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卜準確嗎?巫術有能力嗎?
衣索比亞東正教會的聖經正典中,包含了以諾一書,書卷中有這樣的記載:
第八章
阿萊祖亞(天使名字)教他們使用劍、刀、盾、護胸甲及鏡子;製造
手鐲和裝飾品;教繪畫、修整眼眉、石頭的用法、選擇各種染料。2
惡行增加;通姦增加;他們用各種方式背逆和敗壞。3 阿姆扎拉克教
人變成巫師,根據樹根的劃分。4 阿爾摩爾斯教人如何施法和解除魔
法。5 巴爾卡雅爾教人占星。
占卜術及巫師之源,都來自於古時墜天使教導人類的,這些來於「靈界」的能力,當然有其法則和規律,那是天使認識的知識,亦有其靈驗的能力,但上帝是不欲人類去獲得這些奧秘,那等同原子物理學,用在和平的能源上造福社祉,若用在殺傷武器上卻遺害無窮。
人類必須承認宇宙萬物有太多奧秘,是我們無法掌握、無從解釋明瞭的,站在有神論的立場,上帝的智慧自然高於人類,以色列人既是上帝的選民,四千年前這猶太民族國家成形之初時,上帝已頒布這些與靈異事物有關的誡律,直到如今仍為現代以色列民融合了猶太教律法去遵守。
可以看到,像無神論者宣稱不信邪,不怕鬼,這兩種不同的觀念,就導致不同的「人性道德」後果,而這些無法量化,卻可以觀察的比較,就算不問對錯,但也可以察驗出人性道德表現上的優劣。
今次所探討的誡律內容,其來源經文如下:
歸類二十二 偶像與異教行為 (中)
第330條 出埃及記 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別神
的名、你不可題、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
第331條 利未記19:4 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
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第332條 利未記 20:2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
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
、所以我厭惡他們。
第333條 利未記 18: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
褻瀆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第334條 出埃及記 22: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第335條 利未記 19:26 你們不可喫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
可觀兆。
第336條 利未記 19:26 ) 同上
第337條 利未記 19:31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
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
華你們的 神。
第338條 利未記 19:31 同上
第339條 申命記 18:10-11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
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
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
陰的。
第340條 申命記 18:10-11 同上
第342條 申命記 18:10-11 同上
第343條 申命記 18:10-11 同上
第344條 申命記 18:10-11 同上
猶太人導師把這些經文簡化成下面的內容,簡單易明:
第330條 不可鼓動拜偶像的事,對外邦人亦然。
第331條 不可偏向虛無的神話。
第332條 不可仿照拜偶像者的習俗。
第333條 不要把孩子交給摩洛神
第334條 不允許任何施行巫術的人活著
第335條 不要進行占星術
第336條 不要相信巫術(根據徵兆和預兆行事;使用符咒和咒語)
第337條 不要諮詢交鬼的人
第338條 不要諮詢行巫師的人
第339條 不可跟隨他們的迷術。(使用草藥、石頭和人們使用的物
品進行的魔法)
第340條 不可仿照他們請示鬼魂之法。(魔法儀式的統稱)
第342條 不要問鬼魂
第343條 不可仿照他們與鬼魂說話的方法。
第344條 不要向行巫術的人詢問
對於歐洲基督教的傳統,不知道是何原因沒將《以諾書》放在聖經正典之內,以致失傳,甚至所有版本消失無蹤,然而正典中的猶大書卻又用過《以諾書》的極短內容去引證古時墜天使的下場,此謎團一直深埋在歷史長河中,然而 17 世紀有冒險家在非洲埃塞俄比亞發現完整《以諾書》版本,當時邊作保存邊要研究需時無數,直到本世紀藉著現代科技,AI 翻譯及互聯網通訊技術進步神速,到今天已輕而易舉在網上找到各種版本資料。
當將《以諾書》併合在正典聖經內,傳統猶太教有關「宗教」的歷史和靈界事物便清晰地彰顯出來,那不是將有可能發生過的歷史「迷信化」或「合理化」,如果配上 神的誡律對有關事物的警誡下,這裡面的真相呼之欲出。
最新近的文化趨向是對「外星人」資料的發佈,聖經裡明確地指出天使的數目何止千千萬萬,人類把天使看成仙佛、天神或天軍已在無數古文獻裡留下記錄,現在這最新一代的外星人之說,是否現代人也把「天使」看成是外星人?
占卜準確嗎?巫術有能力嗎?答案是肯定的,並且不是一個迷信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