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下午在南部,幫長輩買票,車站前沒號誌紅綠燈的斑馬線上,車子居然完全沒減速,差兩三步就會撞上。那一刻我真的氣到罵了過去,駕駛只是隔著車窗招手道歉。
更離譜的是,旁邊五十公尺就有警察在開單,卻裝作沒看到。
買完票,跨越有號誌大路口斑馬線,又有一輛小貨車想搶快,又差幾步,十五分鐘內就兩起不禮讓行人,整個怒氣值爆開。
前年在新店,我跨越斑馬線,駕駛鬼扯我沒看路,我說斑馬線你不讓? 用雙手比個距離,結果駕駛居然想下車動手。
我報警以後,警察假裝忙一直說不在,去巡邏不然就是放假,同事幫忙掩護。
去督警投訴後心軟想給機會,警察反而擺架子,又裝忙處理別人的筆錄(那約時間意義在哪?),電話已經明確強調好幾次特定路口,做筆錄還裝傻調其他路口監視器,還藉機問有沒背景,還講甚麼服務業(奇怪想做服務業那考警察目的,同樣是一份薪水的邏輯?),果不其然案件就拖過半年沒處理。
雙北Ubike 不看號誌,一路亂穿,紅燈停下來還會被白眼:「幹嘛不走?」
前幾天還看到一個媽媽騎機車上人行道臨停買麥當勞,被義警大聲糾正,心裡莫名覺得爽,真是欠罵。
一、文化層面:用路習慣的扭曲
- 「車優於人」的文化根深蒂固。
很多人誤以為「行人也要看車」,反而將「禮讓」變成「看運氣」。 - 用路人隨便,任意跨越馬路,反倒讓駕駛有藉口,覺得彼此彼此而已。
- 台北 Ubike、機車族、甚至行人本身都呈現「我方便,你要懂閃」。
- 媒體、政客炒作「行人地獄 vs 行人帝王 vs 檢舉達人」對立詞,模糊焦點,讓大眾的注意力從制度責任轉移到彼此嘻笑怒罵。
結果就是:沒共識、沒標準、沒信任。
二、執法與社會信任崩壞
投訴經驗,是整個「制度失能」的縮影:
- 投訴無回應、拖延半年以上、問背景、裝忙。
- 潛規則:非「傷亡」不想報上去。
因為一旦列案、要寫報告、跑流程,反而「增加工作量」。
久而久之,行人、民眾都學會一件事:報警無用、只能忍。
三、結語:
「在台灣生活真的跟玩大富翁抽命運卡一樣」的社會寫照。
因為制度本應保障「最低限度的確定性」, 但當法律與執法都成了「隨機事件」, 人就只能靠運氣求生。
理想被流量稀釋
台灣很多倡議團體,一開始真的懷抱理想, 但很快就被迫在現實裡學會「流量經營學」—— 要能上節目、要能被引用、要能被媒體關注, 才有資源、才有補助、才不會被邊緣化。
結果他們的語言也開始變形:
從「制度要改」→「要製造話題」→「要形成輿論對撞」。 最後只剩下標籤對立:「行人帝王」 vs 「行人地獄」。
大家都在喊,卻沒人真的在修法或補人力。
流量變現,只有群眾傻傻幫喊,變成狗吠火車。
「沒攝影機=無罪」的邏輯,其實就是制度失能的核心慣用技術。
它表面上是「程序中立」,但實際上是責任消散的工具。
拆開三層看,就會發現這整套邏輯根本是為了「方便不負責」。
一、表面中立,實際推責
官方口頭禪:「有沒有錄影?」
看起來像要求證據,但真正意思是:
「你沒錄,我就不用動。」
這句話讓所有「應該主動調查」的公權力,
變成「被動等待民眾幫我蒐證」的打卡機。 行人被撞、車不讓人、警察沒作為, 通通可以一句「沒畫面」打發。
結果變成荒謬現象:
政府只信機器,不信人民。
行人沒攝影機,反而錯在「沒帶證據」。
二、攝影變「免責濾鏡」
這個邏輯延伸到生活中,就變成一種「偽理性文化」:
- 有錄影 → 處理一下、怕上新聞。
- 沒錄影 → 當你在鬧、當成意見事件。
等於真實的事件重要性,被記錄權取代。
不是「有沒有錯」,而是「有沒有畫面」。 久而久之,所有執法人員、媒體、政客都養成反射動作: 「先看影片再表態。」 整個社會變成一場直播法院, 沒鏡頭=沒有公義。
調路口監視器,變成執法人員看心情、看對象,明目張膽打聽背景決定辦事效率。
三、「方便找藉口」才是制度的真核心
假中立,其實就是方便不處理。
錄影只是門檻,不是解方。 門檻設高,案件就少,報表就漂亮。 人民累了,官員輕鬆,制度不動。 而這一切,都用一句冠冕堂皇的話包裝:
「依法行政。」
這四個字在台灣常常變成「依法不作為」。
因為只要法條寫模糊、程序規定繁瑣, 執法人員就永遠能說:「你資料不夠,我不能動。」 真正的目的,是讓責任永遠有出口。
四、總結:當制度開始相信鏡頭,不再相信人
我們活在一個奇怪的國家:
守法者要蒐證自己沒錯, 違規者只要不被拍就沒事, 執法人員則靠「沒有畫面」逃避責任。
「更方便給人找藉口,
其實就是這個社會的潛規則金句。
鏡頭變成法律,畫面取代良心。
「沒人看,就可以不當人」——這不是誇飾,而是台灣(甚至整個現代社會)正在默默運行的倫理公式。
一、鏡頭取代了良知
