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前言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佐藤嘉幸與田口卓臣。之前跟佐藤聊過很多次可不可以翻他們寫的一些文章,他說就翻啊,分享給大家看啊,於是我就翻了。
佐藤跟田口在《脱原発の哲学》中做過政治經濟分析,發現所謂「核電帶來地方振興」其實是假的。隨著興建核電廠而來的,是大量人員與這些人所需的基礎設施,而在這段期間,經濟看起來的確有所提升。然而,核電廠蓋完後,許多人都離開了(或說失業),但在地基礎設施還是得運作(如國小),而這導致的,便是許多擁有核電廠的地方財政被這些基礎建設給壓垮。這篇文沒有直接處理這點,但有點出類似問題。那麼,這裡必須問的是:為什麼這是個哲學必須處理的問題?
因為這關乎主體、結構、權力、責任等問題。簡言之,主體做出行動,因而必須替其行動承擔起責任。但也有人主張,主體實際上是被結構所決定(而非僅是制約),因而無需承擔責任——在#MeToo事件中,便常有加害者主張自己才是被社會的教育或風氣所「害」。不過,傅柯、巴特勒等人則認為,這兩種主體觀都太過化約。他們將權力關係帶入分析,並主張主體是透過服從於權力才成為主體,因而這是個「assujettissement」的過程:既是主體化,亦是服從化。
在核能問題上也必須帶入這觀點。首先,為何會有在地居民「接受」核電廠?若沒有被放在整個經濟結構的邊緣或底層(而這絕非自然之事),若沒有被剝奪選擇權(例如,在戒嚴時興建的核電廠),為何會需要核電廠?沒有帶入權力關係,就單純主張在地居民愛核電廠,太過將問題給單純化。此外,就算真的「愛」核電廠,我們也得追問為何「愛」。許多與擁核居民聊過天的人大概也都聽過他們說:「不然哪來的工作?不然哪來的錢?」這是否便證明了其處在政經弱勢的位置?
再來,核災發生後,許多「自作自受論」出現:你們自己愛錢、愛拿回饋金,當然就自己承擔責任。這當然忽視核電廠所生產的電力大多都不是當地人所使用這事實,但更重要的是,這不是愛不愛拿錢的問題,是當初只被給「要錢」或「不要錢」的選項。無論是廠商或政府(老實說,把這兩者分開談並沒太大意義),都認為自己「給出選項」就很民主開明了。他們沒想過在地居民可能也有自己的願景。
我反核,反重啟核三公投。僅以拙譯與大家站在同一陣線。
前言
二〇一一年三月發生在福島第一核電廠的嚴重事故,散發出了大量的放射性物質,大範圍污染了日本東北地區與關東地區,並從此全面改變我們的世界與生活方式。生活在被汙染區域的人口不斷暴露於低劑量的輻射,而我們除了統計數字以外,對於其可能產生的影響一無所知。更糟糕的是,儘管我們活在這災難性的處境中,日本的核能政策仍幾乎沒有改變。就此意義而言,福島核災以降,我們的災難處境只不過是不斷惡化罷了。
本文嘗試在福島核災之後,藉由從根本上反思核能來發展出一種可能的哲學。筆者的主張是:核能是個最強意義下的「現代」技術(亦即二十世紀的技術),而我們需要借助傅柯的「權力−知識」觀點來重思核技術的發展,也就是藉此思考國家權力與科學技術之間的關係。
舉例來說,在福島核災發生後,日本政府根據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的建議將年間輻射量調高至二十毫西弗(mSv),[1]亦即平常年間輻射量(一毫西弗)的二十倍。在此決策背後,不禁讓人懷疑將福島市與郡山市排除至疏散區之外(對福島縣來說,這兩個城市無論就經濟層面或行政層面而言都十分重要)這類決策背後,有其社會−經濟意圖。[2]這種以計算社會−經濟成本的邏輯來治理人口的權力機制,正是傅柯所說的「安全部署」(dispositif de sécurité)。[3]因此,我們有必要檢視決定輻射劑量上限的科學知識與根據社會經濟成本計算來治理人口的安全權力之間的連結。就此意義而言,福島問題不僅是科學技術知識的問題,亦是國家權力的問題。而我們就由此出發,嘗試在福島核災後發展出一種可能的哲學。
[1] ICRP, “Fukushima Nuclear Power Plant Accident,” 2011/03/21, ICRP ref.: 4847-5603-4313. http://www.icrp.org/docs/Fukushima%20Nuclear%20Power%20Plant%20Accident.pdf
[2]事實上,日本政府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決定重建疏散區時,嘗試將年間輻射量從二十毫西弗限縮至五毫西弗。然而,若真的這樣做,便會把福島市與郡山市的部分區域也一同納入疏散區,並增加大量的疏散人員。因此,日本政府最終放棄此決策。請見〈福島の帰還基準、避難者増を恐れて強化せず 民主政権時〉,《朝日新聞》,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http://www.asahi.com/shinsai_fukkou/articles/TKY201305250024.html。
[3] Michel Foucault, Sécurité, territoire, population,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7-1978, Gallimard/Seuil, 2004.
