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於新自由主義的討論變多了。某方面來說,全球新自由主義正在退潮,反而學界多了緬懷全球化的聲音,也使得新自由主義的遺產變得更複雜起來,值得我們回頭去認識新自由主義的起源。
關於新自由主義最早的文本,應該算是經濟學家傅利曼發表在1951年的"Neo-Liberalism and its Prospects",傅利曼算是芝加哥經濟學最有名的經濟學家,而整篇文章一直提及輝格黨人的法學家戴雪(Albert Venn Dicey),戴雪是將「法治」(rule of law)推廣普及的重要法學者。
傅利曼的思想,一如他文中所說:「新自由主義接受19世紀時的舊自由主義之於「個體」的強調,但是新自由主義將取代 19 世紀「自由放任的目標」--以作為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即實現「競爭秩序的目標」。新自由主義將利用廠商間的競爭來保障消費者免於剝削,將利用僱主間的競爭來保護勞工與擁有財產的人,並將利用消費者間的競爭來保護資本家。國家將會監管這套系統,創造適合競爭與避免(上述)壟斷的條件,調濟一個穩定的貨幣框架,(將人類)從悲慘與憂慮中解脫出來。自由市場的存在保護了市民,使其免於被國家侵害; 競爭的留存也保護了市民免於被其他市民侵害。」
換句話說,新自由主義在理念上繼承了 19 世紀「舊自由主義」的個體價值,但卻明確拒絕「自由放任」(laissez-faire)這種浪漫化的自然秩序幻想。他主張,真正能保障個體自由的不是放任,而是「競爭秩序」(competitive order)。於是競爭本身成為制度目標,而非市場自然會出現的結果:
而競爭與國家關係,在傅利曼眼中,被刻劃成了一下的理想世界:
— 廠商間的競爭,用來保護消費者;
— 僱主間的競爭,用來保護勞工與財產所有者;
— 消費者間的競爭,用來保護資本家;
— 而國家必須站在最外層,維持貨幣框架、處理不完全競爭、排除壟斷與特權、在必要時直接介入市場,就像一個維持公平比賽的裁判。
也因此,政治思想家 Wendy Brown 在 Edgework(2005)中才會強調:新自由主義不是一套純粹的經濟政策,而是一套政治治理(governmentality)的技術與邏輯。市場不是自然存在的東西,市場要「被建構」、「被維持」、「被治理」。這幾乎就是回應傅利曼那句經典話:"The state would police the system."——沒有警察就沒有市場,沒有政治權力就沒有競爭秩序。
那麼,究竟是誰最早把「國家—市場」視為一種需要刻意建構的制度工程?答案其實很明顯,就是曾經的青少年共產主義者——海耶克(F. A. Hayek)。他的《通往奴隸之路》(1944)常被簡化成「小政府聖經」,但讀原文你會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在他的烏托邦藍圖裡,國家必須永恆地維持「公平的競爭」:需要建立反托拉斯法、需要監管貨幣、需要建立大量揭露制度、甚至需要社會安全網避免工人因恐懼而喪失自由選擇。海耶克的政府不是 18 世紀啟蒙時代的守夜人政府,而是一個像拳擊比賽裁判般不可能缺席的國家體制。
換句話說,新自由主義的國家,從來不是「不介入」,而是「以市場為名的積極介入」。
這也讓我們回到戴雪。戴雪生於維多利亞晚期,是最早接受邊沁(Bentham)效用主義洗禮的法學者之一。在當時,他其實被許多人視為激進派,因為他主張法律的目的不是延續習俗,而是保障個人選擇與效用。然而有趣的是,這套效用主義式的法律想像後來被海耶克、傅利曼這些人重新「市場化」:法律不再只是保障個人,而是保障競爭;自由不再只是免於恣意,而是要求每個人被丟入一個競爭結構中。
但是守夜人政府真的存在過嗎?如果讀過 Karl Polanyi 的《大轉型》(春山出版社譯作《鉅變》),就會知道所謂的「自律市場」、羊吃人、社會撕裂、人從土地與關係中被「脫嵌」的現象——根本不可能是自然發生的過程。Polanyi 的底層論點其實就是:市場是國家用暴力、立法、警察與軍隊強行生成的,而不是對自然商業關係的放任。他甚至直接把這種國家暴力比喻為邊沁的「Panopticon(圓形監獄)」,不意外地,傅柯後來也從邊沁與蘭卡斯特監獄制度中得到許多靈感。
沒有英國皇軍的鞭子,愛爾蘭的土地會被轉換成種植園嗎?沒有皇家非洲公司的產業政策,愛爾蘭人怎麼會出現在牙買加呢?如果沒有舊自由主義與殖民的共構,NBA球員俠客為何會叫O'Neal呢(是一個愛爾蘭人的姓)?
從這角度來說,市場從來不是任風吹過而自生自滅的草原,它更像是一片由帝國軍靴踏出的荒地,在血水與法律條文之間清理過、丈量過、命名過,報陞過,最終才允許商人與工匠搭起攤棚。而在全球化的框架下,或許已經沒有老牌帝國的槍響,但西方國家要想辦法讓這種市場機器不斷運作下去的治理框架,乃至全世界,乃是傅利曼當初期許的「新自由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