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都喜歡聽故事。
管你博士學歷還是大字不識的幼童,故事就是一把能輕易開啟某處的鑰匙。
大學修教程時,不止一位老師一再對我們說:「最簡單引起動機的方式,就是說故事給學生聽」、「沒有人不愛聽故事的」。
是了,我也是個愛講故事的人。那正好,我跟學生的默契就建立在故事上吧。

我從來不懷疑自己說故事的能力,
我也向來自信自己在選材、語氣擇取,甚至是肢體表現的水平。
但某一年起,我開始刻意精簡在課堂上說故事的時間,甚至「不講故事了」。
其一,是課堂時間不夠用;但最重要的原因是,我逐漸厭惡在「故事後加上結論」的自己。
為什麼講故事要有結論?
真實的故事都會有結論嗎?
結論是誰給的?編故事的人?說故事的人?還是故事中的角色?
故事能不能只是故事,而不要有啟發?有領悟?
如果可以單純只是故事,身為老師,我為什麼在課堂上還要說?
我是為了我自己而說?還是為了學生而說?
我開始把有限的時間留下來讓學生寫,寫他們自己的故事,並且不給評價。
除非我真的心疼,除非孩子真的困惑,除非他的狀態不得不讓我出手,我才給回應。
剩下的時間,我挑錯字,把我看不懂的地方圈起來;但我未必會修改。因為那些不流暢的、矛盾的、不知所云的文句,其實就是學生的內心世界。
如果可以,我想邀請你來看看我的學生,看看他們內心的荒蕪,與自石縫間、陽光未必蒞臨的角落中,努力擠壓而出的、歪曲的生命力,
看看他們磕碰且拙劣、邏輯死亡的句子,並不予評價。
只跟著那些一連串的逗點,跟永遠只在最後才會出現的句點,
一起,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