福島之後,什麼哲學還得以可能?
我們的反思就從安德斯(Günther Anders)的核武與核能批判開始。安德斯是以現代技術批判聞名的德國哲學家,他博士班的指導老師是胡賽爾,而獲得特許任教資格時則是接受阿多諾的指導,此外,他也參加海德格的研討班。當納粹掌權後,安德斯先是逃往法國,接著再流亡到美國。而在美國以核武轟炸廣島與長崎之後,安德斯大為震驚,開始發起對核武與核能的批判,而此批判則成為其哲學反思中的重要主題。
安德斯在〈原子時代的命題〉(1959)中寫道:「就在一九四五年八月六日、廣島被轟炸的那天,新的時代開始了: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能把我們——不!——我們都能把地球變成廣島。」[4]他也將這種「變為廣島」的可能稱作「自我毀滅的可能性」。而由此而來的命題則是:「廣島無所不在。」[5]
[4]Günther Anders, »Thesen zum Atomzeitalter«, Die atomare Drohung : Radikale Überlegung zum atomaren Zeitalter, C. H. Beck, 1981, p. 93.
[5]Günther Anders, Hiroshima ist überall, C. H. Beck, 1982.
在〈車諾比十論〉(1986)中,安德斯則提出另一個命題——基本上是先前命題的變體:「車諾比無所不在。」[6]換句話說,只要發生嚴重的核災,無論何時何地,整個地球都會變成車諾比。而事實上,東北大地震在福島第一核電廠引發的重大事故嚴重性相當接近車諾比,輻射同樣污染了大範圍的土地。據估計,福島第一核電廠排出的銫137共有15000太貝克(TBq),而這是廣島核彈(89太貝克)的165.5倍;福島排出的輻射物質則是900拍貝克(PBq)——而這還不算排到海中的量——也就是車諾比的六分之一。而這些還是來自東京電力公司的估計,實際的排放量應為其統計數字的二到三倍。[7]
[6] Günther Anders, »10 Thesen zu Tschernobyl«, Psychosozial, no 29, 1986, p. 7.
[7]由挪威大氣研究所的斯託(Andreas Stohl)所統計的數據。請見Geoff Brumfiel, “Fallout forensics hike radiation toll : Global Data on Fukushima change Japanese Estimates,” Nature, no 478, 2011. http://www.nature.com/news/2011/111025/full/478435a.html
核武「自我毀滅」的可能性,就因此轉變為核災事故中的「自我毀滅」。安德斯因而主張:「核能的戰爭用途與和平用途之間的區分不但錯誤,也是謊言(töricht und betrügerisch)。」[8]
[8]Günther Anders, »10 Thesen zu Tschernobyl«, p. 8.
