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個叫做風箏的男孩,寫了幾篇小說,架了一個簡單的網站,卻總在夜裡溜搭出現,有天遇見我,他說
「孩子,公海豚要我告訴你,他等了你很久——
很久。」
我茫然地發現自己似乎被錯認,又倉皇地想幫孩子或公海豚說些話。寂寞與哀傷浮濫的時空中,太多年輕與夢哽住呼吸。等我意識到時已經錯過太多,
錯過太多。

於是失聯了,收在抽屜裡不再是清晰的場景,而是想像中你當完兵、進入社會。你工作,開車時抽著煙。想像中每個人都組了家庭,想像自己其實換了名字,
換了身體換了臉孔的,只剩同樣的心。磨磨擦擦,漂亮到不可思議。
我們把諾言賣給峽谷裡灌過去的風,沒關係的,因為許下時用盡全力,於是做不做的到我們原諒自己。
我沒去看他,一次都沒有。花了十幾年,我終於了解當你說著再愛,也不代表真正愛。如果時間不鍛鍊你,如果你因為學習不後悔,終於忘記回頭的能力。
「孩子,公海豚說他只是希望妳快樂而已。」

我當然想念他,不是時時刻刻的,但一年內總是在我心裡轉上數次。我當然知道可以去尋找他,但也知道,像八年前試過的一般,找到的也不是我認識的他。我們都變了,寫歌的人也變,我們對日子的記憶,往回推到幾千個日子,有一天,就會是上萬晨昏。
你還會記得我嗎?
「傻瓜,都飛這麼遠了,當然找不到阿。」在節目上寫歌的人對那女孩說,女孩泣不成聲。
我們都變了。我不再想念墾丁(像刺痛的屑滾在鞋底)。不再貪戀夏夜裡的風,也不愛上會流浪的男孩。
那年你打電話來說再見,我知道是深夜,你不敢多說,還談笑了幾句。「總是要說再見的阿!」你說
總是要說再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