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寬路側空間前伸路緣的設計適用在路段與路口,基本概念是將車道或停車空間,轉換成行人穿越前的等候空間。這樣的設計可以縮短穿越距離,並改善行人視野,是改善交通安全有效的道路設計方式之一。

拓寬路側空間可透過中斷停車帶或植栽帶的方式達成,將路側空間往道路中心線方向拓寬前伸至停車帶的寬度後,可避免行人穿越道路前,視線被路邊停車阻擋造成的危險。拓寬區域應至少沿道路方向延伸5.00m(行人穿越道的建議寬度)。
原則上,路側空間拓寬後的緣石邊緣應比路邊停車邊線(或路邊停放車輛外緣)再往道路中心線方向前伸0.70m(至少0.30m)。當路邊停車為斜角或垂直停放時,往車道前伸的距離可再增加(最大1.20m)。但在主要道路,此拓寬前伸之區域不可侵入基本車道寬度。
在次要道路拓寬前伸路側空間時,若拓寬前伸導致車道空間小於標準車道寬,必須特別說明不用期待此「狹路」的設計會產生降低車速的效果。因為若車輛只是偶爾交會,此設計不會對車速降低產生太大的效果;反之若車輛經常交會,將可能導致更高的車速,因為車輛會試著搶先通過此狹路。因此在此地點應考慮設置其他的減速設施,例如將路面抬高。

上圖中的次要道路扣除人行道與停車帶後,雙向行駛的車道空間為5.50m,在行人穿越的地點將路側空間各前伸0.65m後,車道空間寬度剩下4.20m。此寬度低於兩台車會車所需的基本寬度,需要考量搭配其他的減速設施。
車輛駕駛應能明確識別前方是否有路側空間拓寬前伸(透過照明、緣石顏色變化等方式),在前伸空間設置植栽與標誌時,不得阻礙行人的視線,可參考上圖的配置。

台灣只透過禁止路邊停車(畫紅線)的方式,避免路邊停車阻礙行人穿越道視線,但是這樣將導致行人必須跨越較長距離,增加暴露在衝突區的風險。人行道向道路中心前伸後,可以縮短行人跨越車道的距離,同時確保行人視線不會被路邊停車擋住。希望未來不管是路段的行人跨越,或是路口的行人穿越道,能把這樣子的設計概念考量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