我們可以從傅柯「權力−知識」的角度來檢視安德斯的命題。在日文裡,「原子能」通常指的是核能的和平使用,而「核」指的則是核武。換言之,在日本,我們似乎認為核能的「和平使用」與「軍事用途」是兩回事。然而,兩者實為一個銅板的兩面。
我們在此借鏡高木仁三郎(1938-2000)的科學思想來檢視核能「和平使用」與「軍事用途」之間的等價性。高木是核工專家,也是公民反核運動的參與者——他稱自己為「公民科學家」。高木最早在東京大學核能研究所擔任助理,在一九七三年時受反建設成田機場的抗爭所啟發而離開了學院,並於同年成立公民核能情報室(日文:原子力資料情報室),並於一九八六至九八年間擔任其委員。[9]高木在其著作中澈底反思了核技術與國家權力間本質性的關係。
[9]高木仁三郎,《市民科学者として生きる》,岩波書店,1999。
當我們在反思核能時,不免會遇到這根本的問題:明明僅是為了生產電力,為何要把這種如此危險的技術用在日常生活中?核技術奠基於鈽的產物與放射性物質,而兩者都對我們的生命與生活有極大的威脅。只要使用核能來生產電力,就無法排除核電廠發生嚴重災難的可能性,而這不僅會導致放射性物質大量散播至各處,還會讓許多生命處在危險之中。相反地,燃燒石油或煤炭的電廠則不會引發如此重大的災難。那麼,為什麼這種生產電力的技術如此危險?答案很簡單:核電廠的技術是把軍事用途的核技術轉變為民生用途。
在《鈽的恐怖》中,高木從曼哈頓計劃——發展核武的計畫——的時代開始釐清核技術的本質。[10]曼哈頓計劃沿著兩條路徑來發展核武:首先,集中自然的鈽並提煉出鈽235(轟炸廣島的核彈的原料);再來,人工製造不存在於自然界中的鈽239(轟炸長崎的核彈的原料)。要生產鈽239便必須藉由核分裂來讓鈾238捕捉中子,而生產鈽239的技術與核反應爐的原理一模一樣。高木在《鈽的恐怖》中如此寫道:「大量生產鈽239就必須製作核反應爐,也就是控制核分裂的連鎖反應。」[11]因此,核反應爐是為了生產鈽而發明的,而鈽首先是核武的原料,接著才被轉為「民生用途」用來發電。核反應爐嘗試控制核分裂的連鎖反應,而核武則藉由觸發失控的連鎖反應來創造毀滅性的能量。兩者都奠基於同樣的原理(核分裂的連鎖反應),差別僅在於前者受控,後者不受控(當然,我們都知道這差別非常重要)。此外,高木也在曼哈頓計劃中發現了核技術的基礎。
[10]高木仁三郎,《プルトニウムの恐怖》,岩波書店,1981。
[11]高木仁三郎,《プルトニウムの恐怖》,頁13。
曼哈頓計劃的任務是創造以國家為中心的戰爭專業知識。此外,該計畫是在完全秘密的狀態下發展的,因而需要在嚴格管控資訊的同時,發展出一套研究發展的中央化體系,亦即集中化的權力。這個巨型技術打造出來的新國家體系因而有雙重的基本特質:首先,財富、權力與知識都被集中化;其次,這個集中化體系打造出來的技術與物質具有無限的毀滅力。時至今日,這類巨型技術已變得尋常無比。然而,其根本的特質在曼哈頓計劃時便已奠定。[12]
[12]高木仁三郎,《プルトニウムの恐怖》,頁15-16。
因此,曼哈頓計劃組織了一套國家技術體系,也就是科學−官僚−軍事−產業複合體。要發展毀滅性的核能技術,就必須建立高度中央化的國家技術體系。曼哈頓計劃就是這類國家技術體系。而在日本,這套國家體系也一樣以科學−官僚−軍事−產業複合體的形式存在,其名稱為「原子力村」。
一九五三年,日本政府接受了艾森豪的「原子能和平使用」(Atoms for Peace)演說,並於隔年著手準備引入核能。此後,日本的核能政策便奠基於此國家技術體系:政府與官僚擬定計畫、國家組織負責發展研究,而能源產業則執行計畫。原子力村就是這套國家技術體系或科學−官僚−軍事−產業複合體。
傅柯將這種權力與科學知識間的連結稱為「權力−知識」。國家主導了技術知識的發展與組織,而此類知識便成為權力的工具,國家權力也藉此類知識而得以實行。因此,技術知識不再是「純粹」且自由開展的知識,而是僅在與權力發生的關係中發展、作為權力機制而展開的知識。以傅柯的話來說,正是在此意義下,「權力生產知識」而「權力與知識相互指涉彼此」。[13]
[13]Michel Foucault, Surveiller et punir, Gallimard, 1975, p. 32.
