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塑膠公約於2025 年 8 月的日內瓦會議(INC-5.2)未能達成共識,談判陷入僵局。
這場看似破局的談判,背後其實是國際社會在環境、經濟與治理上的一場角力。聯合國的初衷是制定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以全面解決塑膠從生產、使用到處置的「全生命週期」問題。然而,在最關鍵的議題上,各國因各自利益分岐不斷,讓協議草案遲遲無法往前推進。
什麼是《全球塑膠公約》(Global Plastics Treaty)?
《全球塑膠公約》是一項正在制定中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它的最終目標是在 2040 年前終結全球塑膠污染。
這項公約的核心理念,是全面解決塑膠的「整個生命週期」問題,代表它不只關注末端的回收或廢棄物管理,更要從源頭,也就是塑膠的設計與生產階段就開始進行規範。
這項條約的推動始於 2022 年 3 月,當時聯合國環境大會(UNEA)決議啟動談判,並成立了政府間談判委員會(INC),希望能在 2024 年底前完成草案。
然而,談判過程充滿挑戰。截至目前為止,儘管已舉行六次會議,但各國在關鍵議題上仍存在巨大分歧。特別是石化生產大國與那些希望實施更嚴格規範的國家之間,一直無法達成共識,導致原定的完成期限被延後。
在八月份的這場談判中,各方陣營壁壘分明,主要圍繞以下三個核心爭議點:
限制塑膠生產 vs. 僅限廢棄物管理
- 支持方(更高雄心聯盟): 由歐盟、加拿大等超過 75 個國家組成,主張必須從源頭限制塑膠產量。他們認為,如果放任塑膠生產量在 2060 年前增加三倍,任何回收或末端處理都將無濟於事。
- 反對方(石油生產國): 沙烏地阿拉伯、伊朗、俄羅斯、科威特等國堅決反對任何生產限制。對他們而言,石化產業是國家經濟命脈,他們主張條約應僅關注廢棄物管理,這也受到部分石化、塑膠產業遊說團體的強力支持。
條約的法律約束力 vs. 自願性指導原則
- 支持方: 歐美國家與環保組織強調,若沒有法律約束力,各國就不會嚴格執行,這將讓公約成為一紙空文。
- 反對方: 石油生產國則傾向於自願性原則,這能讓他們根據國內情況,更靈活地應對,同時也避免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化學品管制與資金分擔
- 化學品: 對於是否應禁止或管制特定高毒性化學物質,各方意見不一。環保團體提出警告,許多回收塑膠可能含有更高濃度的有毒化學物質,若不管制源頭,回收反而會成為毒害的傳播途徑。
- 資金: 印度等開發中國家希望設立新的多邊基金,由已開發國家提供補助而非借款,以幫助他們應對塑膠污染。但部分已開發國家則認為現有基金機制已足夠。
談判暫無定論,未來趨勢會走向何方?
儘管公約談判陷入停滯,但這場全球性的對話並不會就此結束。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執行主任英格·安德森(Inger Andersen)重申,終結塑膠污染的承諾仍在。未來,我們可能會看到兩種主要趨勢:
- 「先啟動再強化」策略: 為了盡快達成協議,談判方可能會先通過一個基礎版本,日後再逐步增強內容。然而,這也可能導致協議目標被「稀釋」,無法有效應對危機。
- 「自願聯盟」的興起: 如果談判持續受阻,部分有意願的國家可能會脫離聯合國框架,自行組成聯盟,簽署更具雄心、更嚴格的協議。這將對跨國企業產生壓力,要求他們必須遵循這些更嚴格的標準,否則將失去市場准入。
雖然這次談判的僵局凸顯了全球治理的複雜性,但它也提醒了我們,真正的永續行動不應被政治角力所束縛。對有志於投入永續發展的企業而言,這是一個訊號:等待國際公約定案,不如現在就開始行動。積極推動企業內部轉型,尋找塑膠的替代方案,並投資於循環經濟技術,才能在未來的市場中取得先機,同時真正為地球帶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