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大樓的管理員常常會在大門口前的路邊抽菸,而且大樓裡有一位住戶也會下來一起抽菸,我們家沒有人抽菸,我很討厭菸味,每次看到他們在抽菸,我都跟他們保持3公尺的距離+閉氣,以免聞到菸味。
阿妮的學校有宣導抽菸的危害,有次阿妮就對著正在抽菸的管理員伯伯和住戶,說了一句同學間流傳的順口溜:「抽菸肺癌、沒明天。」
這....,我只能趕緊把小孩帶走,留下一地的尷尬。還好我女兒是小朋友,大人不會計較,但如果這句話是大人說出口的,可能會被打吧! 有些事情,就算是事實,我們還是會選擇不說。
小孩失言,很可愛,大人失言,很白目。
到底什麼事該說、或不該說呢?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ㄓˋ)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翻譯: 「可以和他討論而不和他討論,就失去與這樣的人切磋的機會;不可以和他討論,卻與他討論,這樣的發言就失當了。一個有智慧的人,不會失去與人切磋的機會,也不會衝動而說錯話。」
我把孔子上面的這段話,畫成4個象限,是不是清楚多了?

說與不說,我認為可以從兩方面來看:
1、「對象」是「可與言」或「不可與言」。
2、「說」或「不說」的「結果」。
例如:
1、幫同事代接電話,有些事情就算我略為知道,我並不會代她回答,還是會把發言的機會留給他本人跟客戶溝通,會更有誠意,這就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2、遇到路上有人亂按我喇叭、或是在網路遇到酸民的惡意言論,如果跟他爭論或生氣,只是浪費我的能量在這些鳥事上,所以我選擇「不回應」(沈默)。
3、工作職責上該告知的就要說,同事處理新的業務,我會提醒他要注意的地方,善盡提醒及告知的責任,減少他摸索或出錯的成本。(得人)
4、「教育」是屬於「得人」的象限,但是如果對方不願接受、不想聽,我們認為的「教育」會變成「批評、嘮叨、指責」,反而是「失言」了,而「說話方式」也是會影響對方接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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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輩子要做到「不失言、不失人」真的不容易,就算是長大成人,我們都還在學習「說話」這件事。
聖經裡有句話:「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的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雅各書3:2)
我們試著留意自己說出的每一句話,是否有傷害到別人或造成不好的結果,並學習說「對人有幫助」且「對方能接受」的話,願我們都能在說話這件事愈來愈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