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國定假日(例如:最近的端午節),總會在新聞上看到勞工局或人資專家提醒:國定假日雇主須依法給假並照給工資、若出勤須另給加班費計算等,但有時新聞上的用詞又容易有讓人混淆的用詞,因此來聊聊「國定假日」這個特別的存在吧~
有別於休息日與例假日,國定假日有幾個特點:
- 當天是個放假日,當天不用出勤但仍能領一天工資(白話文來說,領月薪的人國定假日當天不用上班也不用請假,當天不扣薪)。
- 當天若出勤須給加班費(或補休),跟一般休息日不同的是:(1) 國定假日的加班費加給"1倍"就可以,休息日則為1.34/1.67倍(詳細請參考勞動法令);(2) 國定假日加班時數未滿8小時須給足8小時的加班費。題外話是,新聞常有類似「國定假日加班2倍薪」的說法導致員工容易誤會當日加班費是給2倍,其實2倍薪的意思是當天本來就有固定月薪者領的當日薪資+1倍加班費。
- 國定假日遇休息日/例假日須補假,以今年端午節來說,因為落在周六(5/31),若公司行事曆比照政府的辦公日曆表 (周一~五為工作日、周六日為休息/例假日),則須於前一日(5/30)補假、或另與員工明確約定補假日期。
- 國定假日不能中斷連七日出勤工作→勞動法令有規定一般行業的員工不能連續七日出勤工作,而能中斷連續七日出勤工作的只有休息日與例假日,因此,以端午節的例子來說,若當周只有端午節當日未出勤、其餘六天都出勤(含:假日出勤來加班),雖然實際上沒有連續工作七天,但仍違反了「不能連續七日工作」這項規定,雇主與人資須留意這一點!!
- 若為輪班制的行事曆,輪班的工作日落在國定假日當日,可能需要與員工協商「國定假日挪移」這個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