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花蓮城市空間藝術節」在花蓮市的日出大道(原名日出觀光香榭大道)舉辦,從11月28日至12月17日,有市集、裝置藝術、表演,29日(周六)傍晚我去看了一下。
從日出大道鄰中華路起,第一個場域是「Say Hi」,它是互動式的裝置藝術,可以推動長柄尾部讓長柄頭部的手掌擺動,像是給人搖手說聲「Hi」;第二個場域是「表演舞台」,當時表演的是雜耍;第三個場域是「市集」,攤位擺設在名為「朝霞」的裝置藝術下,「朝霞」是竹編搭配半透明彈性色布;第四個場域是「天空之上」,是會發光的充氣雕塑;第五個場域是「虫王」,由金屬圓管搭建蟲體骨架,鋪上半透明色布形成膚面,再用燈光條飾邊,形成宛如宮崎駿作品《風之谷》裡的「王蟲」造型,裡頭是一個表演空間,當時表演的是自彈自唱。
總的來說,這些場域占了日出大道大半以上的寬度,壓縮了日出大道的步行與休閒空間,名為城市空間的活動卻破壞了日出大道的空間功能。註:日出大道寬度為九片大型大理石磚構成,活動部分場域占了將近八片,使日出大道只剩一片供原本功能使用。
日出大道在我看來本就不是一個成功的城市空間改造,但它完成後由城市居民自然而然的活動形成的空間功能與氛圍,除一般步行外,也是外籍看護帶輪椅長輩放風、親子傍晚打羽球、家庭晚飯後散步等等的生活場域,甚至是東大門大型活動的群眾散場動線,還是有它美好的時刻。
看著城市空間藝術節以破壞空間來創造空間,我眉頭深鎖不解。
個別來看,也是搖頭。以「表演舞台」來說,它以日出大道長邊自由街南側(舊溝仔尾右岸)為背,面向自由街北側(舊溝仔尾左岸)表演,能聚集觀眾的空間不在舞台正前方,而是在舞台左右兩邊,非常奇怪的空間布置,為什麼不以南京街為背、面向中華路為舞台呢?這樣不是才能創造群眾與表演者正面的最大空間嗎?
以「天空之上」來說,它給我非常虛弱的感覺,沒有它好像也行,有了它宛如這個空間消失了,是一個「空」了的場域。
以「虫王」來說,它供人進出的入口空間在蟲體中間,也就是腹部一側的位置,而表演者竟在此面向腹部另一側的觀眾區演出,也就是說當表演者演出時,會有人從表演者視線盲區走進來,你看演唱會的時候會有觀眾從舞台與歌手背後走進來嗎?你是想進場觀看演出的觀眾敢從舞台與歌手背後走到觀眾區嗎?空間模糊錯置讓人(表演者與觀眾)尷尬,這也是非常奇怪的空間布置,為什麼不以蟲頭當作舞台區位、蟲腹與蟲尾當作觀眾區位呢?或是原本的配置翻轉也行,這樣對表演者來說才是安全安心的演出空間,對想進場觀眾來說也不至於猶疑會否打斷表演。
初訪花蓮城市空間藝術節,我覺得在日出大道的場域配置,與人(表演者與觀眾)的體驗設計,毫無章法,搭不上線。
如果它要呈現的,是城市的意象之一「亂」,那麼它是成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