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創新遇上制度:Telecan 案例中的專利困局與新創挑戰
20250419 13:30-17:30 課程心得
「這是我們發現的結果,可以申請專利嗎?」
這是許多新創公司在實驗室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後的第一個直覺反應。但接下來他們很快就會發現,技術的突破不等於制度的認可,而制度的語言,是創新得以走向商業化的關鍵密碼。在政大 EMBA 課程中,我們分析了加拿大生技新創公司 Telecan Pharma 所面對的一場典型而複雜的專利策略難題。這個案例讓我更深刻地理解,在生技產業中,從創新誕生的那一刻起,所要面對的不只是研發、資金與競爭,更是一整套既嚴謹又難以駕馭的智財制度遊戲規則。
發現 ≠ 專利:Telecan 的困境
Telecan 是一間資本僅約 400 萬、每月支出約 25 萬的生技公司,資金僅能支撐約 16 個月。這家公司的研究人員在既有化合物 TC-025 上進行測試,發現其對黑色素瘤細胞具有抑制效果。這項研究結果與既有文獻的結論相左,也讓他們相信自己找到了新的治療可能。
然而,TC-025 並非新化合物,早在 1993 年就以 Nitroponol 的名稱被申請過專利,且早已到期。根據專利法,「新穎性」已不存在,這代表 Telecan 無法再為該分子本體取得化合物專利。
這也揭開了課堂討論的主軸:當你無法為技術本體申請專利時,你還能怎麼保護自己的發現?
專利制度的彈性與侷限:用途、製程與策略的選擇
儘管無法申請化合物專利,Telecan 仍可能考慮以下幾條路徑:
一、用途專利(Use Patent)
若 TC-025 先前從未被用於治療黑色素瘤,則此「新用途」仍可能獲得保護。這就是醫藥專利中常見的「第二醫療用途專利」(Second Medical Use Patent)。
但關鍵在於:新用途是否足夠明確且可合理預期效果?
目前,Telecan 僅完成細胞實驗(in vitro),尚未進入動物或人體試驗。在某些法域(如歐盟或日本),這樣的資料可能無法滿足專利要件中的「實用性」或「可信賴性」標準。
用途專利看似是解方,實際上仍是一場與時間、證據與審查標準的硬仗。
二、製程專利與營業秘密
Telecan 擁有一套能以半成本製造 TC-025 的製程,若能取得製程專利,可構築商業上的技術壁壘。或可選擇不公開、以營業秘密方式保護。
但製程專利一旦公開,競爭者可能反向工程或規避設計;而營業秘密雖無揭露義務,卻須具備「合理保密措施」,對於日後擴張或跨境合作可能是一種風險。
三、衍生物與組合專利的延伸應用
Telecan 也可嘗試開發 TC-025 的衍生物(例如結構修飾、鹽基變異、異構體等),或與其他藥物組合應用(如免疫療法合併),以申請組合物專利、劑型專利等,延長專利生命週期、提高技術附加價值。
這些策略聽來合理,卻都需要一件關鍵資源:時間。
時間與資源的賽跑:新創公司最現實的瓶頸
資源有限,是 Telecan 的最大現實。公司僅有約 400 萬元資金,在未有產品上市、尚無授權合作的情況下,每月支出 25 萬的現金流,只能支撐約 16 個月。
在這有限的時間內,公司必須快速決定:是否要送出專利申請?專利範圍要寫多廣?是否優先投資動物試驗以支持用途專利的有效性?要不要先以 provisional application(臨時專利)卡位,再做完整佈局?
這不只是法律問題,而是企業策略與資源配置的抉擇。對新創而言,錯過一次申請的時機點,可能就再也無法進入這場技術與市場的競賽。
我的反思:制度不該是障礙,而是放大創意的槓桿
過去我曾經以為,專利制度是一種限制——設下規則、設下門檻,讓創新變得更難。但透過這堂課,我反過來看見:
制度不是壓縮創意的工具,而是將創意轉化為商業資產的唯一通道。
如果創意沒有被寫進制度,它就只是存在記憶中的「好點子」,而無法成為可以交易、授權、擴張的「資產」。
而對於新創而言,學會與制度對話,是創業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
結語:你為創意準備好「制度語言」了嗎?
專利不是保障點子的標籤,而是一種專業語言,一種法律文本下的商業籌碼。
Telecan 案例讓我清楚看見:在生技產業裡,從實驗室走到市場,每一項創新背後,都需要一套清楚的制度規劃與風險掌握。
創新不是終點,而是制度賽局的開始。
這堂課讓我學會的不只是專利法,更學會了怎麼用制度為創意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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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我會陸續在專欄中整理更多 EMBA 課堂中的深度案例與個人學習筆記,讓我們一起用更清晰的視角理解企業經營的多重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