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陳世美的故事,在民間廣為流傳。北宋有個窮書生,為了求取功名日夜苦讀,妻子秦香蓮一肩扛起家計,供錢給丈夫赴京趕考。後來陳世美高中狀元,被皇帝欽點為驛馬,卻隱瞞有家室這件事。後來,家鄉遇上旱災,秦香蓮只好帶著一雙子女入京尋夫,陳世美得知,竟暗中買兇,打算神不知不覺,讓妻小就這麼消失人間。這個負心漢,最後被青天大老爺包。
穿越至現代,類似的情節也發生在美國加州。瑪麗嫁給喬治的時候,不介意這個窮小子沒錢沒學歷,她相信丈夫天資聰穎,一再鼓勵他重返學校深造。喬治也不負所望,經過幾年勤奮學習,總算拿到土木工程師執照。善良的瑪麗,自告奮勇幫丈夫把學費付清,同時還要承擔養孩子的家庭生活開銷,她同時兼做好幾份工作,把自己累得不成人形。
喬治在一家大型事務所,找到一份高薪工作,當所有人都以為,瑪莉總算是苦盡甘來的時候,丈夫竟然向她提出離婚。他給的理由是,瑪莉如今的水平跟不上他,夫妻之間無話可說。孩子他也無力照顧,就留給瑪莉吧。瑪莉一聽,簡直晴天霹靂,冷靜下來仔細一想,她決定訴諸法律,向喬治要求一大筆贍養費,補償她多年以來的自我犧牲。豈知,喬治寧可把他豐沛的薪資收入,用在聘請一位大律師和前妻打離婚官司,也拒絕彌補對她的虧欠。更過份的是,他想盡辦法挖出前妻為了賺錢養家,炒股買房的各項內幕,為了就是證明前妻比他會賺錢,沒有資格跟他拿贍養費。
心灰意冷的瑪麗,一個人拖著孩子,面對喬治拒付配偶贍養費的強硬態度,日子再苦也得想辦法撐下去。 她忽然想起,幾年前為喬治墊付的教育費,累積起來也是一筆龐大的數字,她是否有權利,向前夫索討回來?
代墊配偶教育費
根據加州家庭法第2641(b)(1)條,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內收入)被用在支付配偶的教育費用,因此大幅提升了該配偶的謀生能力,那麼在申請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方將這筆費用補償給夫妻共同財產,再進行離婚財產分割。教育費用可以囊括:學費、雜費、書籍、用品、特殊交通費等等。然而,並無法要求對方補償求學期間衍生的普通生活費,因為即使沒有去上學,食衣住行都會產生費用。
不過,不保證一定能全額拿到補償,因為法院有權決定報銷金額的上限。尤其當配偶在完成學業後,收入並未因此獲得顯著的提高,那麼對配偶提出補償教育費用的要求,可能會被法官駁回。
再者,夫妻之間若是曾經簽過放棄償還對方教育費用的書面協議,日後一旦提出離婚,就無法要求對方補償教育費用。此類棄權書,必須以書面明確說明,並經過正式簽署,不能以口頭或暗示的方法達成協議。
配偶的助學貸款
加州採取夫妻共有財產制,就連債務也是同理可循。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某些債務,配偶可能必須一同承擔,稱為夫妻共同債務。這是否代表,配偶若申請過助學貸款( student loan),另一半也有責任幫忙償還?一般來說,助學貸款通常被視為個別債務,無論款項是在婚前或婚內提撥。然而,夫妻雙方若是從助學貸款中,同時獲得實質的利益,那麼法官也有可能會認定,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這筆債務。
有幾項要點,將會影響法官的決定。例如,助學貸款若是在離婚前不到十年內產生,法院會假設雙方沒有同時從中受益,債務可能將由貸款申請方負責。反之,助學貸款若是在離婚前十年以上產生的,法院會假設夫妻同時從中受益,債務可能將由雙方共同承擔。
此外,在配偶申請助學貸款之際,您要是同意作為貸款的擔保人(cosigner),而主要藉款人沒有償還的能力,由於您在法律上承諾將負起償還貸款的責任,那麼無論您和對方離婚與否,擔保人的身份不會自動消失。
結論
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可惜過河拆橋這件事,可悲的發生在本該合作無間的親密伴侶身上。關於離婚財產分配,請諮詢劉美芳律師,您最能信任的資深專業加州離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