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檔案管理業務大約5年,準備考試的過程仍有點迷惘,在長長的書目清單中,不確定自己是否有抓到考試內容重點......
加上所屬機關中僅我1人參加進階級,備考過程有些孤獨,沒人可以討論......
因此,在考後製作這份筆記,除了針對自己不會的題目查找答案,也提供給其他檔案夥伴參考!
分享我準備這次考試的方法:
至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網,下載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建議閱讀書目,我自己製作了讀書進度的Excel檔案,逐一閱讀書目的法規命令、行政規則、作業手冊等,每讀完一項,就紀錄閱讀日期。

將建議閱讀書目的檔案下載至電腦,並建立好資料夾。

按部就班讀書,紀錄讀書進度的好處是可以增加自己對考試的信心,降低考前的焦慮。
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我讀檔案管理時,真的用嘴讀出聲音,幫助自己專注,並加強記憶。(不然,真的會恍神或被文字催眠......)
考後心得:
法規及作業手冊內容文字真的要熟記,我用以粗體字標示114年有考的法條。有些是基本題。
C級進階研習班講義要看,我考前有再次複習C234檔案立案編目實作,將實作教材從頭練習做一遍,我覺得這很有幫助,立案編目實作考滿多題,著錄觀念釐清,不難。
文書及檔管專業分級培訓計畫:法規素養、創新學習及專業知能為文書及檔案管理人員之3大專業信念。(1題單選題)
- 檔案法
第 3 條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是中央三級機關。
第 6 條 檔案管理以統一規劃、集中管理為原則。
第 7 條 檔案管理作業,包括下列各款事項:
一、點收。二、立案。三、編目。四、保管。五、檢調。六、清理。七、安全維護。八、其他檔案管理作業及相關設施事項。
第 8 條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應彙整國家檔案目錄及機關檔案目錄定期公布之,並附目錄使用說明。
Q:哪些網站可以查到國家檔案目錄?(多選題)
這題我不確定答案,僅列出題目提到的選項
國家檔案資訊網https://aa.archives.gov.tw/Home/Index
檔案資源整合查詢平台,簡稱ACROSS https://across.archives.gov.tw/naahyint/search.jsp
國家文化資料庫https://nrch.culture.tw/nrch/zh-tw - 檔案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
公營事業機構移轉民營者,其永久保存之檔案應移轉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期保存之檔案應報請該機構主管機關處理。
前項定期保存檔案之管理及應用事項,公營事業機構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委託其他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辦理。
第 14-1 條
機關改制為公營事業機構者,其改制前檔案應移交該機關之上級主管機關。
前項檔案之管理及應用事項,該上級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構)、委託其他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辦理。
第 15 條
機關裁撤時,其永久保存之檔案應移轉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期保存之檔案應移交上級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或依規定辦理銷毀。
機關改組時,其所有檔案應移交至業務承接機關。
機關部分業務移撥他機關時,其有關之檔案應併同移交。
檔案法施行細則第14條至15條,合併考了1題單選題,不同情形、永久或定期保存,移交機關不同,請用自己可以理解的方式,背清楚、背起來。(我沒背,所以這題沒拿分) - 機密檔案管理辦法
第 4 條
機密文書歸檔時,承辦人員應使用機密檔案專用封套裝封,並於封面上註明單位名稱、收發來文字號、案由或案名、分類號、頁數、件數、附件數、案卷內文件起迄日期、保存年限、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或解密條件,封口簽章後,送檔案管理單位辦理歸檔。但案由或案名,得以代碼或代名表示。
前項專用封套,各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參考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設計之範例,自行統一規格訂製使用。
檔案管理人員點收機密文書時,僅得依封套上記載事項檢視,不得拆開封套;封套上記載不全者,應退回補正。
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22.4.1.1於專用封套封口 加蓋印章或職名章。(1題多選題)
第 5 條
機密檔案目錄,不予彙送公布。
考題觀念:機密檔案之借調
(哪個層級核准、程序)
第 9 條
機關內部單位借調機密檔案,應填具調案單,並經業務承辦單位主管核准。但屬國家機密者,除辦理該機密事項業務者外,應經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書面授權或核准。
借調極機密以上等級者,應由調案人親自至檔案管理單位簽收。
機密檔案借出時,應注意其安全維護;必要時,得採取外加封套或機密檔案傳遞專用箱盒(袋)等防護措施。
第 10 條
前條機密檔案之借調,應於借調期限內歸還。屆期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出展期申請,經前條第一項核定權責人員核准後,始可延展借調期限。借出之檔案如有必要,得隨時催還。
第 11 條
機關間借調機密檔案,應以書面提出請求,經該機密核定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始得提供。
前項書面,應註明借調期間、承辦單位名稱、承辦人員姓名及有關聯絡資料。
借出之檔案屆期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出展期申請。
借調之檔案,如有必要,得隨時催還。
前四項規定,於移轉檔案中央主管機關管理之機密檔案適用之。
第 12 條
調用機密檔案時,應備函載明法律依據、調用目的、調用期間、承辦單位名稱、承辦人員姓名及有關聯絡資料。
第 13 條
依規定借調或調用機密檔案時,為避免原件損壞,得提供複製品;用畢後,應即歸還。
第 15 條
機密檔案歸還時,調案人應在機密檔案專用封套簽章後密封,並加註歸還日期。
借調極機密以上等級者,應由調案人親自至檔案管理單位歸還。
檔案管理人員應檢視封套是否依規定密封。如未密封,應即通知調案人處理,並於調案紀錄註記之。
第 16 條
絕對機密檔案不得複製。
機密檔案之複製,屬國家機密者,應經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以書面授權或核准;屬一般公務機密者,除辦理該機密業務者外,應經單位主管以上人員核准。
複製機密檔案應註明原件之機密等級、保密期限或解密條件、複製品字樣及其份數;如有多份複製品,並應註記編號。
複製品應視同原件妥善保管,無繼續使用之必要時,應即銷毀。
Q:機密檔案,下列何者有誤?
