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聽了一集 podcast,提到一個台灣職場特有的文化:「學長學姊制」。
意思是---在公司裡,資深員工自動被視為「需要被尊敬」的對象。而這種尊敬,不是基於專業,而只是單純因為「他們比你早進來」。
在很多國外的職場裡,這樣的概念根本不存在。資深同事就只是「待的久的同事」,大家都直接互相直呼名字,也根本不會稱呼對方「學長」、「學姊」。
我最近剛換到一家新公司,重新當回新人,對於這個職場文化特別有感。
我進公司第一週,就有一位短期約聘人員離職。因為大家都很忙,而我還沒辦法實際參與太多業務,於是我就被交接了她的工作。她的職位類似短期工讀生,被交辦的事情都是大家不想做的「雜事」。
一開始我覺得沒什麼,想說只是「暫時接一下」---畢竟我才剛來,其他人也還沒空教我其他日常業務。但漸漸地,我開始感覺到哪裡不對勁。 這些原本只是「過渡期」的雜事,卻似乎就這樣默默變成了我「應該」做的工作,大家也沒有打算要接回去自己做。
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但這次我是在外商公司,讓我更加確定:
只要是在台灣職場,多少都存在「學長學姊制」的潛規則。
我以前曾經在某間福利很好的台商公司工作(類似公家機關),那裡的員工很多人都是從年輕一路待到退休,整個部門年齡斷層非常明顯。我們這群比較年輕的新進同事,自動變成「打雜小隊」---只要有雜事,例如做日常業務以外的報表等等,科長總是直接點名讓我們這些年輕人處理,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年輕可以加班、因為我們「比較菜」。
有些人會用一些原因合理化這個現象:
1.「資深的人職等比較高,不適合做這些雜事。」
遇到這種說法,我只能說:很多人嘴上說「職業不分貴賤」,實際上表現出來卻完全不是這樣。連同一個部門、同一個職位的人,你都能夠分出「誰貴誰賤」了,更不用說是不同的職業了。
另外,有些人仗著自己職等比較高,就把工作丟給新人。但我認為,職等高往往只是代表你在公司待得久,並不代表你有權利分派工作,除非你是主管。
2.「我花時間教你,所以你應該幫我做事。」
我認為,教新人本來應該是主管的責任,主管請資深員工帶新人,那是主管對資深員工的安排,不該變成「你教我、我幫你打雜」這種不對等的交換。我們都是受聘來做相同工作的,不是來當誰的助理。
3. 有些人雖然跟新人職等一樣,卻自動把新人當成「比自己低一階」,然後用一句「讓新人多練習」,把不想做的工作全部推給新人。
我認為,就算你真心認為這些事情適合讓新人練習,也應該告知主管讓主管做決定,而不是自己擅自分派任務。
這些經驗讓我不禁想起高中女校生活:學姊可以對學妹們呼來喚去、甚至責罵,而學姊們還常常樂在其中。這種從校園一路延伸到職場的文化,讓我非常反感。
我想說:如果從學生時期就開始灌輸年輕人們這種「前輩至上」的觀念,又怎麼能期待我們有一個健康的職場呢?
對於無法適應這種文化、因此考慮換工作的人,我想分享我的經驗:即使換了工作,下一個職場可能還是會遇到一樣的情況。
因為這已經不是個別公司的問題,而是台灣職場文化裡根深蒂固的一種現象。除非這間公司的文化已經差到讓你身心疲憊、甚至覺得像是在被職場霸凌,那就真的該離開了。
也許,只有真的到了重視「平等」價值的國家工作,才有機會真正避開這樣的「學長學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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