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小時候,我們一邊看著亂馬被潑水變身,一邊哄堂大笑,心裡卻從不覺得那是「會教壞小孩」的內容。那是一種很直覺的分辨力:我們知道那是虛構、搞笑、浮誇,與現實的距離遠得很。我們沒有因此就去亂脫別人衣服,也不會覺得用胸部撞人是正常互動。那種對荒誕的本能理解力,是現在的社會好像慢慢失去了。

當年高橋留美子筆下的《亂馬½》,可以說是瘋狂的極致。性別轉換不只是笑點,更是創意的爆發;角色個個都是瘋人院跑出來的奇葩,打鬧、暴力、性暗示一樣不缺。可這些誇張的戲碼反而讓我們更清楚地知道:「這是卡通,現實生活中怎麼可能發生?」
如今動畫圈的風景卻大不相同。以新版《福星小子》為例,雖然畫風華麗、角色更貼近現代審美,但很多老粉絲都感受到一種說不出的乏味。搞笑不再放肆,性暗示幾乎被清空,角色互動也更「溫良恭儉讓」。這種「尺度和諧」的轉變,也許符合了政治正確與社會期待,但少了那點「荒唐中的真誠」與「瘋狂裡的洞察」,作品的靈魂也跟著少了一截。不只是動畫本身,連圖書館都開始「提早封鎖」。新北市圖書館曾把《航海王》、《獵人》歸為限制級,讓不少人大跌眼鏡。反而像《名偵探柯南》這種每集都有命案、屍體橫陳的推理番,卻常常被歸為普遍級。這種分類邏輯讓人不禁懷疑,審核者看的到底是內容,還是只是怕惹麻煩?

我小時候其實也遇過類似的情況,家裡不允許我看《蠟筆小新》,甚至《櫻桃小丸子》都被劃入「不准收看名單」。理由說來總是模糊,什麼「行為不良」或「會學壞」,可當我長大後補看了《蠟筆小新》的漫畫,老實說,那些低俗笑料的確讓人尷尬,尤其在當時的道德氣氛裡。但即便如此,我仍無法否認它的吸引力——那是一種濃濃的90年代空氣。那個年代的家庭氛圍、學校老師的語氣、父母的擔憂與孩子的叛逆,全都在《小新》的荒誕裡找到出口。更別提當年首華卡通台播放過《蠟筆小新》MTV,諷刺又歡樂,讓我笑到肚子痛。這些東西當時看起來「有點壞」,但壞得真實、壞得可愛。
回頭看,那個年代的台灣電視台對動畫的態度其實非常保守。「優良卡通」和「不良卡通」這種二分法幾乎變成標籤審判,忽略了作品本身的脈絡與創作語言。只要角色行為「不聽話」、動作「太誇張」,就會被丟進「不宜兒童」的分類裡,無視它所反映的家庭縮影與社會情緒。不過,時代終究會往前走。如今的大眾對動畫的觀感確實改善不少——至少我們不再一看到卡通就問「這能教小孩什麼」,而是願意去理解它們背後的創作意圖與文化寓意。
動畫,不再只是「幼兒娛樂」或「道德教材」,而是一種能貼近生活、承載情緒、甚至挑戰社會結構的藝術表現形式。從小新、小丸子到現在的動畫宇宙,我們看見的不只是角色的成長,而是整個社會對幽默與自由的重新理解。
社會對動畫的認知與接受,也在這一代的家長中出現斷層。有些家長可能因為媒體報導,便以為動畫都是「不良文化」,會讓孩子模仿暴力、學壞學歪。可是他們往往忽略了,孩子其實有比我們以為的更強的判斷力。他們看得懂虛構,也能分辨現實與卡通的差別。真正的問題,不是動畫教壞小孩,而是大人從不相信小孩有自我判斷的能力。
反觀像《海綿寶寶》、《喜羊羊與灰太狼》或《熊出沒》這些曾被痛批「誤導兒童」的節目,隨著觀眾的成熟、審查的進步、媒體識讀的推廣,反而逐漸「洗白」。不是因為它們改變了什麼本質,而是社會開始慢慢懂得:娛樂可以幽默,也可以無傷大雅;「看得懂」與「看不懂」之間,不該一律封殺。
我們也許不該將創作綁死在分級、教育功能與社會期待中。動畫曾經是最能「瘋狂說真話」的媒介,但現在卻逐步變成需要處處小心、步步為營的安全區。這未嘗不是一種文化上的退化。

希望未來的動畫世界,還能容得下像《亂馬½》這樣的荒唐、像《福星小子》這樣的放肆、像《老夫子》這樣的諷刺。尺度應該是選擇,而不是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