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前,臺灣大眾面對精神疾病患者,有種巨大的恐懼,而且更近於歇斯底里的集體騷動。
尤其是近幾年的幾起隨機殺人砍人的社會兇殺案浮上檯面,更讓普遍民意一面傾倒地認知:精神疾病患者是社會上最恐怖的人物。 其實,隨機攻擊案的兇手,根據過往的種種司法案件調查剖析,發現主要有三種狀況:
一、兇手患有生理障礙——思覺失調症(舊稱為精神分裂症):出現被害妄想、幻覺,導致行為失控,如王景玉案。
二、兇手患有心理疾病——人格障礙或孤立崩潰長期社會斷裂、無支持網絡,引發對世界的失控感,如北捷案嫌犯。
三、無精神疾病:如苗栗邱男,10年前鑑定正常,僅藥物使用史,純屬「壞人行為」而非病態。
由上所述,我們得知,不是所有隨機攻擊事件,都屬於精神疾病患者所為。
而是根源於:一般人對於精神疾病專業的無知,引發了恐懼,產生主觀、刻板印象,而非客觀的認定。
此外,每個人的成長背景、生活條件與情境、所擁有的家庭或社會資源,都各不相同,如何能一併而結論說,所有的事件導因全是出自於兇手的「精神狀態異常」呢?是否在推斷上,過度強調個人內部因素,忽略了情境因素。就像是認定窮人就是因為懶惰,而非社會結構的建置有缺失所致。
臺灣缺乏針對監獄中殺人犯精神疾病盛行率的2025年最新專屬數據,現行引用最多的,是來自1999年的研究,顯示813名殺人犯中,只有4.8%有精神病史。
這也意味著,其實暴力事件兇嫌,絕大多數仍隱沒在人群中,你也不知道是誰會行使攻擊行為。這個「誰」,也大多數都沒有精神病史。我想,這才是大家最害怕的「恐怖份子」吧!
當我們對某個領域或議題缺乏足夠的理解時,最危險的反應就是憑著直覺和情緒下判斷。
保持冷靜,才能夠避免被情緒和自以為是的偏見主導思考。
請多給自己時間去考證、去聆聽不同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