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歲的時候醉心於張愛玲的華美文藻,讓少女誤以為談戀愛也要同小說電影一樣愛得轟轟烈烈。
在摔了幾次鼻青臉腫後,才看懂了這段話:
〝生活的戲劇化是不健康的。 像我們這樣生長在都市文化中的人,總是先看見海的圖畫,後看見海;先讀到愛情小說,後知道愛;我們對於生活的體驗往往是第二輪的,借助於人為的戲劇,因此在生活與生活的戲劇化之間很難劃界。”—張愛玲
一昧地去追求生活中的驚心動魄,是為了刺激壓抑許久鈍化的感知。妄想在酒酣耳熱的場合,撞見一段天時地利的戀情,不,在費洛蒙催化的場域,大多時候只會撞見妖魔鬼怪。少女心發作總誤以為世界剎那崩了,想找人訴說,一開口才發現談不上痛徹心扉,這部戲有百分之八十七都是腦中的戲精作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