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建議提供
Reference Check俗稱「徵信」,是一種求證求職者是否誠實以告的方法,通常是在「幾乎會任用」的情況下才會做。一般職位也不需要,通常是管理職,或需要高度保密誠信的職位才需要。當然💰💰💰也多。
所以光走到這步,就代表你的資歷相當出眾,勝券在握。只要沒有虧心事,會建議求職者提供現職以外的直屬主管當被徵信人。不過記得要寫RC聯絡資訊時,建議先和前主管聯絡,取得同意後再寫,比較有禮貌哦~(這也是為什麼向上管理很重要👍再漂亮的資歷也抵不過一句差評👎)
如果求職者無法提供,無論是否有隱情,都可能讓人資起疑心,進而影響是否錄取。因此請務必重視Reference Check唷!
※注意:公司發書面offer ➡️求職者回覆接受 ➡️徵信➡️取消offer可能會使公司違法💥勞方還可以要求被拒絕期間的全額工資。如果不幸遇到,記得適當主張自身權益。
參考資源: 發出Offer前三思!雇主隨便反悔其實違法,快看律師怎麼說(來源:104)
※補充說明:好像滿多人誤會「基層也要填RC?」
實際上履歷表的欄位不一定都要填(例如單親當然只能填一個沒辦法爸媽都寫),填了也不代表一定會問,真的需要再補也不遲。履歷表通常只有一種格式,就像銀行表單要填的很多,但你沒特殊要求或身份,有些東西可以不填,是一樣的道理。最後,新公司在未經人選同意之下直接打電話去人選前公司徵信,是非常不禮貌的,前公司也會覺得「我跟你熟嗎憑什麼叫我回答?」所以才需要求職者事先照會前主管。
而求職者若是連前主管的電話、email等聯絡資訊都沒有,也會讓人疑惑這人平常和前主管是如何進行工作確認的。所以請求職者盡可能寫得詳實,減少誤會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