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訴訟正在改寫我們對「氣候行動」的想像。它不再只是環團對政府喊話、要求訂出更漂亮的減碳數字,而是一場更接近「治理系統更新」的司法工程,甚至形成跨國連鎖反應,影響著各國法院、企業法遵與投資人的風險評估。
氣候訴訟的「策略多樣化」:不只談減碳,更直接改寫決策流程
近年的氣候訴訟,常見的攻防已經擴張成至少六種路線。
第一種是政府框架訴訟:不只挑某一項政策,而是質疑整體氣候治理是否把未來世代的生存風險「先欠著」。韓國憲法法院在 2024 年 8 月 29 日就用這條路線,認定《碳中和基本法》因缺乏 2031–2049 的量化減量路徑而「部分違憲/憲法不合致」,並要求在 2026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修法。第二種是把氣候考量嵌入產業決策:也就是把「氣候」塞回每一個看似技術性的許可與評估流程。英國最高法院在 Finch(2024 年 6 月 20 日)判決中指出,審查石油開發案的環評不能只看工地內排放,也必須把下游燃燒造成的「範疇三」排放納入評估,並因此撤銷許可。
第三種是污染者付費與氣候損害賠償:它把問題從「你要不要減碳」推進到「你造成的損害要不要付錢」,把外部成本硬生生拉回資產負債表。
第四種是企業框架與轉型風險:挑戰企業整體轉型是否充分(或董事是否善盡受託義務),尤其與擱置資產、資本支出與長期風險揭露糾纏在一起。
第五種是反漂綠與金融斷流:用訴訟追究誤導性永續宣稱,或要求金融機構停止資助與巴黎目標相衝突的項目。
第六種則是公正轉型與綠對綠衝突(Green v. Green):一邊是再生能源與減碳,一邊是生物多樣性、漁業權益、地方生計,法律必須在「兩種綠色」之間重新劃界。
韓國農民向韓國電力公社(KEPCO)提出氣候訴訟
2025 年 8 月 12 日,6 名來自韓國不同地區的農民,正式對國營的韓國電力公社(KEPCO)及其 5 家發電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
這些農民分別來自慶尚南道、忠清南道、濟州、京畿與慶北地區,種植的作物從蘋果、稻米、柑橘到水蜜桃不等,受到影響的包含花期提前後遭寒流凍傷、暴雨淹沒稻田、長時間熱浪導致作物失收與家畜死亡,最終讓農產品價格劇烈波動、家庭生計失去穩定性。
農民的核心主張很直接:我們沒有造成氣候危機,卻必須承擔最直接的後果。而原告選擇 KEPCO 作為被告,並非因為它是唯一的排放者,而是因為它同時具備兩個關鍵特性。
第一,KEPCO 及其發電子公司是韓國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來源之一,在過去十餘年間占全國排放量約四分之一以上;第二,它是一家國營、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企業,在能源轉型上不只是市場參與者,更是政策方向的實際執行者。
農民的指控並不止於「排放量大」,而是進一步指出:KEPCO 在明知氣候風險與國際趨勢的情況下,仍優先投資煤炭與天然氣,延誤再生能源轉型,因而應對氣候損害負起相應責任。這正好呼應全球氣候訴訟中「企業框架與轉型風險」的路線:被審視的不是單一行為,而是整體轉型策略是否符合合理注意義務。
結語:從韓國到亞洲:一個可複製的問責藍圖
這起訴訟是否最終勝訴,仍有高度不確定性。但它的價值,並不只在結果,而在於它為亞洲提供了一套可被借鏡的「氣候問責模組」,示範了如何把極端天氣從新聞事件,轉化為可主張的權利侵害;如何從公共性企業切入企業責任;以及如何透過歸因科學,讓氣候損害逐步走向可計價、可分攤的法律討論。
更重要的是,它顯示氣候訴訟已不再只是環團的象徵行動,而是一種正在重塑治理邏輯的工具——迫使政府與企業,把「未來的生存風險」納入「現在的決策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