(1)不得線上簽核(2)不得複製或微縮(3)不彙送(4)不公布
選(2)
(有考,我差點選錯,幸好檢查時,有看到!機密檔案有分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密,絕對機密不得複製,但極機密、機密、密是可以複製或微縮。細節請看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22.4.5) - 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
三、依文件產生日期之先後順序,晚者在上,早者在下,依序編寫頁碼。
五、各機關承辦單位或文書單位應將辦畢案件於辦畢次日起算五個工作日內逐件依序彙齊後,併同歸檔清單送交檔案管理單位歸檔。但下列物品,不得歸檔:
(一)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二)司法訴訟有關物證。(三)流質、氣體、易燃品、管制物品或其他危及人身與公共安全之物品。(四)易變質而不適長期保存之物品。 - 檔案分類編案規範
全宗原則:指同一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檔案,視為一不可分之整體予以處理,確保原檔案文件間關聯性及整體性之原則。
分類層級:指區分檔案分類類目之類、綱、目、節及項等層級。(5層級)
檔號:指由檔案年度號、分類號、案次號、卷次號及目次號依序所組成之一組號碼。同一分類號案件過多時,宜依立案先後順序、檔案性質、地域及產生機關等原則區分,並依序編列案次號。
十一、 檔案立案時應編訂檔號,賦予年度號、分類號、案次號、卷次號及目次號。
十二、 檔案管理人員為便於編製檔案目錄,得填製編案單附於檔案文件上,載明檔號、案名及類目名稱。前項編案單,得於編製檔案目錄後,檔案入卷時除去之。
十三、 國家檔案之分類,應遵循來源原則、原始順序原則及全宗原則,以維持原檔案之完整性及檔案間原有之關聯性。
十四、 國家檔案分類標記以橫線區分為上、下二排;上排為國家檔案全宗號,下排為原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檔號。
十五、 國家檔案全宗號採十一碼之混合標記,第一碼以英文字母標示,代表檔案來源種類,後十碼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製之全國公務人員人事資訊統一代碼本所載機關暨學校代碼標示之。 - 國家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 7 章
全宗原則、來源原則、原始順序原則
7.3.1.3 國家檔案檔號
全宗號第1碼以英文字母標示,代表檔案來源種類,A:政府機關、B:未載機關代碼、C:團體、D:個人
7.3.2.1國家檔案描述層級包括全宗、系列/副系列、案卷及案件4層級。 - 檔案管理總論第肆篇檔案編排與描述
檔案描述的基本原則(書第189-190頁)、目的
國際檔案權威紀錄標準ISAAR(CPF)
Corporate Bodies, Persons, and Families機構團體、個人與家族
總統、副總統文物的法定管理機關:國史館
https://www.drnh.gov.tw/p/412-1003-188.php?Lang=zh-tw - 機關檔案編目規範
文件產生日期的判斷,考了好幾題
編目著錄項目
案件層級
案卷層級:
檔案產生者項,如有移交事宜,著錄管有機關為接管機關名稱
案情摘要字數 - 檔案分類與保存年限區分表
多選題:類目互斥的舉例 - C級立案編目進階班講義
立案編目流程:
規劃階段-研訂及頒行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表,供同仁查檢使用
承辦階段-
檔管階段- - 不會且尚未找到答案的題目
Q:發現民國50-60年的公文尚未編目
選項是分類表的處理 - 檔案半年刊
第18卷第2期
我國國家檔案館未來營運方向初探:重點在檔案主管機關與國家檔案館,我國與其他國家的比較或不同。
總統府檔案及總統文物管理法制之研究:
總統及副總統之檔案:檔案局管理
總統及副總統之文物:國史館管理
第9卷第1期
法國檔案法有關私人文件之規範:1794年,法國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專門的檔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