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喜歡看劇,
但看劇集常常看一半斷頭沒看完。
可能因為太忙沒繼續追,
後來也就不想追了;
或者看了幾集後,實在看不下去,
也就不打算再折磨自己。
最近在追的這部則是
「夢想成為律師的律師們」。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把這齣戲追到終點。
今天在追第六集時,
看到男主角資深律師尹錫勳以下的台詞,不禁起了疑惑。
大叔非法律專業,
男主角的台詞和大叔以往的認知有些差距。
於是,又問了一下好朋友,ChatGPT。
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 vs. 普通法系 (Common Law System)
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
- 以羅馬法為基礎,透過法典編纂(codification)建立完整的法律體系。
- 特徵:重視成文法、法律條文的體系化,法院判例影響力相對較小。
- 代表國家:法國、德國、日本、韓國、中華民國(台灣)等。
優點:
- 法典明確、體系完整:透過編纂,人民能直接查閱成文法,法律可預測性較高。
- 司法統一性強:同樣的法律條文適用於所有人,裁判標準較一致。
- 民主正當性高:法律由立法機關制定,具民意基礎。
- 效率高:案件審理較快,不必大量蒐集判例。
缺點:
- 僵化:條文若未修正,可能無法快速回應新興社會問題(例如網路犯罪)。
- 法官彈性不足:法官受限於條文,難以創造性解釋。
- 修法成本高:必須透過立法程序修改,較不靈活。
普通法系 (Common Law System)
- 起源於英國,以判例(precedent)為核心,透過法院判決形成法律規範。
- 特徵:法官創造法、案例累積的拘束力(stare decisis),法律演進較靈活。
- 代表國家: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等。
優點:
- 彈性大:判例隨社會變遷可逐步演進,容易因應新型態案件。
- 細緻且務實:法院在處理具體案例時能累積經驗,法律規範更貼近社會實務。
- 判例權威:提供清晰的先例指引,避免法律漏洞。
- 司法創新:法官能主動補足立法不足之處。
缺點:
- 複雜性高:需追溯大量判例,對當事人和律師要求高,成本上升。
- 預測性較低:不同法院可能對同類案件有不同見解,直到最高法院定奪。
- 民主正當性較弱:部分規範由法官創設,並非經民意機關制定。
- 效率較低:判例研究冗長,訴訟程序可能拖延。
最後,
我又問了ChatGPT一個問題;
大陸法系 vs. 普通法系 哪一種法系比較發達?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 但要注意,「哪一種法系比較發達」並沒有絕對答案,因為「發達」可以有不同衡量標準(歷史影響力、制度完整性、國際擴散、對全球經濟影響等)。
結論:
- 若談「體系完整、法理發展」 → 大陸法系比較發達。
- 若談「全球影響力與國際商業主導性」 → 普通法系比較發達。
- 現代趨勢:兩者逐漸「融合」,例如:
- 大陸法系國家也開始重視判例的指引性(台灣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 普通法系國家也引進更多成文法(美國有龐大的聯邦與州法典)。
若台灣的編劇寫出這樣的台詞應該會被罵翻
回到男主角資深律師的台詞。
尹錫勳: 「你知道為什麼英美的法律體系這麼發達嗎?」
大叔的想法是......
或許不應該用「發達」,
用「比較合乎時宜」或「比較跟得上潮流」會不會比較妥適些呢?
這個只是措辭問題,或其實是翻譯沒翻好。
下一個問題就大了。
尹錫勳: 「隨著判例的累積,法律的不確定性會降低,法律的可預測性提升,人民對法院判決的信任也會提高」。
其實,英美普通法系的缺點正是預測性較低,
不同法院可能對同類案件有不同見解,直到最高法院定奪。
洛城法網 (L.A. Law)
洛城法網應該算是大叔真正看的第一部律政劇。
p.s. 法網、天眼應該不算。😁😁😁
當時大叔應該還不滿20歲。
現在想想,洛城法網就算放到今日,
應該還是屌打現今一堆律政劇。
我覺得更屌的是,
當時播出的台視,
還在每集之後請到一位真正的律師,
說明該集的法律案件、合理性、
或與我們律法上的差異.....等等
真正的寓教於樂。
至於,
為什麼現在台灣的人民普遍不信任司法,
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我只告誡兒子
不要犯法,
還有,不要從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