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年都會發生幾次颱風,政府也有很清楚的規定,由縣市長自行決定是否要放假,勞動相關法令也有很明確的相關規定。還是有企業主學員提問:
「政府宣佈停班,那我們的居家工作同仁也可以不用上班嗎?」別急,我們一次說清楚、講明白:
1. 首先,別再誤用「颱風假」這個詞!
- 勞動法令中沒有「颱風假」,這不是國定假日,也不是自動放假。
- 正確名稱是:天然災害停止出勤的彈性處理機制。
2. 為什麼會有「停止出勤」的規定?
- 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是為了保護勞工生命安全與企業運作之間取得平衡。
3. 哪三種情況可以合法不上班?
根據上述要點的第六條,以下三種情況,雇主不能處罰勞工:
- 工作地點的地方政府宣佈停班。
- 交通受阻,導致人員無法到班。
- 住家地區或通勤必經地宣佈停班,導致無法到班。
⚠️ 請注意!這是針對需到班提供勞務的情況。
4. 若你是「居家上班」者,風雨無礙你的工作。
- 無須通勤 ➜ 就不會有因天災而產生的風險。
- 工作地點是家 ➜ 不適用第六條的「停止出勤」保障。
5. 簡單一句話:居家上班照常履行工作義務。
- 即使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但是:若你原本就排定當日上班,而你也是居家工作者,又未達不可抗力或失聯等狀況。請注意!你就必須正常工作!
6. 若拒絕履行工作義務,可能構成曠職。
- 雇主可依法不給薪。
- 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 3 日以上、或 1 個月內達 6 日,雇主可依法開除,且無須預告也不需給資遣費。
7. 補充提醒:雇主也有義務保護員工。
若居家設備中斷(如斷電、網路中斷)無法工作,建議:
- 員工應主動回報。
- 雇主應依實情彈性處理。
- 並在通報SOP中預先定義「災害期間居家工作應變措施」。
「停止出勤」是為了保護要外出上班的員工,不是一個「大家都能休假」的概念。
若你是居家上班者,那就沒有不工作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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