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會議室的路上,我總是會先開燈。廠房其實很暗,如果不開燈就是靠微光走路。如果我經過時燈沒開,我都會把燈打開。
久了我發現一件事,其實只有我會去開那些燈。
平常每日會議,在人家詢問有沒有什麼要反映的問題時,我也是都會針對安全上的疑慮或是跟我有關的相關問題繼續檢討。
久了以後,同事對我有一種印象,我似乎是個積極爭取表現的人。
因為就連中午吃完飯休息人家在餐廳聊天滑手機,我卻在隔壁運動或是廠房外運動。
弄得一身汗回來,下午一點在一起上班。
如果是以前的我大概絕對不會這麼做。
我在想我為什麼會這麼積極地想要去爭取什麼或表達什麼,只想到一個理由。
每天只想進步一點點就好。
我可能沒有辦法在專業的一個領域上持續的拿到成果或進步,但人生有好多方面的地方可以做改進。
生活、工作、心態、身體都能有所進步。
只要今天比昨天更好一點就可以了。
要是有天真的找不到,我就把健身的項目多加一項來做。
運動似乎成了最簡單有效提升自我的方式。
不知道自己現在這樣的表現,到底是不是自我意識過於膨脹。
- 我走過的路,要有光。
- 我在的地方,要積極表現。
- 我的身體,要每天健壯。
但有一點我知道,這樣感覺挺好的。
有比以前認真點過人生,有取得成就感。
比起以前的荒度日子,現在這樣的人生我蠻喜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