝通完全錯頻。
當我們太堅持自己的美感,反而會忽略掉:「對方到底要什麼?」
設計不只是技巧的競技場,它還是一場對話。
怎麼讓設計更接地氣?
你可以這樣做:
- 多看市面上的作品,不是為了抄,而是學習現在流行什麼、為什麼流行。
- 案子初期就和客戶頻繁確認方向,不要做到一半才發現完全搞錯了。
- 試著理解對方說「想要溫暖的感覺」到底指什麼?是配色?是用字?還是故事節奏?
設計師最強的能力,不是畫畫,而是「轉譯」的能力。
當你能把模糊的想法轉成清楚的畫面、把感覺變成能打動人的視覺,那才是真正的高手。
4.找到出口,才不會在設計裡迷路
當夢想變成工作,你感覺自己迷路了嗎?
有沒有過這種感覺?
明明一開始是因為喜歡設計、想創作、想把腦中的畫面變成現實才走上這條路,結果進了職場後,整天忙著做客戶的需求,改圖、對稿、做提案……慢慢地,對設計的熱情像被一點一滴地消磨掉。
最讓人難過的,從來不是「被要求配合」,而是「忘記自己為什麼而畫」。
曾經熬夜爆肝、滿腔熱血想做出好作品的你,現在只想趕快把案子交掉,好準時下班——這時候的你,會不會也偷偷問過自己一句:
我是不是,不再喜歡設計了?
有些人,悄悄為自己留了一個出口
我認識一位3D Artist,白天上班十幾個小時,回家後竟然還繼續建模。
不是為了公司,而是為了做出他腦中想像的角色。他把這些模型上架到平台販售,甚至有些開始被獨立開發者使用。
不是因為他不累,而是因為——那些屬於自己的作品,才是他真正喘息的空間。
他教會我一件事:
「商業案是工作,但個人創作是呼吸。」
你不需要非黑即白,不需要二選一。 你可以白天好好當個設計師,晚上畫自己的東西。 你可以在工作中學習邏輯與協作,在創作中保留熱情與任性。
當你找到這個出口,設計就不會再只是壓力的來源,而會變成能量的循環。
設計,應該是讓你發光,而不是被掏空
有時我們會覺得委屈,為什麼市場總是看不懂我們的風格?為什麼明明很有創意,卻老是被打槍?
但現實就是這樣:市場只關心能不能賣、能不能看懂、能不能在3秒內吸引人。
那我們怎麼辦?是放棄自我?還是選擇妥協?
其實都不是。
最好的狀態是:
最好的設計師,不是迎合市場,而是能在市場內創造獨特價值。
當你願意理解市場邏輯、看清觀眾需求,你就能在這個框架中找到發揮的空間。
不是討好,而是「巧妙地藏進去」,讓你的個性在看似平凡的作品中,偷偷留下痕跡。
你會知道哪裡該配合,哪裡可以偷放點喜歡的東西。
你會發現,這世界還是有地方容得下你的光。
市場規則不會為我們改變,但我們可以學會在其中發揮自己的影響力。
設計,不只是為了生存,而是讓自己發光。
留住你自己的那一點火光
這裡給你幾個小提醒,也許哪天你需要:
- 懂市場,但不被市場吞掉
理解趨勢、理解消費者,但不要讓數據綁架你所有的判斷。 - 在商業案裡找到自己的聲音
哪怕只是選一個比較合自己風格的構圖方式,也是在留下印記。 - 給自己一個創作的空間
不管是週末畫畫、做動畫短片、寫劇本、做UI……只要是你能喘口氣的地方,都值得被保留。
最後想跟你說:
如果現在的你,覺得工作讓你喘不過氣,覺得每一筆線條都不是自己的——
那或許你不是不喜歡設計了,而是你太久沒有「為自己畫東西」了。
願你可以重新找到那個,讓你一畫就忘記時間的自己。
也願我們都能在設計裡,不只是生存,而是閃閃發光。
【關於我-Pyris】
嗨,我是 Pyris,一個喜歡動畫、設計,也熱愛用影像說故事的人。
我一直相信,設計不只是讓畫面變美,而是讓人感受到什麼、記得什麼。
如果你也曾在商業案中迷失,曾因一次次修改而懷疑自己,或是在自由與現實之間反覆拉扯——那麼,這篇文章,或許是寫給現在的你看的。
歡迎你在留言區分享你的故事,也讓我知道你是怎麼找到屬於自己的出口的。
📌 歡迎追蹤我,一起聊聊動畫、設計,還有那些不想放棄的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