這類國家技術體系生產出的技術對人類有極高的危險性。高木如此寫道:
曼哈頓計劃的目標非常單純:竭盡可能發展出毀滅性極高的核武。經濟、勞工的安全或環境都不重要。僅就技術層面而言,這目標再簡單不過。然而,這跟核能的民生使用完全是兩回事。就民生層面而言,經濟與安全都非常重要,而引介這類技術最重要的是要讓人幸福,而這與為殺人而生的武器完全是兩回事。然而,想要把在曼哈頓計劃中開發出來的核能技術轉為「和平使用」的人完全遺忘了這點。這歷史背景解釋了為何我們過了四十年還得面對當前的難題,也就是比「核能」孕生之物更為棘手的難題。[14]
[14]高木仁三郎,《プルトニウムの恐怖》,頁18-19。
核電廠所有的問題就源自把軍事核能技術直接運用於民生用途。對軍事用途而言,核能技術的巨大權力再好不過,但就民生用途而言,這權力則引發了許多無法解決的問題。
首先,核能必然產生對生命有極大危害的核廢料。在核能發展的早期階段,許多人希望核廢料的毒害能被去除。然而,這希望很快就因技術上的困難與成本效益的問題而消失殆盡。即便核電廠都已除役,核廢料管理的問題仍有待解決。對日本而言,這問題再切身不過。日本處在地震帶上,沒有任何在地底安全儲放核廢料的可能。
再者,若要生產電力,核電廠就必須在反應爐集中大量能源並儲存大量放射性物質(一座百萬千瓦的核電廠運轉一年,其所儲存的放射性物質相當於轟炸廣島與長崎的核彈的一千倍)。[15]因此,當這體系(無論什麼原因)被摧毀時,我們無法完全排除這些放射性物質大量散播到環境中的可能性。[16]
[15]今中哲二,《低線量放射線被曝:チェルノブイリから福島へ》,岩波書店,2012,頁34-35。
[16]高木仁三郎,《原子力神話からの解放》,講談社,2011,頁47-55。
因此,核能既無法解決毒性極高的放射性物質的問題,在發生嚴重事故時也無法處理其對環境造成的毀滅性影響。這正是因為核電廠的技術源自核武(核分裂連鎖反應)與核武生產技術(透過核反應爐生產鈽)。換言之,核電廠的危險就源自核武的危險——其目的是大規模毀滅。另一方面,「原子力村」這個科學−官僚−軍事−產業複合體所導致的問題(不斷提倡核能的安全、在事故發生時缺乏應對措施、不斷在敘事中極小化事故的可能性或甚至隱瞞某些已然發生的事故等等),也都源自「核武技術是由國家技術體系」所開發的事實。換言之,問題在於國家權力與技術知識的連結。
還有一個重點在於,核電廠必然生產出鈽,也就是核武的原料。核電廠因此總是伴隨製造核武的可能性。如果日本政府在無數次失敗與面臨大量技術問題的情況下仍不願放棄發展核電廠以及核燃料的再處理(提煉鈽)或快中子增殖反應爐,這是因為這一切都與政客與官僚想要保有核武的意圖有關——即便這意圖也同時被與「能源自主」政策連在一起討論(但事實上,所有的鈾都是進口的)。這就如科學史家吉岡齊所言:「在日本政府發展核能民生利用的政策[核燃料再處理計畫以及快中子增殖反應爐計劃]背後,顯然有持續提高保有核武可能性的意圖。」[17]
[17]吉岡斉,《原子力の社会史》,朝日新聞出版,2011,頁175。
事實上,外務省一份一九六九年的文件指出:「我們必須永遠保持製造核武器的經濟與技術潛力,且我們將確保這件事不會受到任何阻撓。」[18]這意味著日本政府既無法輕易放棄核能政策,也無法放棄核燃料循環政策。事實上,《原子力基本法》在二〇一二年進行修訂時便加入以下句子:「核能使用的安全必須有助於我國的安全」。「有助於我國安全」這句話引起了國內外對日本政府可能進行核武研發的隱憂。這正是為何核能技術與核武器有著緊密的連結。
[18]杉田弘毅,《検証 非核の選択》,岩波書店,2005,頁76。
以「拒絕臣服」抵抗核能政治
