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作者:ChatGPT
愈來愈頻繁的熱浪只是天災嗎?
不過,當科學家們說:這是因為那些大企業(尤其是能源產業)釋放大量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與甲烷)造成的,很多大企業立刻跳出來說:「不是我!我只是提供產品!我沒有排放那麼多啦!」
說真的,每次我看到這些研究,我覺得很好奇的是:二氧化碳與甲烷又沒有標記,他們怎麼確定誰要負責呢?
最近(2025 年)發表在 Nature 的研究,首次系統性地分析了 2000–2023 年間的 213 起重大熱浪事件,發現所有事件都因為氣候變遷而變得更嚴重、更常見。而且,研究還進一步把責任追溯到 180 家主要碳排放企業(俗稱 carbon majors),包括國營石油公司、跨國能源巨頭與大型煤炭公司。
所以,他們的研究怎麼做?
研究團隊當然不可能在空氣中「抓到帶著公司 Logo 的二氧化碳分子」(事實上,如果真的可以有Logo,難道這些公司們不會想辦法去掉嗎?)。那麼,他們是怎麼可以做到「從熱浪追到企業」的呢?
首先,研究團隊使用「Carbon Majors 資料庫」,這個資料庫蒐集各企業自 1850 年以來的產量:煤炭、石油、天然氣、水泥。資料庫的數據來自這些公司的年報、政府能源統計、歷史檔案。
也就是說,是他們自己在年報上承認自己有生產那麼多(當然也排放了那麼多的二氧化碳與甲烷),就不能再說「我沒有排放那麼多」啦!
因為不同種類的燃料燃燒會釋放固定比例的 CO₂ 與 CH₄(稱為「排放係數」。所以,研究團隊只要用「產量 × 排放係數」,就可以估算每家公司每年的排放量。
雖然很多能源公司會說,我只負責賣,我又沒有用,為什麼要算在我的帳上?但是研究團隊還是認為:不可以只算企業自己燃燒的排放,還要包括它們販售的燃料最終被使用者燃燒所產生的排放。
為什麼?因為公司從這些產品獲利,所以責任不能只停在「我只是賣油」。
然後,他們使用地球系統模型(如 OSCAR),模擬如果沒有這些排放,全球升溫會少多少。再結合「極端事件歸因」方法,計算:少了這些升溫,熱浪的強度與機率會有什麼不同。
他們看到了什麼?先說結果:這 180 家碳大戶的排放,解釋了自工業革命以來大約一半熱浪強度上升的原因。
他們發現,所有 213 起熱浪都因氣候變遷而更嚴重、更常見。從2010–2019 年間的熱浪,平均比工業革命前更可能發生的機率是200 倍。
而且,有四分之一的熱浪(55 起),在沒有氣候變遷的情況下幾乎不可能出現。光是最大的排放者(如前蘇聯的能源業)自己,就讓53 起熱浪成為可能。
就算是較小的公司(例如蒙古的 Elgaugol),也足以讓 16 起熱浪從本來不可能發生轉為發生。
換句話說,連「小公司」都推了一把,沒有誰能說自己完全無辜。
不意外的,企業一定會喊冤。
常見的抗辯包括:
「我只是供應,真正燃燒的是消費者。」
「責任應該算在國家或個人,不是公司。」
「當年不知道 CO₂ 會造成暖化。」
但歷史研究顯示,像 Exxon 這類公司早在 1970 年代就有內部報告警告全球暖化風險。
當然,這樣說也並不代表消費者沒有責任。不過,雖然需求端也有責任(例如臺灣常見的「車子不熄火就下車買東西」、「開燈就不知道關」),但企業在政策遊說、能源結構塑造上有巨大影響力。
所以,責任該如何分攤呢?
這篇研究強調的是企業責任,因為在法律訴訟中,公司是明確的行為主體,可以被追究。
但我們也不能忽視消費者責任:
如果大家習慣不改(隨手浪費能源、依賴汽車出行),需求端仍然會推動化石燃料市場。老話一句:沒有需求就沒有生產。
另外,我們還需要好的政策工具(碳稅、禁售燃油車、公共交通投資)才能同時迫使企業轉型、引導消費者改變。
這篇研究最重要的意義,是把「氣候變遷加劇熱浪」這個抽象說法,轉化為可以具體追溯的責任鏈:從公司排放 → 全球升溫 → 熱浪增加。
它提供了科學依據,讓未來的氣候政策與訴訟更有憑據。但同時,它也提醒我們:
即便企業不能推卸責任,
消費者也必須反思自己的需求與習慣。
也就是說:氣候變遷不是「天災」,而是人類共同製造的「人禍」。
參考文獻:
Quilcaille, Y., Gudmundsson, L., Schumacher, D.L. et al. Systematic attribution of heatwaves to the emissions of carbon majors. Nature 645, 392–398 (2025). https://doi.org/10.1038/s41586-025-094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