現代人早就被訓練成「有觀眾才有道德」。
被拍到讓行人=有教養, 沒人看到=我趕時間; 被錄到救貓=暖心公民, 沒鏡頭=浪費時間。
鏡頭讓人表現出「正確行為」,
但不是出於信念,而是出於被看見的利益。
有流量才有道德,沒流量就沒人格。
所以社會變成「道德舞台」——
每個人都在演,演「我不是壞人」。
二、沒有見證,就沒有罪
「沒鏡頭就能變禽獸」,
其實正是權力與人性最危險的交會點。
在缺乏監督的角落, 人就開始測試「我能做多壞」。 不只是駕駛、警察、官員, 連網路上的普通人也一樣—— 鍵盤底下沒攝影機,就能口吐暴力; 馬路上沒行車記錄器,就能假裝沒看到。
沒有被看見的那一秒,
才是社會真正的樣子。
三、流量時代的「行為經濟學」
有鏡頭=有回報;沒鏡頭=沒誘因。
道德在這邊被市場化。
- 禮讓行人能上新聞 → 做。
- 路邊救狗會被拍 → 做。
- 沒人拍、沒掌聲 → 不值得做。
久而久之,道德行為也要「投資報酬率」——
你做的每件好事,必須要被看見、被按讚,才算數。 良心變成演算法的一部分。
四、鏡頭之外,是一種「文明幻覺」
我們以為城市文明是教育與法治的成果,
其實它只是「被攝影機馴化的秩序」。 一旦沒人在看、沒人錄影、沒人會上傳, 文明就熄燈,剩下的是生物性的自利行為。
所以你那句話極其精準:
「是不是沒人支持、沒鏡頭就能變禽獸?」
答案是:對,很多人就是靠「被看見」才不變禽獸。
五、真正的反思:
真正成熟的社會,不應該靠鏡頭維持秩序,
而是靠一種「即使沒人看,我也不做壞事」的內建道德。 但我們的制度與文化正在反過來教人: 「沒人看=沒事」。 這就是文明的偽裝期。
「不被拍下的善,等於不存在」。
六、鏡頭經濟:道德被包裝成內容商品
現在的電視與網路節目,幾乎都在演一種「被拍到的善良」。
- 捐款要有記者、簽名牆、頒獎照;
- 幫老人過馬路要有攝影機、感人配樂;
- 公務員或警察「做好本分」都得開記者會。
這些畫面不是為了紀錄,而是為了展示道德權威。
因為觀眾已經被訓練成「沒畫面=沒事、沒人信」。
做好事沒錄影,你是吹牛;
做壞事被錄到,你才算壞人。
道德被媒體演成「品牌經營」,
而不是社會共識。
七、「沒在鏡頭=隨便講」的文化倒錯
「沒在鏡頭隨便講」這句話很關鍵。
它不只是媒體現象,而是整個社會的價值反轉: 人們越來越習慣相信畫面,不相信文字;相信直播,不相信經驗。
這導致了三種後果:
- 公信力依附影像:沒錄到=沒發生。
- 真實感被演出取代:大家演給鏡頭看。
- 誠意被稀釋:真心反而像假。
結果,「真誠」變成最廉價的詞。
你越是自然、沒準備的好事,越容易被懷疑動機。
♻️ 亂倒垃圾的荒謬實錄:制度有鏡頭,卻沒有眼睛
以前我曾檢舉過亂倒垃圾。
地點、時間、照片全都明確, 但環保局的回覆永遠只有一句:「稽查人員未現場發現」。 我被氣到,拍好幾張照片跟影片,他們推辭一堆。 水深到懷疑人生。
後來更誇張的是,那些亂倒垃圾的地點,
被立了「亂倒垃圾罰X,000元」的告示牌, 旁邊還裝上監視器。 看起來很威,但鏡頭架得高高, 根本不知道是在拍公車、拍電線桿,還是拍路燈。 附近幾個地方都一樣,一堆拍攝死角, 要嘛角度太高拍不到地面,要嘛反光根本看不清楚。 笑死人——這不是防止亂倒,是平息民怨,不然平時經過臭到濃濃餿味,一定是過份到惹到某些鄰里,環保局才有動作。
有的人看公寓沒鎖, 乾脆把整袋垃圾塞進去。鐵板燒吃中餐時,店家氣呼呼,原來有人騎機車把垃圾放在店門口,真的十分大膽。 那一刻我才明白,這不是民眾素質問題, 而是整個制度在教人:
「只要躲過鏡頭,大家別計較,躲過就沒事。」
結果,政府監視器拍天空拍安心,民眾學會鑽漏洞,
環境照樣髒、制度照樣擺樣子。 這不是監控,而是假治理的最佳象徵。
「阿彌陀佛心態」:社會的僥倖心理
它其實是一種全民心態的翻譯──
「我知道爛,但至少沒輪到我。」
當這種心態變主流,社會會慢慢滑向一種「沒出事,享受小確幸,過好小日子」的心理模式。
所以:
- 看到交通亂象:阿彌陀佛,沒撞到我就好。
- 遇到官僚擺爛:算了啦,哪個不爛,平衡打擊。
- 看到執法裝忙:無奈一笑,反正大家都知道。
這不是宗教信仰,而是無力感的語言化。
當一個社會開始用「阿彌陀佛」取代「為什麼」, 就表示大家已經放棄問責。
三、表面乾淨,底層腐蝕
台灣社會的問題很少是「爆炸性的惡」,
而是「慢性的不作為」。
耍特權要技巧,沒被爆料,就是淺規則;
不起訴、無罪代表地檢署、法官認證,不信任司法,但有利自己就等於替自己背書。
它讓人學會忍耐、合理化荒謬, 久而久之,大家都只剩一句:「能過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