最後,我們來討論核能政策如何對主體進行臣服化(assujettissement)。核能政策以城鄉間的經濟差距為制定基礎:核電廠替主要城市生產能源,但由於其危險性極高,因此絕對不能建在城市裡。核電廠只能建在人口稀少和貧困的地區。而為了補償核電廠的選址,國家會向同意興建的城市支付巨額津貼。這項國家政策使有核電廠的城鎮的經濟開始完全仰賴津貼,因為對這些地方而言,政府補貼的利益極為巨大,難以阻擋。更重要的是,由於核電廠的財產收入因折舊而逐年下降,地方政府為了確保稅收,不得不同意興建新的反應爐。這個惡性循環因此常被比擬為吸毒者的惡性循環。這正是國家對貧困地區進行的臣服化。我們也可以將這種基於城鄉經濟差距的臣服化稱為「內部殖民」。
社會學家開沼博將這種結構定義為「各地區自動且自願臣服於國家」,並指出這種結構即使在福島核災發生之後也沒有任何改變。[19]事實上,設有核電廠的城鎮的經濟完全依賴於核電廠,放棄這類依賴便等於毀滅自己的存在。正如巴特勒(Judith Butler)所言,主體是透過臣服於權力而得以誕生;主體為了自我保護而依附於臣服,因為放棄臣服就等於放棄自己的存在。[20]為求自保,主體必須便必須渴求臣服。
[19]開沼博,《「フクシマ」論:原子力ムラはなぜ生まれたのか》,青土社,2011。
[20]Judith Butler, The Psychic Life of Power: Theories in Subjec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在福島事故之後,臣服的慾望似乎更加體現出這種兩難的處境:「我雖然知道核電廠很危險,但如果放棄臣服,不就也等於放棄了我的存在?」然而,在某些「事件」中,臣服的慾望可能會轉化為拒絕臣服(désassujettissement)的慾望,亦即以抵抗為目的的行動能力。換言之,「事件」可以產生反抗權力的行動能力。福島事故正是這樣的「事件」。福島縣政府在二〇一一年八月發表的「重建願景」中宣佈其未來將脫離核能,而東海村這個第一個同意興建核電廠的城市,現在也在呼籲逐步淘汰核能。在全國層次上,贊成逐步廢核者佔人口的七成以上(但大家對完全廢核的期限意見不一)。[21]
[21]《朝日新聞》一份於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發布的民調(http://digital.asahi.com/articles/TKY201302170189.html)指出,71%的人贊成逐步淘汰核能,18%反對,11%無意見。
要廢除核能政策,就必須改變迫使各地「渴望」被中央剝削的社會經濟結構。各地必須引進自然能源,運用日本於二〇一二年推出的上網電價補貼制度(Feed-in Tariff,簡稱FIT)[22],將中央化的電力生產系統轉變為分散式系統。
[22] 譯註:亦稱「可再生能源回購電價制度」、「政府電力收購制度」等等。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解釋,臺灣的FIT運作方式如下:「政府與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個人或公司簽訂一份二十年的長期合約,期間發電者每向公共電網輸送一度電,除了獲得原本的電價外,還可以賺取若干補貼。」請見:https://www.tipo.gov.tw/tw/cp-886-880791-55e09-1.html。
我們必須認真看待福島核災對我們的存在與環境都造成何等嚴重的影響。核能技術的發展是以生產核武器為目的,這種技術在公民社會中的日常使用必然會與我們的生活方式甚至民主產生矛盾。從這個觀點來看,我們必須廢核(包括核武),並澈底改變目前的能源政策,轉而採用以自然能源為基礎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