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工作者的日子即將滿一年半,
處於奠定基礎的階段,無論收入或案量,其實都很挑戰。
因此,對於每個邀約和轉介,是滿心感謝。
不過也不是每個邀約都有辦法接,還是婉拒過幾次,其中有兩次讓我印象深刻。
第一個當時已在啟動與討論的階段。
但逐漸發現不太對勁。
除了原本提出的合作範疇與後續討論的,有明顯出入。
新增的需求,甚至可能是我的督導才會涉及的層次。
同時,合作單位也出現行為踩線。
即便諮詢不到諮商的規範嚴謹,但倫理原則系出同源,就職業操守來說,和我的價值觀有所牴觸。
此外,專案負責人的行為表現讓人倍感困惑,大多數的工作都是由他人在處理。
整個過程也沒有合約或 MoU 簽訂。
種種的紅燈訊號,讓我再次評估。
最後在第一個活動的籌備階段,提出中止合作。
另一個邀約,因為來得相對臨時。
原本已安排好要回家,也買好車票了。
雖然費用誘人,讓我猶豫了一下,但想了想後續的排程,會因此變得混亂與破碎,還是覺得回家比較重要。
然而就在幾天前,我發現這個決定,讓我與 12/19 的事件擦身而過。
如果當時接下合作,我極有可能會在回程,路過現場。

















