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議案編號:203110132030000)於114年6月13日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通過,標誌著台灣在海洋科技領域邁出關鍵一步。該草案由行政院及15位立委與黨團提案,旨在提升海洋科技能力、整合研究資源並強化海域資訊掌握。以下從政策背景、修法重點、各黨團立場及長遠意義四個面向,剖析其重要性與挑戰。
政策背景:海洋戰略與技術需求
台灣四面環海,海洋資源與國防安全息息相關。海洋委員會自成立以來,推動國艦國造與海洋調查船計畫,惟船模試驗與研究資料分散,效率受限。根據海洋委員會數據,國家船模實驗室已於113年6月開工,預計116年完工;100噸級與300噸級調查船則於113年12月動工,118年將完工4,000噸級船隻。這些計畫需專業人才與統籌機制支撐,行政院於114年3月通過行政法人設置草案,呼應國際對海洋永續利用的關注,成為修法契機。
修法重點:整合與安全並重
本次修法核心包括:- 設立行政法人: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定位為行政法人,導入企業化經營,鬆綁人事、財務與採購規範,提升效率。
- 業務範圍:統籌海洋調查船、船模實驗室運作,強化海域基礎資料調查與技術研發,並推動國際合作。
- 安全管理:第二十條修正強化人員安全查核,納入一般與特殊查核機制,確保機敏資料安全。
- 經費與監督:明定政府核撥經費經預算程序,並接受審計監督,附帶決議要求定期重查人員適任性。
修法展現對海洋科技專業化與國家安全的雙重重視。
各黨團立場分析
民進黨團:整合資源與安全優先
民進黨團(提案人如蔡易餘、莊瑞雄、蘇巧慧)強調整合海洋研究資源,強化海域資訊掌握與調查船運用。吳思瑤等16人提案通過第三條,凸顯水下文化資產調查需求;許宇甄等17人提案則聚焦產學整合,雖第三十三條未採納,但其監督機制建議獲部分認同。中央社報導指出,民進黨團支持行政院版,強調安全查核與人才培育,呼應國防與科研需求。
國民黨團:專業化與競爭力並進
國民黨團(提案人如沈發惠、王美惠)主張以行政法人模式提升競爭力,沈發惠等18人提案強調企業化經營與國際連結。審查中,他們支持第二十條修正,強化安全查核,顯示對機敏技術保護的重視。聯合新聞網引述,國民黨團認為,船模實驗室與調查船隊是國艦國造基石,修法應加速推動。
民眾黨團:戰略與永續並重
民眾黨黨團提案聚焦海洋科技作為國家戰略,強調跨部門協作與國際競爭力。審查中,他們支持行政院版核心架構,呼應海洋永續政策。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民眾黨團關注調查船資源最佳化,認為修法能厚植台灣在船舶技術與智慧探測的實力。
行政機關:穩健推進與安全保障
海洋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吳美紅強調,修法滿足國艦國造與基礎調查需求,船模實驗室與調查船計畫需專業人才支撐。人事行政總處常務副人事長懷敍肯定行政法人模式符合專業治理。大陸委員會書面報告支持對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背景人員的聘任限制,與國家安全立場一致。行政機關整體展現謹慎與協調態度。
長遠意義:海洋強國的基石
修法通過設立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將整合分散資源,加速船模試驗與調查船運作,提升台灣在海洋技術與國防的自主性。安全查核機制與附帶決議確保機敏資料不外洩,符合國際海洋爭霸趨勢。根據海洋委員會計畫,實驗室115年設備進場,116年啟用,調查船隊將於118年成形,預計帶來本土技術發展與就業機會。
挑戰在於人才培育與經費穩定,行政法人需平衡自主性與監督。國際合作與資料共享也需謹慎推動,避免技術外流。修法若能順利實施,台灣將朝海洋強國目標邁進。
結論:揚帆向海洋未來的第一步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修法為台灣海洋科技發展奠定基礎。民進黨、國民黨與民眾黨團的共識,展現跨黨派對海洋戰略的重視。建議海洋委員會加速人才培訓與國際聯繫,並嚴格執行安全查核,確保技術領先。在全球海洋競爭加劇的今日,台灣需以此為起跑點,打造永續與安全的海洋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