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提到的三種直覺型偏誤,讀起來特別有感,因為默默發現自己原來常有這些思維!
- 宿命型直覺偏誤
這和先前讀到熊仁謙的某本書(忘了)中提到的「本體論 v.s. 知識論」有些類似。
「本體論」認為每件事情都有它最根本、不會改變的本質;反觀「知識論」認為「本體論」所謂的「不會改變的本質」並不存在,因為所有事情唯一不變的就是改變。
「宿命型直覺偏誤」認為事情會是現在這樣,背後有無從擺脫的命定理由:事情向來如此,永遠不會改變,也無從改變。
而就像書中說的,別把緩慢改變當成沒有改變。「每年1%的成長率看似很慢,在70年後等於翻倍;每年2%的成長率,在35年後翻倍;每年3%的成長率,在24年後翻倍。
- 單一觀點直覺偏誤
很喜歡書中這段話
「我們覺得簡單的概念很迷人,喜歡洞悉的那一刻,喜歡感到自己確實了解某個事物,而這就像一座滑溜溜的斜坡,我們很容易就往下滑,
認為這個耀眼的簡單概念可以漂亮解釋許多其他事情,
不然就是可以漂亮解決許多其他問題。
世界變得簡單。所有問題都有一個肇因 —— 我們該永遠反對之;
所有問題都有一個解方 — — 我們該永遠支持之。一切都很簡單。
然而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完全誤解了世界。
我把這種對單一肇因與解方的喜好稱為單一觀點型直覺。」

記得以前的老闆也說過的槌子理論:
「當你手握槌子,眼裡看到的都會變成釘子。」
這就是本書說的單一觀點型直覺偏誤。
因此,我們得要有整個工具箱,
不能只有一把槌子。
「如果你很擅長使用某個工具,你會太常想去用它。如果你深入了解某個問題,你容易誇大那個問題或解方的重要性。切記,沒有哪個工具處處適用。如果你最愛的點子是槌子,記得找其他有螺絲起子、板手和捲尺的同事,並對其他領域的想法抱持開放態度。」
- 怪罪型直覺偏誤
怪罪型直覺是替某件壞事找出一個簡單清楚的元兇。
書中說,找代罪羔羊的習慣深植於人類天性。
我想,這應該類似於在前幾篇文章中提到的「一因論」——
我們習慣為某件事情找到一個歸因,也認為某件事情會發生一定有某個單一原因。
而事實上,書中提醒我們:「別為任何事責怪個人或群體,原因在於,一旦我們指出壞人就不再繼續思考(私心認為這是重點),況且事情幾乎都比這更複雜,幾乎都源自許多互相牽扯的原因(多因論)—— 整個系統。如果你真的想改變世界,你得弄清世界真正的運作方式,別只想奏誰一拳。」
「尋找原因而非戰犯」:當壞事發生,別找特定的個人或群體來怪罪,而是想到這背後可能不是有誰故意為之,轉為把精力放在釐清環環相扣的各個原因或整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